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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通义》

《文史通义》清代章学诚的史学理论著作。书始撰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历时30年,逝世前尚未全部完成。如《浙东学术》篇,成于逝世前一年,而很重要的《圆通》《春秋》等篇,是早有计划,终未撰成。

清代章学诚的史学理论著作。书始撰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历时30年,逝世前尚未全部完成。如《浙东学术》篇,成于逝世前一年,而很重要的《圆通》《春秋》等篇,是早有计划,终未撰成。著作由章学诚次子华绂在道光十二年(1832)首刊于开封,称为大梁本,后有《粤雅堂丛书》等本。1921年刘承干刊《章氏遗书》,另据王宗炎编目收此书,是为嘉业堂本。后有《丛书集成》本、《四部备要》本、1956年古籍出版社标点本。

文史通义》品评古今学术,纵论文史,中心侧重于史。全书分内篇、外篇两部分,内篇大梁本5卷,嘉业堂本6卷。外篇两本皆3卷。内篇中,《易教》等11篇阐明六经皆史之旨;《史德》《申郑》等篇论史学;《浙东学术》篇探讨学术源流;《诗教》《古文十弊》等篇讨论文学流变及文章得失,对桐城派有所批评。外篇大梁本多论方志纂修,嘉业堂本则多为序跋书说。两本因内容有异,须相互补充。《文史通义》在史学上多所创见。它主张史学要“经世致用”,反对知古而不知今,反对空谈义理,也反对只埋头于故纸堆中去“妄求遍物”,而不知“大义”。在作者看来,史学是记载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一门学问,不能离开当时的社会实际。“学术固期于经世也,得一言而致用,愈于通万言而无用。”(《说林》)作者主张“史学所以经世”,力图在当时盛行的汉、宋学外另辟一条治学之路,纠正不良学风。《文史通义》提出了六经皆史的著名观点。它以为,六经乃三代盛时典章法度见于政教行事之实,而非圣人有意作为文字传于后世。作者根据历史事实申述道:“古无经史之分。”“六经初不为尊称,义取经纶为世法耳。”(《经解下》)揭去了六经神圣的外衣,阐明了六经原本的性质,也肯定了六经的价值。作者还进一步指出:“盈天地间,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学。

”(《报孙渊如书》)认为六经古史之遗,后人不尽得其渊源,故觉经异于史,其实,子集诸家,其源皆出于史。这就扩大了史学的范围。在史书的修撰上,《文史通义》按其功用,将史籍区分为“撰述”和“记注”(或“著述”和“比类”)两大类(《书教》)。“撰述”是著作,自成一家之言,如班固的《汉书》、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记注”是纂辑,系材料的排比,如刘歆、贾护的《汉记》。指出两者缺一不可,各有用处,同时肯定“撰述”的价值高于“记注”,“作史贵知其意”(《言公上》),提倡编著通史。在唐代史学家刘知幾主张史书修撰者必须具备才、学、识“三长”的基础上,《文史通义》更倡史德。指出治史者必须有史德,史德就是“著书者之心术”。它最根本的是指“当慎辨于天人之际,尽其天而不益以人”(《史德》),即尊重客观事实,而不掺杂以个人的主观成分。《文史通义》还较系统地提出了一套编纂地方志的理论原则和方法。突出了方志的史学性质,“志乃史体”(《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志属信史”(《修志十议》),并阐明其内容与体例。指出方志必须包括人物传记、典章制度和文学记载。另外,《文史通义》对学术源流、文学流变、文章得失等亦有论述,颇具裁识。总之,《文史通义》汇集了作者研究文史的心得,是作者一生精力的结晶。是书被史学界公认为刘知幾的《史通》以后,中国古代最为著名的史学论著,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易教》清代章学诚撰写的史学论文,分上、中、下三篇。约写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道光十二年(1832)作为《文史通义》内篇一之第一篇于开封刊印,正式公之于世。

《易教》讲述《易经》的教育,作者阐述了其对《易经》起源、成书及性质的基本看法。章学诚以为,易象亦称周礼,其为政教典章,切于民用,非圣人以一己之心思,离事物而特著一书,以谓明道;也非如后世托之诡异妖祥、谶纬术数,以愚天下。他描述了《易》的成书:“今观八卦起于伏羲,连山作于夏后,而夫子乃谓《易》兴于中古,作《易》之人独指文王,则连山、归藏不名为《易》。”但文王未尝得位行道,故不能谓之作《易》以垂政典欤。八卦为三易所同,文王自就八卦而系之辞。商道之衰,文王与民同其忧患,故反复于处忧患之道,而要于无咎,非为创制。“武周既定天下,遂名《周易》,而立一代之典教”。进而,章学诚对《易经》的性质做了阐述:“《易》以道阴阳”,为先王之政典,“而与史同科之义焉”。体现了“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六经皆史的一贯思想。在《易教》中,章学诚还通过对《易》义的诠释,肯定了《易》所记录的政典、制度,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尽管有其一定的继承性,但随着时代条件的变化,必然发生不断的更新:“夫易者,变化之总名,改换之殊称。”“《易》为王者改制之钜典,事与治宪明时相表里,其义昭然若揭。”“《易》始羲农,而备于成周。宪始黄帝,而递变于后世。”他举周公制订的《官礼》为例,说明它的产生虽鉴于夏殷,而必“折衷于时之所宜,盖有不得不然者也”。并说:“由所本而观之,不特三王不相袭,三皇、五帝亦不相沿矣。”最后,章学诚强调了《易》在六艺中的重要地位:“上古圣人开天,创制立法,以治天下,作《易》之与造宪,同出一源。”“《易》象通于《诗》之比兴,《易》辞通于《春秋》之例。”“《易》以天道而切人事,《春秋》以人事而协天道。”君子于六艺,可一以贯之。提出了“学者之要,贵乎知类”的治学方法。

《原道》清代章学诚撰写的史学论文。为《文史通义》内篇二之第一篇。道光十二年(1832)于开封刊印,正式公之于世。

《原道》分上、中、下三篇。上篇释道。“道者,万事万物之所以然。而非万事万物之当然也。人可得而见者,则其当然而已矣”。指出,整个社会的发展,有它自己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过程。每个社会阶段的出现,是“势使然”而“不得不然”。认为从“三人居室”到“部别班分”,从“作君作师”到各种礼法制度的出现,绝不是“圣人智力之所能为,皆其事势自然,渐形渐著,不得已而出之”。由此,他反对英雄史观,指出无论帝王将相、圣贤豪杰,都不能以主观意‘志创造历史。“圣人创制,只觉事势出于不得不然”。故周公之伟大,在于时会使然,使之能集古代典制之大成,并行其道。孔子之圣,在于他“尽其道以明其教”。

中篇论述道器关系。强调“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不离器,犹影不离形”。据此,否定宋学离事言理,以六经为载道之书的错误思想。他说:“后世服夫子之教者自《六经》……不知《六经》皆器也。”指出六经是具有实在内容的“史”,是“器”,是先王的典章制度,而不是“道”。孔子测定六经,目的在于取先王典章,借此存道,垂训后世,绝“不敢舍器而言道也”。因此,人事之外,别无所谓“道”,“彼舍天下事物人伦日用,而守六籍以言道,则固不可与言夫道矣”。

下篇进一步论述道与六经之关系。提出:“文章之用,或已述事,或以明理。事溯已往,阴也。理阐方来,阳也。其至焉者,则述事而理已昭焉,言理而事以范焉。则主适不偏,而文乃衷于道矣。”对汉学家们终日“疲精劳神于经传子史”的考证补订,予以无情抨击,指出,如“溺于文辞之末,则害道已”。应“博学以实之,文章以达之,三者合于一,庶几哉周孔之道虽远,不啻累译而通矣”。至于如何研究六经,怎样从六经中求道,章学诚提出应从六经具体事实中去领会其精神实质,而不能泥古不化,硬搬其中成法,必须联系现实生活,特别是联系当前的国家典章制度加以研究,方能求到真正的“道”。当然学六经的目的还是为了更好地认识现代,故“约《六经》之旨而随时撰述以究大道”是最好的学习方法。

《原学》清代章学诚撰写的史学论文。为《文史通义》内篇二之第二篇。道光十二年(1832)于开封刊印,正式公之于世。

《原学》分上、中、下三篇。作者对治学中的学思、知行等问题进行了阐述。首先肯定了学习的意义在于把握“道”。他说:“《易》曰,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学也者,效法之谓也。道也者,成象之谓也。夫子曰:下学而上述。盖言学于形下之器,而自达于形上之道也。”至于学,并非只是诗书诵读。他指出:“平日体其象,事至物交,一如其准以赴之,所谓效法也。”故效法者,“必见于行事。诗书诵读,所以求效法之资,而非可即为效法也”。他分析了古人不以行事为学,而以诵读为学,是因为他们以为,不格物致知,则不可以诚意行,但并非谓此外无学。提出了“专于诵读而言学,世儒之陋也”。依据“学皆信而有征”,“必见于行事”的思想,章学诚论述了知行关系,提出:“知易而实行难。”“其知易入,其行难副,则从古已然矣。”何况“官师分,而学者所肄,皆为前人陈迹哉”。认为孔子所言“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是“诲人知行合一之道也”。学、思应该结合。指出:“诸子百家之患,起于思而不学。世儒之患,起于学而不思。”进而,反对宋学的空谈义理,反对汉学的专务考索,强调重视现实,认为如此才能把学术研究引导到有效地为封建政治服务的轨道上去。他大力提倡学术要经世致用,“所贵君子之学术,为能持世而救偏”。要求学者面向现实,重发挥,重创造,反对死守章句,力主通经致用。章学诚的这些思想,从学术思想史的发展来说,无疑是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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