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古时期最初记录并传承的诗所言之“志”,是昭告神明的集体之“志”。之后无论是西周时期的“献诗陈志”、春秋时期的“赋诗言志”,还是孔子时代的“教诗明志”,都是在以诗言志。汉代以后,“诗言志”的观念开始转向“作诗言志”;魏晋以后,情志分离,使“诗言志”再次回到重政教的特征上来。“诗言志”为中国诗学注入了家国情怀、人文教化等个性特征。
“诗言志”一直被诗学界喻为中国诗论的“开山纲领”。的确,这一观念对中国诗学的内在特征有着深刻影响。“诗言志”为中国诗学注入了独特个性,不失为我们认识中国诗学独特个性的一个极好切入点。
诗何以言志:诗歌是集体智慧的表现,也是集体知识的载体,代表了早期中国的人文教化
中国是一个诗歌的国度,诗歌之于中国文化亦有特殊含义。至迟于春秋之时,“诗以言志”的观念便已成为那个时代的主流诗学观念。我们不禁要问:先秦时期,诗为何成为言志的重要文本?
在此之前,我们首先要明了:先秦时期“诗言志”的“志”到底包括哪些内容?关于“志”的解释,较有代表性的是朱自清先生的“怀抱”说。不过,后来的研究者在阐释“诗言怀抱”时容易忽略两个细节问题:一是那个时代的人们所说之诗和今天我们所认为的诗并不完全一样;二是那个时代人们所说的“怀抱”和今天我们理解的“个人怀抱”也不完全一样。
上古时期,诗歌的产生或许有不同的缘由,但被记录并传承下来的诗,则大多与原始巫术或宗教仪式有关,而其中所表达的“怀抱”,则更多是集体意志的表现,也就是说,那时流传的诗所表达之志,是集体怀抱。有学者认为,这种集体怀抱的表达目的是向“神明昭告”,是想在仪式中通过这种昭告来表达集体诉求,这一说法是很有道理的。如《吕氏春秋·古乐》载有八阕歌,其名为“载民”“玄鸟”“遂草木”“奋五谷”“敬天常”“达帝功”“依地德”“总禽兽之极”,内容显然都与颂神祭祖、祝祷丰年等仪式相关。也正因如此,这些昭告才会被记录下来,因为这既是集体智慧的表现,也是集体知识的载体,就如甲骨卜辞一样。所以上古时期,诗自然而然成为一种重要的教育文本。这不仅让我们想到《尚书·尧典》中的那个经典段落:“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虽然后人更关注的是“诗言志”这个命题,但这段话的核心显然是在谈“教胄子”的问题。帝命夔以乐(包括诗)教胄子,目的不在诗乐本身,而在于懂得如何“神人以和”,这不正是早期诗歌的核心功能吗?
所以,最初的诗之所以成为言志的重要文本,是因为最初记录并传承的诗,所言是昭告神明的集体怀抱,所载是神人沟通的重要知识。因此,“诗言志”成为那个时代人文教化中对诗歌文本的一个重要定位。之后无论是西周时期的“献诗陈志”、春秋时期的“赋诗言志”,还是孔子之后的“教诗明志”,都与这一定位不无关系。
诗如何言志:诗歌作为人文教化重要资源的地位日益彰显
今天我们谈论诗歌“言志”或“缘情”的功能时,更多是从诗歌的创作层面来进行探讨的。但先秦时期提出的“诗言志”观念,似乎从来不是在谈诗歌的创作问题。那么,他们谈的究竟是什么?
上古时期,诗作为昭告神明的集体之志而传承下来,成为人文教化的重要资源,但其中所教并非做诗之道和言志之法,而是通过诗来了解先人之志,从中学习先人的智慧和情怀。在此,诗所言之志,承载的是前人的知识。所以学诗不是在学如何做诗,而是在学如何用诗,这才是他们对“诗言志”的具体定位。正因如此,西周时期才有了“献诗言志”,春秋战国时期才有了“赋诗言志”等用诗之道。
西周时期,礼制治国,“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公卿列士所献之诗,并非自己所做之诗,而是所采之诗。献诗言志,也非言自己之志,而是不同群体之志,是群体对社会、政治、风俗等所表达的看法,如此才能发挥诗的“听政”作用。所以,此时的“诗言志”是用诗反映群体之志。同样,这类经过精挑细选的诗也是极好的人文教化资源。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献诗听政制度逐渐式微,公卿列士也开始从“献诗言志”转向“赋诗言志”,不同之处在于,所言之志已不再是群体之志,而是个体之志了,这是“诗言志”观念的一次重要转变。同时,诗的“听政”作用逐渐弱化,而作为人文教化重要资源的地位却在日益彰显,朱自清先生将这一变化称为“教诗明志”。自此,诗教成为历代封建王朝人文教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实从整个先秦时期来看,“诗言志”的内含都主要指向“用诗言志”,而其主要目的则在于政治和教化。当然,这并不是说先秦时期没有“作诗言志”的现象,其实诗歌创作本身就是表达各类情志的一种文学活动,只是在那个时代,这种多样性在人们讨论“诗言志”观念时被有意遮蔽了。
汉代是“诗言志”观念由“用诗言志”向“作诗言志”转变的时代。如诗论经典《诗大序》中虽也谈诗的“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等政教功能,但论诗已不再是从“用”的角度,而是从“作”的角度:“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此外,还有一个变化值得注意,就是在论“诗言志”时,引入了“情”,这意味着诗歌创作中所表现的“志”,也包含着个体之“情”,后人称之为“情志合一”。这是“诗言志”观念的又一个新变化。魏晋以降,“诗缘情”成为独立于“诗言志”之外的一种新的诗学观念,而且常常被后人拿来与“诗言志”作对立阐释。其实,“诗言志”的“志”在汉代已然被注入了个体情感的成分。因此,与其将“诗缘情”视为“诗言志”的对立观念,倒不如说它是“诗言志”中个体情感内含的一次剥离。“诗言志”的“志”由“情志合一”变为“情志分离”:“志”中“情”演化为了“缘情”,“志”中“志”则又回到政教之上。此后的“诗言志”,基本皆为此志了。
“诗言志”与中国诗学个性:以诗歌服务于国家与社会,立足于人文教化
作为中国诗论的“开山纲领”,“诗言志”为中国诗学奠定了基本性格,或者如一些学者所说,是中国诗学的逻辑起点,之后的诗学观念基本均是在此基础上生发开来的。那么,“诗言志”到底为中国诗学注入了何种个性呢?这个问题说开来有许多方面可以探讨,这里先列举两个较有代表性的方面。
其一,家国情怀。中国诗学一直强调诗歌应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理想与情怀,而且诗歌的优劣也常以是否关心社会、是否心忧国事等作为评论标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众多诗人追求的创作方向,这些都体现了中国诗学中的家国情怀。这一情怀与“诗言志”观念一开始便突出的献诗以服务于国家、赋诗以服务于社会的理念是一脉相承的。
其二,人文教化。中国诗学一直非常重视诗歌的教化功能,而反对仅仅将诗歌视为个体情感表达的工具。“不学诗,无以言”,所学非做诗之法,而是为人之道。因此,在中国诗学中,读诗解诗往往有一套独特的以利教化之法。作为儒家六经之一,《诗经》历代的注解阐释有许多都是立足于人文教化,而非单纯将其视为一个文学文本进行审美解读。这一特点显然与“诗言志”最初的教化特征并因此推动诗教发展是密不可分的。
(作者为武汉大学文学院文艺学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导)
【注:本文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思想通史”项目资助】
【参考文献】
①朱自清:《诗言志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
②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四卷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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