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 是一部纪传体的史书, 由清朝的张廷玉等奉命编撰, 记载了从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 年) 到明思宗崇祯十七年(1644 年) 共 277 年的明朝历史。 明史修纂历时百年, 史学家基本根据修纂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初修 清朝从顺治二年(1645 年) 始有修明史之议: 该年四月十一日(癸亥), 御史赵继鼎上疏“奏请纂修《明史》, 并博选文行鸿儒充总裁、 纂修等官。”; 五月, 清廷下诏设馆修纂,大学士冯铨、 洪承畴、 李建泰、 范文程、 刚林、 祁充格为总裁; 以詹霸、 赖衮、 伊图、 宁完我、 蒋赫德、 刘清泰、 李若琳、 胡世安、 高尔俨、 陈具庆、 朱之俊为副总裁。 设收掌官七员,满字誊录十员, 汉字誊录三十六员。 但因为数次争论, 中途多次停止, 杨椿回忆:“ 《明史》 之初修也, 在顺治二年, 时……仿《通鉴》 体仅成数帙。” 直至康熙十七年(1678 年), 随着三藩之乱的基本平定, 政治稳定, 经济富裕, 才正式开始《明史》 的纂修工作。 康熙诏举博学鸿儒 143 人于体仁阁, 取上等 20 人, 二等 30 人, 成立明史编纂小组, 以徐元文为监修, 叶方霭、 张玉书为总撰, 加上“布衣” 万斯同、 范锡同等纂修《明史》。
鸿儒修史主要集中在康熙二十九年之前, 开馆不久, 潘耒即上呈《请广秘府书籍以光文治疏》, 请求悉访民间记载、 奏议。 徐元文上呈《请购明史遗书疏》, 请求“征遗献”。 朱彝尊上呈《史馆上总裁第一书》, 指出“盖作史者, 必先定其例, 发其凡, 而后一代之事可无纰缪”。 黄宗羲、 朱彝尊、 毛奇龄、 张烈、 陆陇其等人建议放弃设置《道学传》, 只立《儒林传》。 康熙二十二年左右, 明史稿〈本纪〉〈列传〉基本完成, 汤斌撰《太祖本纪》, 徐嘉炎撰《惠帝本纪》, 朱彝尊撰《成祖本纪》, 潘耒撰《食货志》, 陆葇撰《选举志》, 王源撰《兵志》, 姜宸英撰《刑法志》, 尤侗撰《艺文志》 等。 康熙二十三年史馆拟定《明史》 修纂的纲领性文件 《修史条议》 六十一条。 康熙四十一年 (1702年) 四月八日, 万斯同在京师王鸿绪家中去世, 是年二月冬熊赐履进呈《明史》 稿 416 卷,但“上览之不悦, 命交内阁细看”。 再修 康熙四十八年(1709 年) 正月王鸿绪以原官解任回籍续修 《明史》,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 王鸿绪命其子图炜賫呈明史列传稿 205 卷, 交明史馆收藏, 志、 纪、 表未具, 次年, 鸿绪奉旨回京, 御纂《诗经》, 充省方盛典承修总裁官; 又取初稿之志、 表和本纪, 略作删改,“或笔削乎旧文, 或补缀其未备, 或就正于明季之老儒, 或咨访于当代之博雅”, 继续纂修全稿, 改旧志《河渠》、《食货》、《艺文》、《地理》, 又改《大臣表上》 为《宰辅表》, 《大臣表》 中、 下为《七卿表》, 删去《功臣》、《戚臣》、《宦幸》 表。
雍正元年(1723 年) 六月十七日, 王鸿绪进呈明史稿 310 卷, 体例均备, 七月十八日内阁将之交明史馆收藏。 不久王鸿绪将明史稿刻为己作, 此即《横云山人明史稿》, 不具万斯同之名。 同年八月十五日, 王鸿绪即卒于京邸。 张廷玉认为:“王鸿绪之史稿, 经名人三十载之用心, 进在彤闱, 颁来密阁,首尾略具, 事实颇详”。 三修 同年十二月十九日又开馆三修《明史》, 以隆科多、 王顼龄为监修, 徐元梦、 张廷玉、朱轼等为总裁, 孙嘉淦、 乔世臣、 汪由敦、 杨椿等二十五人为纂修, 第三度重修《明史》,但开馆不久, 人员又迁转流失, 纂修官“它任四出, 留馆者数人而已”, 致力其事者仅杨椿、汪由敦、 吴麟等人, 以致未有一卷史稿进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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