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社会韦伯目 第 二 章 经 济 行 为 的 社 会 学 基 本 范 畴第三章一、 二 、 设 有 官 僚 行 政 管 理 班 子 的 合 法 型 统 治三、四、五、七、魅八、 十 、 非 统 治 型 的 团 体 行 政 管 理 和 豪 绅 名 士 掌 政十第四章(未完待续) 第一部分社第一章社会学基本概念提示:这种开宗明主义的、不可或缺的、然而又难免显得抽象和远离现实的给概念下定义的方法,并不要求新颖。 相反,它只力求——也可以说是希望——用比较有的放矢的、 比较具体的(正因如此,自然会显得也许有些学究式的)表达方式,来表述任何经验社会学在谈及同样事物时,实际上所指的是什么东西。在应用似乎是不同寻常的或新的表达方式的地方,情况也是如此。 与在 《罗各斯》录论念础念第一第部一分章壹社社、会会学学范基畴本理概基概方法论贰、社会行为统治的类适型用合法性的传魅魅统力力、型型的的的平统统凡治治化制解立党六封主权、建力的民的力新分合议九和政一、代议阶制级念等一级与、概会学范畴理论杂志第4卷上发表的论文[1913年版第253页等。 ( 《科学论论文集》 第3版第427页等)]相比,这里用的术语非常简单,因而在很多方面要有所修改,以求尽可能做到易于理解。 当然,要求无条件地大众化和要求概念应该尽最大可能严密,并 不 是 总 能 一 致 的 , 而 且 在 必 要 时 要 为 后 者 让 路 。关于“理解”一词,请参阅K·雅斯帕尔(1883-1969,德国哲学家和心理学家)的 《普通心理病理学》 [亨利希·里克尔特(1863-1936,德国哲学家)的 《自然科学概念形成的界限》 第2版(1913年,第514-523页)中的若干见解,尤其是盖奥尔格·齐美尔(1858-1918,德国哲学家和社会学家)在《历史哲学的若干问
经济与社会(6)
经济与社会(6)经济与社会韦伯目 第二章 经济行为的社会学基本范畴 第三章 一、 二、设有官僚行政管理班子的合法型统治 三、 四、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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