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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光旦:社会学和历史学相结合的早期典范

潘光旦:社会学和历史学相结合的早期典范他在多个学术领域有开创性的贡献,堪称中国现代社会学、民族学、优生学、性心理学等学科的奠基人之一。坚持极端环境论立场的人早在优生学发轫的时代就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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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光旦(1899-1967)先生在中国20世纪20年代至60年代的社会科学领域,是一位极为活跃的人物。他在多个学术领域有开创性的贡献,堪称中国现代社会学、民族学、优生学、性心理学等学科的奠基人之一。

优生学与“损益纠正”

潘光旦在优生学方面的研究如何评价,至今仍可以说是尘埃尚未落定。坚持极端环境论立场的人早在优生学发轫的时代就对其痛加贬斥,这场争论一直延续到当代,迄未休止,有不少人甚至称优生学为“伪科学”。那些持中立立场的人也往往对优生学采取“半信半疑”态度。辩护者则认为潘光旦的优生学研究并没有完全步西方先驱者的后尘,即不再将优生学视为改造人类的“万应碇”或“如意丹”,而是对于其所能发挥的作用有相当实际的估计,只不过是希望通过对人类婚姻、生育行为的选择来引导人口向良性方向发展而已。也有人认为不宜将早期优生学视为“伪科学”。

根据我个人的研究,潘光旦在研习优生学的时候,是有所选择、有所综合的。对于西方优生学中盛行一时的种族主义以及那种过分夸大基因改良作用的学说,他坚决拒斥。他批判性地汲取了优生学中的“社会选择论”,参照一些优生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主要展开了社会学性质的研究工作。他是以优生学家的身份在社会学界活动的,所以,全面评价他的学术成就不能回避它的优生学研究。我认为,说潘光旦希望借助于婚姻生育的选择作用引导人口向健康、良性方向发展,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潘光旦在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发表了大量提倡优生学的文章或专著,他的研究尽管有着鲜明的优生学特色,但立论并不极端,在遗产与环境因素之间,他固然着意强调人们一向忽视的遗传因素具有基本的重要性,但从来没有忽视环境因素的作用。或者说,他强调遗传因素是由于人们一向只强调环境因素,基本上把前者忽略掉了,有必要加以纠偏。

如1931年他在《人文史观与“人治”“法治”的调和论》一文指出:在人文论者眼里,形成人才的因素有三,一是生物遗传,二是文化遗业,三是平生遭际,三者共同作用形成生命的三边形。在这三种因素之中,遗传的作用最为基本,只有原料是玉是钢,才有可能是琢出玉铸出钢,如果不是那块料,就是勉强琢起来铸成了也是肯定不经用的。文化遗业和平生遭际,都是供给刺激的东西,前者是纵向的有时间性的,后者是横向的有空间性的。比如羲皇时代的人才任他有多好的遗传,长大了最多也不过发明钻木可以取火、烧土可以成陶器罢了;而爱迪生若是早生五六十年也绝不会有后来那么大的成绩,因为电学里的若干先决条件那时还没有具备。平生遭际所能影响的只是造诣的方向,对其造诣的程度不会有根本的影响。因为真正的人才可以不受环境的限制,而能对已成的环境加以“损益纠正”,从而推动文化的进步。

“旧学商量”“新学培养”奠定了潘光旦在学术思想上会通中西的基础

在民国时期的社会学家中,从事历史社会学/中国社会史研究并取得比较突出成绩的有潘光旦的中国家族制度研究、中国社会史研究、儒家社会思想史研究,吴景超的秦汉社会史研究,李安宅关于《仪礼》与《礼记》的社会学研究,瞿同祖关于中国法律史的社会学研究,费孝通的亲迎习俗地理分布研究、与潘光旦合作的科举与社会流动研究、绅权研究,林耀华的中国宗族研究,董家遵的中国古代婚姻史研究等。这些研究成果,除了一小部分受到今天的学术界重视以外,至今还缺乏系统性的整理和阐释。从历史社会学/中国社会史研究的质量和数量来看,潘光旦似乎是最为突出的。这与他的求学经历以及由此形成的治学路径有密切的关系。

潘光旦幼承庭训,对中国传统文化有亲切的认识,不过并未得到系统的训练。他仅在1905年上过1年私塾,后来就转入新式学堂了。由于诗书家庭环境的熏陶,他年龄稍长时,认识到自己毕竟是中国人,不能对本国的旧学没有研究。他的办法是平时利用自修时间读线装书,还充分利用长达近3个月的暑假和1个月的寒假,每个暑假学习一种经书或史书,还曾搞过一个暑假的《说文》。这样,经过七八个暑假,他对中国旧文献打下了较扎实的基础。出国留学时,他随身带了一部缩印的《十三经注疏》。“旧学商量”“新学培养”,奠定了潘光旦日后在学术思想上会通中西的基础。在清华学校和留学美国的学习,使潘光旦接受了系统的西方学术训练。他在研究中国社会文化时往往特别重视以西方科学方法来分析历史文献,形成一些带有普遍性的认识。

潘光旦在研究中,历史文献运用得非常广泛,他对历史文献采取的态度是:要善于抉择与多作考据,不能动辄“疑古”,这和五四以来盛行的“疑古学派”形成巨大的反差。他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这话固然很对,但对于已往的文献过分怀疑,认为全都是断烂朝报,也不是做中国学问的人应有的态度。据考古学家说,《周官·考工记》的内容,究属可信到什么程度,以前本来不知道,但后来发掘的结果,找出了许多实在的制作物,例如殉葬用的车子,证明《记》中所描写的种种,有许多是很对的。可见原有的文献中,总有很大的一部分是相当可靠的,要在我们善于抉择与多作考据罢了。如果一切学问都得靠实物,那我们还有多少学问可以做呢?何况社会的现象,特别是人伦关系的比较主要的一部分,又是非常抽象,从泥土里绝对挖不出来的呢?

“中国社会史”始终没有人会教

对于当时照搬西方社会学的理论和资料的做法,社会学界的一批有识之士提出了“社会学中国化”的口号,强调运用西方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中国的历史文化和现实问题。在这一学术潮流之中,社会调查的成绩更为突出,使社会学与中国实际隔阂的局面初步得到改观,但社会学者不通历史的情况还是相当普遍的。所以,潘光旦又说:近几年来,自从调查的风气发达以后,统计的资料加多以后,情形当然的比较好些。但社会现象不是一个平面的东西,它有它的来历,它有它的原委,它有它的“然”,也有它的“所以然”,近时的调查工作所能发见的最多只是一个然,于其所以然,实际上还没有人过问。换言之,研究社会的人大都不通晓历史,而在研究历史的人又往往不通晓社会。研究历史的不懂社会,还不要紧,而研究社会的人不通晓历史,却有很大的危险,好比医生只看见症象,而不探问病源,也就无怪一切解决方案的不切实际了。到了今日,大学社会学系所列的“中国社会史”一学程,始终没有人会教,即使有勉强开这一课的学校,也无非勉强凑合,以符功令罢了。

从潘光旦说这些话的1942年,到现在已经80多年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社会史学科在历史学界获得了很大的发展,甚至成为引人注目的“显学”;但是继承社会学前辈的历史社会学/中国社会史研究成就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发扬光大,仍是一件迫切的学术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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