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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雾社事件(台湾雾社事件史实)

台湾雾社事件(台湾雾社事件史实)台湾人的“主体性”——读《民进报》编辑部答覆文有感台湾雾社事件(台湾雾社事件史实)(1987年6月)作者|林书扬【编按】林书扬先生(1926-2012)生于日据下反帝农民运动风起云涌的曾文溪畔麻豆林家。求学时期即通过地方父老口授的农民运动宣传歌、残缺泛黄的运动文宣等间

台湾人的“主体性”

——读《民进报》编辑部答覆文有感

台湾雾社事件(台湾雾社事件史实)

台湾雾社事件(台湾雾社事件史实)

(1987年6月)

作者|林书扬

【编按】林书扬先生(1926-2012)生于日据下反帝农民运动风起云涌的曾文溪畔麻豆林家。求学时期即通过地方父老口授的农民运动宣传歌、残缺泛黄的运动文宣等间接接触过去的抗争经验,从而决定了学习方向与“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理想主义世界观。在战云密布,思想控制严厉的南二中生涯(1940-1945),自觉地抵抗军国主义的教育,也秘密地学习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在校友口中享有“才子”美称。毕业前被强征去当学生兵,直到日本无条件投降。返乡后,家境逐渐没落而进入糖厂做会计,并站在人民左翼的立场,毅然投入地方“还中会”的复归祖国宣传活动,密切注意祖国大陆阶级内战的状况,学习波涛汹涌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与斗争经验,从而在十分自然地复活的台湾左翼传统的中国意识驱动下,真实地拥抱了不同于台湾统治当局的红色祖国,并于1950年5月31日深夜在家里被秘密逮捕,判无期徒刑,直至1984年12月17日,系狱34年又7个月之后,60岁的他终于假释出狱。

前言

3月11日《民进报》第二号,刊登了谢里法的一篇〈从二?二八事件看台湾知识分子的历史盲点〉。不久,由陈其昌先生等十位抗日运动老人联名的抗议信,出现在自立晚报上。接着,4月30日《民进报》第九号上登载了该抗议信,并附有该报编辑部执笔的〈我们的答覆〉一文。隔天,第二期《远望》杂志上也登出了两篇反驳谢文的长文章。

这一连的争论文字,实在令人感触颇深。我们都知道:两个世纪以来,整个中国的历史委实有着太多的艰难;而我们台湾一地的层层遭逢,更有令人叹息的悲剧性。在这段民族的黯淡岁月中,自然形成了几种型态互异的“情结”,牢固地缠绕着人们的心志。从谢文和编辑部答覆文中,我们都可以感觉到:这份强烈的“郁结”,使执笔者对台湾的过去和现在的理解方式偏离了“理性”引导的平实方向。这一点,应该和他们的学养不怎么有关系,而是和他们的“受创心态”有关系。正因为这样,两篇文章的确都有使人戚然而心动的句段。然而,比起那十位跨越两个时代,坐日本牢,也坐国民党牢的老人们,谢里法和《民进报》编辑部的几位所受的创痛的确是轻得多,也缓得多了。特别是,对日本殖民统治时代的实相,他们所有的只不过是“间接经验”,而不像抗日运动老人一样的“直接体验”;感受既有不同、判断就难免有所欠缺了。

针对《民进报》编辑部的答覆文,我个人愿意诚恳地提出几个问题,和大家一起来讨论。

“独立的台湾”是一种自我欺骗

《民进报》编辑部替谢里法重新交代他的立场是:“台湾人一切要靠自己争取!”“谁也不可依赖”云云。不错,谢氏文章中结尾确实有这几句话:“在反省之后知道:只有靠自己的力争取来的、才真正属于自己的,谁也不可依赖,不依赖于人的台湾,必然是独立的台湾,独立的台湾,命运才是自己的。”但是,通观全篇,又令人觉得那不过是一种装饰性的结语罢了。因此,所谓“独立的台湾”的前提,按谢文是:“自外于中国之后的台湾经济,在不断发展中获得的信心”云云,这种说法所显露出来的,恐怕是一种“自我欺瞒”罢了。

尽人皆知,几十年来“自外于中国”后的台湾经济,从来就不曾是一个“自主的”经济,从来都只不过是美日资本运动圈中的一个“依赖外资、甘受剥削”的“附庸经济”——也有人说“周边经济”。先不说别的,光是一项电价的调整都身不由己,都得看看外国“债主”对此地偿还能力的估计如何而后才能决定——这是“自主的”经济吗?超过百分之百的贸易依存度,每次美日两国的景气或币值一有变动,国际油价一有变动,立刻就带起了强烈的震撼——这是“自主的”经济吗?光看看这一年来对美贸易会议和币值会议中,台湾代表的窘相就够了!光看看台湾几乎要变成先进国污染产业的垃圾场的无奈状就够了!光看看那“不断发展中的经济”带给农村的疲乏、劳工的困境就够了!只要想想:明知会干犯农民的众怒,却又不得不“开放”美国农产品大量进口,就可以知道:号称“奇迹”的台湾经济,其实在本质上有多么脆弱了!事实胜于雄辩,谢里法所谓“学习经济发展的模式往独立自主的方向推进”,岂不是空口说白话?岂不是一种“自我欺瞒”?岂不就变成了“学习经济发展中的『附庸性』,往『新殖民地』的方向推进”?

再说,谢氏全篇中都在指责台湾知识分子“依赖”中国之愚,却绝口不曾指责过台湾知识分子依赖日本、依赖西洋,更一味强调通过日语学习近代文化是应该的。然则,“民进报”编辑部的答覆文中所说的谢里法的立场“谁也不可依赖”,说穿了,这个“谁”只代表“中国”,而不包括日本或西方!当然,如果谢里法和编辑部认为中国是落后的、不可依赖;西方与日本是进步的,所以应该依赖;那也不失见仁见智中的一种观点。不敢坦白地说清楚,却又那样肯定地说“谁也不可依赖”,那未免太言不由衷了吧?

为了不剥削人的统一就要反对人剥削人的独立

编辑部表示对老人们的立场很了解,说那是统一主义。“但是我们以为其实民进党的『自决』和前辈们的『统一』不必然是违背的”。这句话,诚然令人欣慰。不论他们对“自决”的具体内容和方向有何见解,笔者总乐于听到这样一句较不偏执的说法。因为这个问题实在太重要了,任何人、任何党派,都不可以妄执到底!这,就得用心来看看现实的世界,看看世界中的现实了!在这时候,任何以自我为中心和不切实际的幻想,是不是都要完全根除掉才对?答覆文中说,人剥削人的统一不行。本人完全、百分之百同意这句话。那么,换个方式说,“人剥削人的自决”“人剥削人的独立”,是不是也都应该绝对地反对?我们可不可以把这个当成我们之间的共识?答覆文中说,难于理解“为统一就要反对自决”的立场。如果能从上面的共识出发,也就没有什么“难以理解”的了。那个立场,只要再添加几个字的补充语就行,“为了人不剥削人的统一,就要反对人剥削人的自决”。这是从现实出发,而不是纯理念的判断。笔者相信:所谓“人不剥削人”,不仅是人间至高的道德律,同时也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原理,也应该是一切政治体制和群体离合运动的最后审判者。打个比方说吧!西德人要求东德人站在“独立自主的人格”上做选择,东德人何尝不也可以要求西德人也站在“独立自主的人格”上做选择?西德人因能运用一些“观念”公式来怀疑东德人是否具有“独立自主的人格”,而东德人都也能一一列举现实来调侃:在“人不霸钱霸”的西德社会下,只有“独立自主”的剥削者,却没有“独立自主”的被剥削者!只要不是凭个人主观好恶地自以为是,所谓“独立自主的人格”,其最根本的保障,不也应该在“人不剥削人”的客观社会基础上面吗?

史迹斑斑、血迹斑斑还能说不是“出生入死”吗?

答覆文中说“在战后反对国民党,不管是文是武,都要有出生入死的勇气倒是真的”;对于昔年抗日老人在总督府政治下“文抗”,竟表示“不见得”是出生入死。事实上,在国民党统治下判例最为严重的,还是那些被认定为左翼分子者。国民党可以不诛一百个反国府的非左翼台湾人,也断不放过一个反国府的左翼大陆人。再说,自日本领台后,1895年起至1930年,由台湾民主国的抗日战到雾社六部族原住民的蜂起,那段武斗时期的血流成河,牺牲了十一万人之多。即使在“武斗”变为“文斗”之后,日本人的刑法还是非常严厉。虽然在九一八以前曾经有过一小段较为宽松的“大正民主”,但这也不表示帝国主义比较文明,到了战时,危机感浓密化,严刑峻法又一一出现,恐怖气氛即刻笼罩全岛,公开政治性运动就完全被压伏下去了。我个人就记得很清楚:小时候每走过派出所旁,几乎无日不听到我们的同胞被日警毒打的惨叫哀嚎声。

日帝统治下的台湾在“九一八”之后就进入了“非常时期”。公平地说,那以后,还敢于进行反日文斗,那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出生入死”!是幸是不幸,当时的民运组织已被瓦解,那些领导分子或积极分子,死的死,亡命的亡命,坐牢的坐牢:被称为帝国“南进策源地”的台湾,遍地军营宪警,均是这种无言的威压,已足使台湾人噤如寒蝉、恐惶度日了!即使如此,仍然发生了1937年的“中华会馆事件”被捕者达三百余人!1940年“朴子事件”被捕百人,苦刑中死很多人!1942年“东港事件”,被捕四百多人,又有多人狱死!1943年“瑞芳事件”;被捕五百余人,到日本投降,竟只剩百余人出狱!1944年“台北帝大事件”,学生蔡忠恕狱死,株连者极多。同年,“苏澳间谍案”,被捕渔民七十余名,也无一幸存!

笔者提这些痛苦的记忆,意在提醒那些不曾身受日帝暴政的年轻人:请勿因不满于现状,而曲意“净化”往日日本殖民者的狰狞面貌,甚至还“净化”得那样离谱!

不论“台湾派”“国际派”都是希望祖国强大的“祖国派”

有关反帝反封建和“祖国派”的问题,答覆文中认为“反帝”必须同时“反封建”,而“反封建”就不能再留恋于“中国文化”。事实上,日据时代的反日团体都有反封建纲领。只是有两件事必须明白:

(1)反帝与反封建,都是被压迫落后社会的时代使命,但两者意义却不相同。反帝,是抵抗外来压迫;反封建,则是一种自我超越,自我改造。两种运动的本质是不能混淆的。即使仅就斗争方法来说,一对外一对内,也是迥然不同的。不过,在一定情势下,两种运动往往可以共用“革命的民族主义”为一项武器;一个成功组成的“民族民主统一战线”,确实是外能反帝、内可以反封建的。但在台湾这样的殖民地社会,帝国主义是眼前的政治支配力量、是既成的操纵制度;而封建主义却已退居在副次性、残渣性的社会关系和观念习惯中。换句话说,殖民地的封建残余,即使在经济领域里仍保留些不完整的财产权,在政治上已非当权者。因此,在殖民地的反抗运动中,反帝运动必然是政治运动,而反封建则除非它的残余势力被殖民者利用为控制机器的一个部分,一般都可以采行文化启蒙运动的形式。如此,则两者的紧迫性、尖锐性自然不同了。

(2)其次,“反封建”不能等于是“反中国文化”。中国在当时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其封建遗习相当浓厚,但也不能说中国文化是绝对全面的封建性。日本社会的封建遗风,和其皇室中心主义及军国主义的意识倾向结合,在某些方面甚至远超过中国!在认识上,把“中国文化”和“封建性”完全等同起来,那是不符事实的!至于当年的“祖国派”是不是少数派的问题,当时抗日运动中有“祖国派”“台湾派”甚至“国际派”等称呼,都是日本人给的。当然,在运动的策略观点上的确有过这样的分歧。但在精神上,不论“台湾派”、“国际派”,可以说都是希望祖国强大的“祖国派”。当年台湾总督府的《警察沿革志》就指出了这个“难以否认之事实”:

——台湾人的民族意识之根本起源,乃系于他们原是属于汉民族的系统。汉民族经常夸耀其五千年传统的民族文化,这种民族意识牢不可破。台湾人既属此一汉民族系统,改隶虽已四十几年,但现时仍保留以往风俗习惯信仰,汉民族自觉意识似乎不易摆脱。盖其故乡福建广东两省与台湾,仅一水之隔,且交通来往频繁,台湾人皆视华南地方为其父祖坟墓之地,思慕不已,因而视中国为祖国的感情甚为牢固,这是难以否认之事实......。

至于被称为“台湾派”的代表人物林献堂,因游大陆时说了一句“今天回到祖国甚感欣慰”,回台后惨遭日本右翼派人士的当众责备和掌掴。这就是众所周知的“祖国事件”,更是无人不知的。

无原则地“自外于中国”真是何苦

答覆文中说:“用来掀起轰烈抗日的文化武器像民族自决、议会设置、自治等观念;农民组合、工友总联盟、政党等组织,以及报纸杂志、新文学、话剧等媒体,甚至现代意义的民族观念,到底都不是中国文化”——这样的提法实在不妥!如果把每一项文化事物,都要看它的“产地证明”,只要不是“本地产”,就说它不是“本地文化”,那世界上有几个国家真拥有可观的“本地文化”呢?“民族自决”,能说是瑞士文化吗?议会制度,或发端于雅典的市民集会,或创始于英国的“巴力门”(编按:parliament),难道就不是美国的文化、法国的文化了吗?要知道:文化,是维系生存、发展生活的目的的意识和手段工具的“总体系”。只要一项文化要素进入当地社会的价值观体系里受肯定,就会和其余的文化要素产生血肉相连的有机关系,而成为当地文化的一部分。如果用那种“产地证明书”来做评判准则,那第一个欲哭无泪的,相信不是中国,而是日本。日本将掏不出一张像样的“本地产文化证明书”!其实,答覆文中所列举的那些,不管产地出在那里,都已经是中国、日本、西洋的共通文化项目。当然,这之间还有“先进”与“后进”、“成熟”与“未成熟”、“较完整”与“较不完整”之差;也可能出现本土化的多样性、复杂性面貌;甚至,在本土化过程中,也会出现种种扭曲的现象。但,在客观的文化扩散法则下,这一切也都有一定的脉络可寻。

再进一步来谈,任何一个既成的文化体系,都会出现“消极化”、“萎缩化”,甚至“毒性化”的部分要素。我们要如何排除掉我们自己文化中的一切消极因素,重新发展、更丰富化一切积极因素,那是我们一项无可逃避也不可推卸的民族的历史责任。

一厢情愿地把“台湾”与“中国”对立起来的朋友们,难道不知道:所谓民族生命的消长兴衰,正在于这种文化创新力的不断开展?在这中间,每一个民族都不可能始终顺境,一路畅通的。一时的起伏转折是难免的,就拿一般人所向往的近代西洋文化来说吧,过去也有过它的黑暗时代,现在也有它的黑暗面。有人为了损中国,硬把所有的黑暗都加在它身上,咒在它身上,把光明都归于近代西洋文化,这样毫无原则地“自外于中国”,真是何苦!

“台湾人的主体性”不是一句空言

最后,答覆文中说要回到台湾人的“主体性”立场。这只是一句话,但它的“现实内容”应如何“定性”?这不是一般论的“语意问题”,而是极其紧要的“实际问题”。直截地说,如何去面对台湾的“经济从属性”和由此而来的“政治弱质性”?“主体性”三个字,有多少现实感?笔者以为:欲使“台湾人的主体性”不单是一句空言,必须顾及下列条件。(1)所谓的台湾人,必须是具有“人不剥削人”的发展方向的群体。否则,不过是少数人的别有用心的借口而已,何来“台湾人的主体性”?(2)必须是有“内在支持力”、有“自我保障”的主体性。否则,在诡谲万分的世界里,终究不过幻梦一场!这类历史前例已经是太多太多了。至此,吾人理解到:真正台湾人主体意识,唯有反映、升华在民族的大整合过程中,才有实质意义,才不流落于空谈!

至于说,“人是目的,国家是工具”,那是应有的理念。只是,当基本人际关系中不见公正、不见平等,所谓的“国权”不过是强势“财产权”的护甲,所谓的“国家”变成了有力者的私器工具,即以存心“自外于中国”的“自决”而言,无异强势者主导与取向的“自决”,那必定变为多数社会弱者的“对立物”了。

结语

末了,谢文与答覆文使笔者深以为憾的是:他们为了急于切断台湾与中国之间的“脐带关系”,竟然否定了殖民地时代反抗运动中的一项事实因素的“中国意识”,为此更不惜曲意净化那充满罪恶的日本殖民史的一页。其实,在国府治下他们所受的心灵创伤,何尝不是抗日老人们身心的双重创伤?不过,这些饱经历史忧患的伤者自认为在更新、更开阔的历史认识的引导下,已经愈合了它。这些历史性人物的谦虚、宽大、坦然的胸怀,确实是值得并未“身”受其害的后生晚辈仔细玩味、思考的!

今天,我们共同关切的问题是如此的微妙而严肃,但愿彼此都能有一番冷静的寻思。这样,即使互有不同意的地方,也不至于使误解加深。而我们之间诚恳地讨论的意义也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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