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请各位考生认真准备。
2.笔试时需携带《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文史工作专业辅助人员报名表》,面试参加人员范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分数加权后(笔试占50%、面试占50%)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政审和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量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为1:1。
2.体检。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由区政协和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组成考察小组,组织实施,主要审查考生有无不予录用的情形。
4.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1.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由赤峰民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拟聘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由赤峰民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聘用人员的工资发放和社保费的缴纳,服务报酬(人/月)200免费,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此次聘用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如果出现人员空缺,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补录。
六、纪律监督
1.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2.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本次公开选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咨询电话:
附件:
1.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文史工作专业辅助人员报名表.xlsx
2.减免考务费申请表.doc
赤峰民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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