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探索 > 在历史研究中坚持与发展唯物史观_中国史论文.doc

在历史研究中坚持与发展唯物史观_中国史论文.doc

在历史研究中坚持与发展唯物史观_中国史论文.doc在历史研究中坚持与发展唯物史观_中国史论文中国史论文 【正文】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传入中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了,它对中国史学的发展无疑起到 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建国..

历史研究中坚持与发展唯物史观_中国史论文中国史论文 【正文】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传入中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了,它对中国史学的发展无疑起到 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建国以后,唯物史观在我国占据了主导地位,广大史学工作者以之 不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而是马克思、恩格斯以至列宁、斯大林、****的一些 个别论述被割裂开来,被断章取义,被当作教条、公式,变成束缚生动的历史研 究的绳索。 改革开放的春风解开了人们思想的禁锢,人们在总结过去历史的研究的成败 得失之余,难 免会思考,唯物史观在新时期是否还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从而可以继续作 为我们研究的理 论基础?应当怎样理解唯物史观的指导地位?怎样丰富与发展马克思主义 的唯物史观?本文 拟就这些问题谈一点个人的不成熟看法。 尚不足以说明唯物史观所包含的真理性成份。坚持唯物史观实有着更重要的理由,就是这 种史观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唯一正确的理论体系。就几十年历史研究的实践来说 ,只有这种 理论提供给了我们分析历史问题,阐释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最为锐利的思想 武器。 我这里说的首先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即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 表述的用于指导他整个研究工作的出发点: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 实基础。

物质生活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 的意识决定人们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 生产力发展 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 生产关系的法 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 梏。那时社会革 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 或快地发生变革。 (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 卷,第82—83 以上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关系及其矛盾运动的论述,可以说是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全面深刻而准确的概括,是对历史发展规律的总结。以我 理论概括。近一个世纪以来,广大史学工作者正是以之为武器,在研究的各个领域对历史 做整体的或具体的探讨,认识历史进程,探讨历史规律,结出大批硕果,推动了 中国史学 的发展。 以我本人从事的先秦史研究为例,我认为,无论是过去传统的古史系统,还是在进化 期国家,以及世袭社会向传统社会转变历程等发展阶段的我国远古历史,只有用唯物史观 来阐释才更合理,更接近历史真实,更给人以深刻的启迪。 如论及春秋战国之际的社会变革,我们知道,这是我国历史上除近代社会的转型外最 大的一次变革。

过去先哲们亦或朦胧地意识到历史上的这次重大变革,如王夫之就曾说 战国是“古今一大变革之会”;(注:王夫之:《读通鉴论》。)顾炎武《日知录》言及春秋 与战国礼仪风俗之差异,认为这所有变化皆出于春秋战国之际百数十年间,而得 出“不待 始皇之并天下而文武之道尽矣”的结论。(注:顾炎武:《日知录》第13 《周末风俗》条。)然而他们有谁能像唯物史观的运用者那样,把握住这场变革的根本 性质,说清楚这 场变革的起始原因,及其逐层变化的事理逻辑?根据唯物史观,这场变 革实起于春秋战国 之际生产力性质的变化。春秋时期铁器与牛耕的使用是促使所有这些 变化的最根本的动 力。由于有了铁器与牛耕,才有了土地的大量垦辟,有了战国大规模 水利工程的兴修,有 了精细农业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随之而来的手工业的发展和 商品经济的繁荣,包括 金属铸币的广泛使用、城市的兴起,富商大贾及高利贷的活跃„ „以上标志着战国生产力 水平提高之荦荦大端者,皆见于文献记载和考古发掘,是谁也 无法否认的。随着社会经济 的这种变化,人们的相互关系包括财产关系也跟着发生了根 本性的转折。旧的宗法组织, 即以血缘为纽带的各种氏族(宗族)或大家族结构纷纷崩毁 ,代之以个体家庭为主的社会结 构,个体劳动、“分地”代替了集体劳动和“公作”; 统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也由过去的“助 法”即力役剥削改变为税亩制即租税剥削,这使 我国从此进入传统的以个体小农经济为基 础的社会。

所有这些有关生产关系及社会结构 的重大变化都发生在春秋战国之际,并且它 们都可以归结为社会生产力提高所导致的结 果,其间变化之迹也是十分清楚的。在社会经 济基础发生了如上变化之后,便是上层建 筑和意识形态领域革命了。在这方面,人们同样 看得十分清楚的是,由于宗法制及氏族 社会结构的瓦解,我国夏商周三代沿袭下来的早期 国家(即建立在氏族组织的联合基础 之上的国家)最终演变为建立在地域组织基础之上的 成熟国家。郡县制代替了过去的分 封制,由郡县及于乡、里、会、伍这样一套管理编户齐 民的地区编制由是成为以后两千 多年专制王朝政权的组织基础,一套新的中央集权的官僚 制度代替了旧的世卿世禄制, 世袭贵族的统治从此成为历史。在思想文化方面,一个新的 知识者阶层——士的出现是 这个时期最重要的事件,它的出现同样根源于社会经济结构的 变化。由于士阶层的出现 及国家任用贤能而不是任用世袭贵族这一变化,又促使了士阶层 的活跃,促使了诸子百 家的争鸣和战国学术的繁荣,以及各种文化事业的发展。总之,一 个世袭社会向传统社 会的转变过程,不仅可以,而且只有用唯物史观才能得到很好的说明。 迄今为止,难道 还有什么其他的理论可以比这更好地解释春秋战国之际的这场变化吗? 目前,对于春秋战国之际历史进程的这样一种阐释,已成为多数人的共识,说明唯物 观已深入到广大史学工作者心中,成了多数人们自觉运用的思想武器。

非但春秋战国之际 的变革,其他如中华文明的起源、早期国家、商周社会形态等重大问题,学者也都 在用唯 物史观做武器,对之进行探讨。到现在,前辈史学工作者已为我们积累了不少经 验,我们 完全可以在此基础上,高举唯物主义的思想旗帜,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肩负起新 时期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张指导思想的多元化,亦即主张用非唯物主义思想指导我们历史研究。所谓“左”的思想 倾向,就是前面提到的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割裂开来,背离实事求是的 原则,以 他们的个别论述取代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根本原理,使之成为束缚历史研究的僵 死的教条。 就一段时间历史研究的状况和目前史学界的实际情况看来,我认为,这前一 种思想倾向固 然存在,并应当引起我们警惕,但后一种思想倾向却是更主要的,更应值 得我们大力克服 的。这种倾向造成了我们的历史研究脱离实际,脱离广大群众,并且是 使许多青年史学工 作者对唯物史观发生误解与产生隔膜的主要原因。在当前,亟需要针 对这一方面的问题开 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解放思想,一切从实际出发,破除那 些长期以来束缚人们思 想的似是而非的教条,正本清源,弄清楚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 基本原理,在此基础上搞 好我们的历史研究。

这也与当前思想战线总的形势相吻合的。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就其基本理论来说,其实并不深奥,并不繁复,也并不那么神 是既简明而又深刻,既朴素而又切中肯綮的。这些基本点,也反复见之于马克思和恩格斯 的其他一些著作,如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恩格斯的《卡尔 马克思< 政治经济学批判>》、《卡尔马克思》、《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等,说明马 克思、恩格斯 有关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论述是始终如一的。简单说来,这个基本原理就 是对人们的物质 生产活动决定人们的经济关系、经济基础决定社会的上层建筑及意识形 态,由此推动社会 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这样一种历史规律的归纳。现在一些人赋予唯物 史观过多的含义,把 本来不属于这个范畴的一些内容也当成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去宣传 ,要求人们去遵守,并 拿它当普遍规律去阐释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这实际是既不尊重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 也背离了历史研究的实事求是原则。 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同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历史上各种社会形态及具 体历史问题的论述二者并不是一回事。前者是他们观察人类社会历史根本出发点,是对 史阶段所经历的各种经济形态的分析,或者是对某一民族或国家具体历史的描述。

虽然这 些论述和分析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也应当受到尊重,但毕竟是他们 有关历史 理论的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的论述,与唯物史观本身并不能划上等号。这些论 述的适应范 围一则受到具体时间和空间限制,二则(特别是有关具体历史问题的叙述)也 受到当时具体 环境,包括资料等条件的限制。一些这样的论述是否那么完善,一定 要句句当真理,是需 要我们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的。拿现在人们关心的社会形态理论来 说,马克思、恩格斯的 著作中有四种生产方式或曰四种社会形态之说,加上他们描述的 在这四种生产方式之后的 共产主义社会,人们将其归纳为“五种生产方式”或“五种社 会形态”。有人认为,这五 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演进也是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人类社会 的发展规律,是马克思唯物史 观的基本范畴。这实际是经不起检验的。因为马克思、恩 格斯在自己的著作中已明确将上 述五种社会形态的演进限于西欧各国,对于西欧以外广 大地区前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他 们是将其归入“亚细亚生产方式”范畴之内的。在马 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里,可以随时看 到他们将亚细亚社会形态(或曰“东方的”社会形 态)与奴隶制、封建制并提,当作东、西 方同时并存的几种社会形态,如: 资产阶级经济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批判开始时,才能理解封建社会、古代社会 和东方社会。

(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 卷,第109 在奴隶制、农奴制等等之下,劳动者本身表现为服务于某一第三者个人或共同体的自然条件之一(这不适用于例如东方的普遍奴隶制,这仅仅是从欧洲的观点来看的)。(注 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96 本论》第3卷,第364 370页。),其对臣民普遍实行的人身占有和剥削称为“普遍奴隶制”。对于这种剥削 关系, 是不能用“欧洲的观点”即西方的奴隶制、农奴制关系来加以解释的。这种“东 亚细亚社会的特征,一直与“古代社会”、“封建社会”的存在相始终。既然如此,我们怎

上一篇: 王也扬 关于唯物史观流行理论的几个问题
下一篇: 视频|孩子们来挑战自我!DS自然探索赛事首次在东莞举办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