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回答时没想到有这么多人看,有些表述过于随意,恐怕引起误解。现补充、订正如下:1.母系主要是指一种世系继嗣制度,而不是“母权制”。继嗣制度可以是双边继嗣,也可以是单系继嗣,后者只强调两性中的某一系.如父系或母系。母系继嗣与我们所熟悉的父系原则相反。在母系社会中,男女社会地位情况复杂,但也不大可能有女性统治男性的现象。如果非要比较的话,与男性中心普遍存在的父系社会相比,还是有所区别,有不少男女地位大致平等的实例。文化人类学(民族学)观察到并科学记录的母系社会的例子有:19世纪以前的印度喀拉拉邦的纳亚尔人,阿萨姆的卡西人和加罗人,16世纪北美大多数的印第安部落(其中易洛魁印第安人最著名),直到20世纪中期,北美普埃布洛印第安人、纳瓦霍印第安部落,阿拉斯加部分因纽特人,印度尼西亚的米南卡保人,大洋洲的澳大利亚人,美拉尼西亚、波利尼西亚和密克罗尼西亚的一些部落,比利牛斯山区的巴斯克人,西班牙加利西亚地区的居民,非洲的卡西亚人、阿散蒂人以及赞比亚、加纳、科特迪瓦、贝宁等国一些民族,中国的永宁区纳西族、澜沧部分拉祜族、台湾阿美族等,仍残存着母系制。人类学资料表明,在世界各民族之中,实行母系制的约占15%,多半发生在农业社会中,而狩猎采集社会和游牧社会中较少。
2.母系社会是否为人类社会的必经阶段母系先于父系为人类进化两个阶段的说法,首先是巴霍芬提出来的,摩尔根以易洛魁人为实例对此多有阐发。后来得到马、恩的肯定,成为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19世纪的学者,我们不应该苛求;不过,也不能置百年来若干新材料于不顾,更不能无限上纲上线,把不同观点斥之为“力图否定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从而证明私有制和资本主义制度的永恒性和合理性”。这与母系社会是否存在不同,是一个历时性的问题,所以需要考古学和历史学的研究,或者其他能提供时间尺度的角度,比如分子人类学和历史语言学。与人类学的参与观察相反,考古遗存反映了一个死的、不会自己说话的社会,但是提供足够的了时间深度。现在一般认为,旧石器时代的主要生计是狩猎和采集,这个时期的性别分工是男性主导狩猎(主要指击杀动物这一环节)而女性主导采集和家庭生活,狩猎促进直立行走的完善和群体合作的发展,肉食是促进脑容量扩大的直接因素,能量的密集度也高于素食,因此从经济基础的角度看似乎男性居于优势地位。距今约一万年以后几个在历史上相对重要的地区开始进入农耕社会(其余仍停留在狩猎采集时代),从狩猎采集向农业生产过渡意味着男性要从前英武敏捷的猎手形象要让位于老实肯干的农夫形象,这一转变过程并不很容易,农业特别是谷物种植业和之前女性主导的小种子植物采集关系更密切,而且在动物驯化还不成熟之前还需要男性狩猎,可以想见当猎物日渐稀少(实际上早在旧石器时代之末,随着大动物的绝灭,狩猎的回报已经越来越低)、而食物生产越来越发展的时候,男性对于社会贡献就会减小,这就有可能形成一个女性占优势地位的社会(经历数千年时间),何况处理家庭事务还是得靠女性,母系社会的形成也就理所当然。
(关于狩猎采集向农业生产过渡阶段男女社会地位的变化问题,转述自陈胜前老师的相关博文)就中国的考古证据看,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和中期,男女地位应该是大致平等的(由于地域和文化传统的差异不排除个别情况女性略占优),比如男女墓葬中的随葬品数量和质量没有显著差别,女性墓葬随葬品中还有农业生产工具,没有男女合葬或女性附葬男性的习俗,人像或神像雕塑品一般都是女性的形象,等等。男性地位明显高于女性是伴随着社会复杂化的发展、新石器时代晚期以后的事,很可能是源于男性在越来越复杂的手工业和越来越频繁的战争中取得了优势,而且在农业生产领域也逐渐把女性排除在外,具体证据和之前的相反,即高等级墓葬中男性较女性为多,出现一男一女合葬习俗,墓葬中随葬品和房址内日用品的性别差异越来越显著,女性越来越多的退出农业生产工具领域,生殖崇拜的对象变成男性,等等。考古学证据虽然多数不能直接推断亲属关系和继嗣制度,但毕竟为母系社会的存在提供了可能性和理论上的证明。很多母系社会并没有自身的文献,他们自己的历史要么通过口传,要么只是被别的族群记述或被很远以后的后代追述形成并不靠谱的文字。具体到中国历史中,带女字旁的早期姓氏是一个间接证据,若干民族关于祖先的神话传说(特别是感生神话)也算一个间接证据。
不只是现代人类学家会记录现代土著,历史上的史学家也会记录当时的土著,中国的史学从史记开始就一向有这个传统,这虽然是不太“科学”、充满偏见的观察,但也是很宝贵的历史资料,其中也有很多民族存在母系社会的线索。另外,中国的文化和文献传统都是延绵不绝的,从文献上可以清晰地看出从商周、两汉、隋唐到宋元明清女性地位是如何一步步降低的(若干少数民族进入中原之后也经历了类似过程,只不过更快一些),由此反推,更早的女权来自于哪里呢?母系社会的存在可以说是一种合理的解释。(本段纯属个人臆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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