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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关于公开招聘文史工作专业辅助人员公告(4人)

2019年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关于公开招聘文史工作专业辅助人员公告(4人)2019年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关于公开招聘文史工作专业辅助人员公告(4人)由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

为加强红山文史研究会和红山文史馆工作,推动红山文史资料收集、整理、研究和文史馆展陈工作顺利开展,经红山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史工作专业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招聘计划

文史资料员3人;文史馆管理员1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高的文化素质;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凡身体有残疾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用人单位提前声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有良好的语言文字组织能力、较强的中文写作能力;

5.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红山区户籍(2019年8月1日前);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0年9月1日出生);

8.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9.文史管理员限男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五年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5.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关系且所在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由赤峰民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一切事宜均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发布公告

2019年8月16日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红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自行到发布公告网站下载《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文史工作专业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后打印2份。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在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3.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23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地点:赤峰市红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红山区昭乌达路22号)。

4.审核时须本人携带《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文史工作专业辅助人员报名表》(粘贴好照片)、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和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同时交报名费20元、面试费50元、笔试费50元(2018年毕业生减半、2019年毕业生免费)。除不可抗拒力情况外,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5.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按下列规定执行: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同时提交《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请提前下载填好),报名缴费时一并确认。

农村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收报名费、考务费。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提供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者提供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文史知识、文字综合,共一张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需携带《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文史工作专业辅助人员报名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时请按要求加入微信群,通过微信群通知)。

3.笔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请各位考生认真准备。

2.笔试时需携带《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文史工作专业辅助人员报名表》,面试参加人员范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分数加权后(笔试占50%、面试占50%)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政审和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量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为1:1。

2.体检。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由区政协和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组成考察小组,组织实施,主要审查考生有无不予录用的情形。

4.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1.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由赤峰民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拟聘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由赤峰民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聘用人员的工资发放和社保费的缴纳,服务报酬(人/月)20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此次聘用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如果出现人员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补录。

六、纪律监督

1.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2.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本次公开选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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