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李佳(左二)于普洱市澜沧县老达保
经济学博士,云南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硕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于乡村文化产业、少数民族文化经济研究。著有《制度与环境:西部乡村文化产业》;研究国家项目有《乡村社会的文化治理研究》等;发表文章有《族群认同、文化权利与手工艺传统》等。
导语
中国有着悠久的传统农耕文明,乡村一直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场域,既承载着农民一切生产生活方式,又延续着乡村文化的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乡村作为经济基础的地位不变,涵养传统乡村文化的作用不变。但时代在变迁,新农村建设加快了乡村现代化发展的步伐,十九大报告中“乡村振兴战略”被列为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七大战略”之一。然而,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前,乡村社会就已经开始发生变化。
小编邀您一同探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乡村劳动力出现大规模的区域转移和流动,社会结构从“乡土”到“离土”,乡村社会出现重大变局,破坏了在空间和时间的二维框架中由“历史感”和“当代感”构成的乡村意义体系,乡村文化面临困境。表征为“离土中国”的乡土社会变局的现象背后,是更深层次的生产方式变革和经济社会变化。政府、市场和传统等多方力量的博弈,影响着乡村文化的走向,乡村文化的生产和传承变成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再以复制的方式来发展,而是以“再生产”的模式来维持和更新。
一.从“乡土中国”到“离土中国”:乡土社会变局
费孝通对中国社会有一个基本判断,认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特征之一是世代定居。中国乡村文化的根源可追本溯源到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土地制度,时至今日,以土地变革来分析乡村社会的文化变动,仍然是最有说服力的解释。长期以来,乡村社会保持着稳定的状态,如果没有外力的介入,这种稳定状态会一直持续下去。当然,只要以土地为中心的生产生活方式未发生改变,乡村社会的演变就十分缓慢;反之,以土地为中心的变革必然会导致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动,进而改变乡村文化和社会意识。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积蓄很久的需要通过某种制度变迁来实现释放,因此,农业社会内生出强烈的制度改革需求。中国政府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时极大地激励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之后,政府继续推动改革,放宽了人口流动的限制,农民纷纷离开家园,寻找非农就业机会,从而形成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和跨区域流动的“民工潮”。人口大规模流动使成千上万的农民走出乡村,进入城市,社会结构从“乡土”向“离土”演变,乡土社会出现重大变局:乡村社会凋敝、村庄空心化、土地抛荒闲置的现象屡见不鲜。在这样的主流话语中,乡村社会的文化内涵在以发展为中心的现代化框架中被强力地遮蔽和隐匿。
二.乡村意义的坍塌与乡村文化困境
乡村意义由“历史感”和“当地感”构成。“历史感”是指村民由于祖祖辈辈耕耘在村落里,形成了对村落历史共同的情感取向。而“当地感”是对村落空间的占有和依赖的意识。“历史感”和“当地感”以土地使用为“粘合剂”,在时间和空间的二维框架中构建了乡村的意义世界。
在长期的农耕社会发展过程中,乡村空间承载着重要的意义系统,中国传统文化与乡村有极大的关系。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伦理观念的淡化和士绅阶层的消失,加上政府主导的历次社会运动,原有的乡村秩序受到破坏,但村落居住形态并没有大的改变,乡村空间表现出神渐散而形未变的状态。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与资源利用方式密切相关的乡村经济结构的演变,一方面,政府以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等方式改变着自然演化形成的乡村聚落方式;另一方面,劳动力大规模流动,大量村民离开了祖祖辈辈生活的村落,只以“候鸟”的方式在年末回到乡村。乡村居住方式的变化和大规模劳动力流动,在空间上改变了乡村的存在方式,同时改变的是乡村的文化生态。旧的秩序遭到了破坏,而新的范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因此,这个重构的过程,实质上是乡村空间扁平化的过程。
扁平化的结果是乡村的“集体记忆”逐步淡化。在以土地利用为主要生计方式的传承中,乡村的时间意义通过“集体记忆”表现出来。“集体记忆”通过各种仪式得以塑造和延续,在乡村社会中,这些仪式是祭祖、节庆、婚丧嫁娶等活动。随着大规模的社会流动,以土地为中心的生计方式的改变,大量村民的离土,使建立在土地基础上的“集体记忆”逐渐变得模糊,隔断或稀释了村落的共同感情。历史延续性在空间中能够不断趋近到原点,从这个意义上看,空间改变的同时也改变了时间。当“乡土中国”演变为“离土中国”时,乡村的空间和时间系统遭到了破坏,进而破坏了乡村意义,造成了乡村意义的坍塌。在全球化的经济、市场乃至文化冲击下的农业社会,无数青年从农村流出,不再介入乡村社会秩序的建设,削弱了农业生产的中坚,更重要的是削弱了地方农民文化的根基。
三.多方力量博弈下的乡村文化走向
乡村文化处于多方力量的博弈之下。政府、市场和传统这三种力量的消长不仅决定了乡村文化的发展态势,也决定了乡村文化的发展路径。
政府先以意识形态、后以经济发展为由,涉入乡村文化的塑造。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消灭了乡村文化与上层文化沟通的链条即乡村士绅阶层。这个链条的断裂,表明乡村文化在整个主流文化体系中下沉。1958 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建立,整体构成了一个利益向城市人口倾斜的体系,固化了乡村文化的劣势。工业化初期,政府实施以土地制度改革为中心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目的是通过农业积累提供国家工业化所需的资金。改革开放后,“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理念取代了前一阶段的政治话语,忽视了民俗文化在乡土社会中的自然发展态势。
市场是对乡村文化影响最为显著的力量,对文化差异的拉平效应十分明显,市场所到之处,能迅速减少文化之间的差异性并形成价值观的同化。在经济发展的话语体系中,乡村文化不可避免地被裹挟到经济发展的潮流中来,乡村文化努力融入以城市为主导的经济发展中,接受与自己无关的城市发展的逻辑和标准。目前,乡村文化资源已经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被纳入乡村经济分析框架中来。
传统力量是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彰显出来的。全球化和现代化对乡村文化影响极大,但并没有完全摧毁乡土文化,乡村仍然按照自身的逻辑。事实上,乡村在按照自身的逻辑延续着,乡土文化在不断转换形式的过程中也在延续着传统。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以后,国家对农村的全面控制大大减弱,政权在乡村的退却使乡村自生文化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复苏,一些湮没很久的传统文化活动重新出现。
市场、政府和传统原生力量代表着各自的逻辑和立场,在乡村文化中汇集,相互缠绕和相互排斥,影响着乡村文化的走向。在各方力量的复杂博弈中,乡村文化受到某些异质性力量的冲击而支离破碎,但又对异己力量有一个本能的反弹,促使其站到文化自觉的高起点上。因此,乡村文化的生长过程并不会因异己力量的介入而截然断裂,但其文化之“核”会持续存在,这个“核”深植于经年累月的社会文化发展之中,带着深厚的根基,沉淀着特定的意志和审美,烙刻着无法言说的文化认同。
四.乡村文化的再生产
在多方力量的博弈下,乡村文化迸发其自我更新的能力。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全球化进程还未波及偏远的中国乡村地区,乡村地区的环境保持着一种相对的稳态。当经济社会的发展浪潮席卷到乡村地区时,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乡村文化的迅速改变。乡村文化是以“再生产”的模式来维持和更新。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乡村文化事象表现为“不在场”,但这并不意味着乡村文化的消亡。事实上,一些乡村文化事象随着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瓦解而趋于消亡,但一些乡村文化事象却复活了。但这些复活的文化事象并不是原有文化的持续,而是利用具有市场潜力的文化因子。这不是原生的文化,也不是对原有文化的简单复制,其实质是文化的再生产。
可以说,大部分与原有生产生活方式相关联的文化事象的复活,都有一个潜在的市场支配力量,在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乡村文化浅表性的仪式开发风靡一时,古老的祭祀成为旅游项目,宗教演绎成为廉价的狂欢。市场把乡村文化裹挟进其潮流中,但由于不能深入理解乡村文化的深层结构,乡村文化产业化发展问题重重。所以,对乡村文化的再生产不应以苛求的态度对待之,不论承认与否,现代化是当今的主流话语,任何以保存传统文化之名进行的抵制都是徒劳无益的。从这个意义来看,现代性以摧毁乡村文化的面目出现,但同时也以假现代性之手,为乡村文化的表达提供了更为宽容的机会,这是乡村文化与现代性相互关系的矛盾之处,它们既彼此背离和冲突,又包含着成就对方的力量,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两者完成相互的形塑。
看原文请到《中国农村观察》201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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