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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军制(汉朝军制一览表)

汉朝军制(汉朝军制一览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结束了中国领土上诸侯割据称雄的分裂局面,建立起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秦王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7年)。之后,秦始皇北击匈奴,南平百越,其疆土不断扩大,秦王朝的版图东至海,西及甘肃高原,南抵岭南,北到河套、阴山、辽东,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国家。汉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结束了中国领土上诸侯割据称雄的分裂局面,建立起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秦王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7年)。之后,秦始皇北击匈奴,南平百越,其疆土不断扩大,秦王朝的版图东至海,西及甘肃高原,南抵岭南,北到河套、阴山、辽东,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国家。

汉朝军制(汉朝军制一览表)

汉朝军制(汉朝军制一览表)

秦朝末年,在中国领土上爆发了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大起义。秦王朝被推翻之后,随之诞生了新的王朝——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8年)。

西汉王朝经历了12个皇帝,历时214年,汉武帝统治时国力最盛,出现了中国封建社会前期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高峰。在西汉后期,社会黑暗,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激化,外戚纂权,王莽建立新朝(公元9年~23年)。

在王莽统治时期,施行"托古改制",企图通过恢复中国先秦时代的制度来解决西汉时期积累起来的众多矛盾,结果却适得其反,不仅没有挽救当时的社会危机,反而激化了社会阶级矛盾,致使农民起义不断涌现,最后被起义火焰所吞并。

一位名叫刘秀的汉朝宗室趁农民起义之机,打着"复汉兴刘"的旗号,摘取了农民战争的胜利果实,恢复了地主阶级的统治秩序,于公元25年建立了东汉王朝(公元25年~220年)。

秦汉统一局面形成之后,实行的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政体形式,其军事制度同样体现中央集权的这一原则,形成军事集权的领导体制。

秦汉王朝都拥有一支庞大的军队,这是其封建国家的主要支柱。皇帝将军队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自任军队最高统帅。在皇帝之下,设有将军作为军队的高级将领,如秦国的国尉和汉代的太尉,各种类型的将军,位为列卿的卫尉、中尉以及郡尉等。他们均受命于皇帝,由皇帝亲自任免。皇帝还拥有调动军队、决定和战等大权。在调动军队方面,秦汉制定有玺、符、节等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在秦朝,调动50人以上的军队须经皇帝批准。下达命令时颁布的文书,上面须盖皇帝的玺和各级军将的印。调动军队必须合符为证,一般远距离的军事行动,还必须持有通行证,方可放行。汉代亦大体如此。

在军事指挥方面,秦汉的军队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系统,中央指挥系统由皇帝任命的太尉和将军组成,负责部队的具体战斗部署。但皇帝也经常根据实际需要临时任命将军及其组织的幕僚。例如,秦设将军统兵,但又往往以其他官职统兵出征。身为内史的蒙恬,便受命统兵戍守长城。在两汉时期,皇帝也时常根据战时形势所需临时设置一些将军职务。如西汉汉武帝在征战匈奴时便设有骁骑将军、护军将军、轻车将军、材官将军、骑将军、伏波将军、楼船将军、贰师将军、浚稽将军等。东汉时临时设立的各类将军亦不少,据载有40类以上。各将军在战斗过程中组织有自己的幕府。他们招揽人才以为僚属,僚属人数多少不等。幕府主要是参与谋议、出谋划策、协助将军处理军务。战争一经结束,士兵即返回各自原有的部队,统兵将领的管理权随之消失。

在皇帝控制最高军事指挥权的基础上,又出于对军队管理的方便,建立了一套由中央到地方的军事领导体制。

秦汉军事武装可分为中央军和地方军两大类。其中,中央军主要指皇帝的警卫部队和京都卫戍部队两部分。在秦朝,皇帝的警卫部队又可分为两部分:皇帝的贴身侍卫,由郎中令统帅,负责禁卫(省内)宿卫;皇帝的亲军(称为卫士或卫卒,多由三辅——京兆、冯翊、扶风—以外的各郡国选调。)由卫尉统领,其职责是分八屯驻于皇宫内四周,负责宫门守卫和巡逻。京都卫戍部队的统帅是中尉,主要负责京师安全工作,他们分驻京城内外各重要地区,守卫京畿及京内各重要官署、仓库,其士卒多由三辅选调。这三支部队人数众多、阵容庞大、武器精良、素质较高,乃是全国军队的主力。秦国的地方军平日均分布于各郡县,由各地郡尉统帅。郡尉仍由皇帝任命,主要负责地方的治安和操练。遇战事时由皇帝征调和命将,参加战斗。

在两汉时代,中央军主要为四类:一是宫中殿内的警卫,即皇帝的贴身警卫,负责皇帝安全,统归郎中令管辖;二是宫内殿外的卫士,由卫尉统领,负责宫墙内的保卫安全工作;三是京内城中的卫兵(又名北军,因其屯兵驻守长安城内北面而名),初由中尉统领,后在汉武帝时改革北军,设八校尉负责各部分。这些卫兵主要负责京师守卫工作,战时有一部分人随皇帝任命的将军出征;四是京师内外的戍军。汉武帝时设有执金吾一职,统一节制这部分戍军,这是一支单独卫戍长安的驻军。

西汉地方军称为郡(国)县兵,由郡太守、都尉、县令长、县尉组成指挥系统。发兵权由皇帝控制,皇帝发郡国兵时,用铜虎符为验,无符不得发兵。

此外,西汉时和周边各民族之间的交住较前更为密切,也时常有一些战争发生。因此,为了防备少数民族,西汉统治者还建立了边郡兵、屯田兵和属国兵。边郡兵设于边地郡县,由太守、都尉、侯官、障尉、侯长、队长组成一个指挥系统。屯田兵则多设于河西走廊、湟中和西域一带,主要对付匈奴、羌人并保护通往西域的丝绸之路,由边郡特设的农都尉统帅。属国兵指在降汉的匈奴人和羌人地区驻守的兵士,这种地区共有6个:陇西、北地、上郡、朔方、云中和金城。属国兵归中央设立的典属国统领,协助边郡兵守卫边疆,有时候也奉召出征。

东汉光武帝时,对地方兵制作了一次重要的改革,实际上取消了地方军,使军权高度集中于中央,地方无常驻之兵。到东汉后期,由于朝廷腐败,朝政混乱,中央权力削弱,地方军阀割据,地方军杂乱不堪,无统一指挥系统,为军阀混战创造了条件。

在秦汉时期,其军事集权领导体制还表现在皇帝进一步发展了早在春秋时代便已萌生的监军制度。皇帝为了时刻控制军权,监视军队的行动,便派出由太子、宠臣或御史等亲信心腹充任的监军者到中央军和地方军以及出征的部队中间,负责皇帝军令的贯彻和对违法将帅的监督等,遇将帅出缺时,还可替代将帅之职统兵。秦始皇便曾"使扶苏北上监蒙恬于上郡"。由此,皇帝加强了对军事的控制能力。

从秦汉时期的军队编制来看,军队由两大军种组成,即陆军和水军。

陆军又可分为步兵、车兵、骑兵等兵种。

步兵则包括甲士步兵、强弩步兵、轻装步兵,前两者又叫重装步兵。汉代的骑兵有轻骑兵与重骑兵之分。秦至汉初,车兵为一独立兵种,至西汉中期,逐渐被骑兵取代。水兵又称"舟师"或"楼船士"。具体说来,陆军中的步兵(文献中又称"材官"或"材士")在秦汉时期非常普遍,各郡国皆有,主要分布在不产马的内郡。而骑兵则在秦代便已有之,到汉代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汉代统治者为了对匈奴等善骑射的少数民族作战,特别重视骑兵建设,使骑兵建制迅速发展。汉武帝时期还大规模兴建骑兵集团。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创建了屯骑、步兵、越骑、长水、射声、虎贲、胡骑七校尉,常驻京师,七校尉兵都统于原有的中垒校尉,合称八校尉。其中,屯骑、越骑、长水、胡骑则是专为组训骑兵而设立的。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汉武帝又从西北地区挑选出精于骑射的"六郡良家子"和从军战死者的子孙(又称"羽林孤儿")组成羽林骑,使骑兵得到大力发展。因此,当西汉大将军卫青、霍去病远征匈奴时,汉朝能发骑兵20余万,足见其规模之盛。

车兵又称为"车士"或"轻车士",秦汉时它已发展为一个独立兵种,并且具有不小规模。匈奴侵犯西汉边境时,汉文帝曾"发车千乘,十万骑"。车兵以乘为单位,一般每车有3人,其中1名驭手和2名武士,既可冲锋陷阵对敌作战,又可布列阵垒以作防御,阻止敌人。汉武帝之后,因车兵自身的弱点,即受地形、气候影响较大,不够灵活,加之匈奴和羌等善骑射、精骑术的周边民族时常与汉发生战争等因素,车兵作用减小,被迅速发展起来的骑兵所取代。

随着造船技术的发展,秦汉时期的水兵建置也得到发展,水兵数量不断增加,并广泛用于战争。从史料记载看,水兵多设于沿海地区及江河众多的内郡,其规模巨大,人数以万计,船只以千数。仅江淮地区就有楼船兵10多万人。水兵种类较多,有楼船兵、戈船兵、下濑兵和冒突兵等。水兵将领由中央委任,有楼船将军、下濑将军、戈船将军等。

从秦汉军队的规模来看,平时与战时有别,中央和地方有异,驻扎和征战不一。

秦朝和汉代均拥有一支规模庞大的武装力量,据史籍记载,秦朝的中央禁卫军有5万人;南北边防兵计80万人,其中西、北边兵30万,南方戍守部队50万。地方兵的数量在史书中无明确记载,但有人估计有百万之多。西汉时期的军队总数也无确切统计,据推算,大致也在80万至100万人之间。秦汉时代军队数目如此之庞大,反映了当时的中国幅员辽阔、疆域广大、人数众多;也说明了当时统治者出于内政外交的需要,组建庞大军队巩固自己的统治,镇压人民的反抗,抵御异族的侵扰;还证明了当时经济已有较大发展,人丁兴旺、兵源充足、有能力维持庞大的军队。到了东汉时期,由于实行募兵,征兵制度松驰,难以维持庞大的军队;也由于北方匈奴势力削弱,对东汉的威胁不大,统治者的忧患意识减小,有压缩军队的客观条件;加之东汉实行高度中央集权制,除国家拥有一定数量的中央军外,地方郡国兵不多,只有战时才临时征募兵士。因此,东汉的兵力远不及西汉强盛。

秦汉时期的军队在作战时的编制亦有具体规定。由于秦汉社会生产力较以前有了很大提高,铁兵器大量应用于战场,军队人数众多,战争规模巨大,因此,战争期间双方投入的兵力很多。公元前215年,秦始皇令蒙恬率兵30万北击匈奴;汉高祖刘邦曾于公元前200年亲率32万人与匈奴作战。由此可见当时的作战规模。在作战期间,秦汉军队的编制基本为部曲制。秦统一六国之后,开始实行部曲制。到了汉代,军队的战时编制主要采用部曲制的形式。

秦汉时期的部曲制形式是,大将军统辖5个部的兵力(一般统辖2至3个部),每个部由校尉(比二千石)和司马(比千石)指挥:部下设曲,由军侯和千人(比六百石)指挥;曲下设屯,由屯长(比二百石)指挥;屯下设队,由队率和队史(比百石)指挥;再往下为什伍,由什长和伍长指挥。即军—部—曲—屯(官)—队—什伍的编制。什伍是军队的最基本编制单位。部曲的编员与作战编员有较大差额,多者可达千余人。

秦汉时期的军队平时都各司其职,各守本分。中央军驻守京师和保卫皇宫,地方军分驻在各郡县,由都尉、县尉具体指挥,执行军务,进行操练;边郡兵(屯兵)则在边郡太守统帅下镇守边境,其组织编制与前述的战时编制相同,属部曲编制。

秦汉的兵役制度在各个时期不尽相同,它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在400多年的时间里,秦汉的兵役制度以征兵制和募兵制为主,并伴有谪戍制、刑徒兵制等其它形式。

秦汉实行不同程度的郡县制,秦时将全国分为36郡,汉代逐渐增加。其征兵亦以郡县为单位,国家对征兵工作有具体规定,包括征兵对象、年龄标准、身体条件、服役期限等内容。各郡县的在籍男子都有义务服兵役,战争时期国家还可随时征兵。秦和汉初主要采用征兵制,而且兵役制与徭役制相结合。按汉代规定,男子在23岁至56岁期间必须服两年的兵役,第一年在本郡内充当"正卒",即在地方接受材官(步兵)、楼船(水兵)和骑士的军事训练;第二年则在京师做卫士,或到边境屯守戍卫做戍卒。此外,这些男子每年还要在本县或外地服徭役1月,不愿服役的可以钱代役,一般交钱300(或说一千)据有人估计,秦始皇时,当兵服役的人远远超过200万,占壮年男子的1/3以上。

到了汉武帝时期,除实行征兵制外,也采用募兵制。所谓募兵,即以雇佣的形式招收募集兵员。招募的士卒一般是自愿的,经过一定的考选,具有较强的战斗力。从汉武帝始至西汉末年,募兵已随处可见。如汉代的京师禁卫兵中便有一部分是募兵,边境要地也常使用募兵屯戍。此外,在征讨少数民族、镇压农民起义、平定地方叛乱等非常时期,也都使用过募兵。反映了当时土地私有制的深化和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只靠征兵制,已难以应付长期的大规模的战争。从光武帝至东汉末期,募兵制逐渐取代征兵制。汉代的应募者成份复杂,除编户齐民之外,还有刑徒、家兵或军中。这些募兵没有固定的服役期限,通常是战争结束后即被遣散,在服役期内能从国家那里领取到报酬(即"赏值")。

秦汉时期还采用谪戍制作为兵员的补充。所谓"谪戍制"是指国家将那些有特殊身份的人如犯罪吏、赘婿、商人等用强制手段遣其戍边的制度。封建国家以此办法开辟兵源、扩充戍边力量。如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徙天下有罪谪吏民,置海南故大越处,以备东海外越"。汉武帝天汉元年(公元前100年),"发谪戍屯五原"。秦汉统治者为强化王权,维护自己的统治,都以严刑峻法治民。触犯封建刑律的人有时因皇帝的"大赦"或"诏令"而免罪免刑,充任士兵,此乃刑徒兵。这类兵士在西汉中期以后、特别是在东汉时期尤为众多。他们或从事边防工程和军营的修建,或屯戍边防,在战争期间也临时被武装起来参加战斗以应急。秦末农民战争爆发时,"秦令少府章邯免骊山徒、人奴产子生,悉发以击楚大军,尽败之"。秦汉时期还使用少数民族当兵,这些士兵被称为"夷兵"。秦汉的兵役制度后来基本上被历代王朝所沿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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