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单位性质,属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经费现在有政府购买服务,可以参加竞标;民非企也可以在备案之后进行公募。
一、民办社工机构的概念
是指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坚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技能,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控、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关系调制等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 民办社工服务机构的特征
民办社工服务机构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一种,既具有社会组织的一般性特征,同时,也具有作为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独有特征。除了必须具备合法登记注册等一般社会机构的属性之外,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还具有六个基本特征。
1、非政府性,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纯民间性的机构;
2、非营利性,不以营利为目的,虽然其发展要借助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但始终以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公益性,属于社会公益性组织,以利他主义为原则,帮助弱势群体,服务人民大众;
4、助人性,机构存在的价值及其根本任务就是要帮助弱势群体,通过为其提供专业的服务,最终达到助人自助的宗旨,解决服务对象的问题,恢复其社会功能;
5、专业性,通过服务人员的专业性、服务理念的专业性、服务方法和技巧的专业性等区别于一般社会组织;
6、服务性,区别于基金会等民办社工服务机构,以服务社会,服务民众为根本任务,通过自身的服务,整合相关资源,促进社会公平与社会发展。
三、注册办理,主管部门民间组织管理局(或民政局)
1、注册民非企需要3万(区一级)到30万(市一级)的注册资金,需要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发起人当中有人持有助理社工师或社工师的资格证(区一级2人、市一级10人);
3、有注册场地证名(房产证或者是租赁合同);
4、法人代表无犯罪记录。
以上四点是比较严格的要求,其他的诸如章程啊、各类手续啊,到主管部门民间组织管理局(或民政局)都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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