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形态”是用来专门指代人类历史上处于特定阶段的、由特定要素所构成的社会有机体,是经济结构与上层建筑所构成的人类社会历史演进范畴。基于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从不同视角出发,依据不同标准,对人类社会发展作出了“五形态”和“三形态”的划分,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两种基本表述。
一、五形态说
(一)以生产关系为划分标准的“五形态”说。
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这里所说的对抗,不是指个人的对抗,而是指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以这种社会形态而告终。”
20世纪30年代,斯大林根据马克思的思想,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明确提出了“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五种类型。
(二)“五形态说”顺序性和跳跃性
“五形态说”是马克思基于世界历史而对人类社会发展本质的、必然的、内在的规律所做的哲学总结。所以,只有在人类社会历史的总体结构中,在各个民族与国家的相互作用中它才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从整个人类社会看,“五形态说”的依次演进是高度抽象的,“五形态说”并非是要求社会形态演进的整齐划一,它不排斥个别民族或国家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在演进过程中体现出特殊性。在特定条件下,一些民族与国家也是能够在社会总体规律的框架之中利用有利条件来发挥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进而形成对历史进程中部分社会形态的跨越。值得注意的是,历史中的跨越现象实际上是以整个人类历史的不能跨越为前提的。
二、三形态说
人的发展“三形态说”是从分工与交换的角度,以人的发展状况和自由的实现程度为主线来划分人类社会的。
马克思的“三形态”理论其核心内容是《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提出的三阶段表述,即自然经济下——人对人的依赖性;商品经济下——人对物的依赖性;产品经济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段。
三、“五形态说”和“三形态说”关系
“五形态”说与“三形态”说内在一致且互为补充。“五形态”论与“三形态”说基于不同的划分标准,从不同角度和不同侧面说明了社会形态的衔接顺序,两者之间既存在差异性,也具有一致性与互补性。
首先,“五形态”说与“三形态”说存在一致性。
无论“五形态”说还是“三形态”说,都立足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运动规律的深入考察,聚焦在对“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揭示,二者具有内在一致性。
一方面,“五形态”论关于五种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的演进过程,也是“三形态”说中人的依赖性社会向物的依赖性社会和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社会的转变过程。
另一方面,“五形态”论与“三形态”说都植根于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基于社会基本矛盾分析的“五形态”论,从生产关系(特别是所有制)的角度考察社会形态的发展。因此,“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说具有内在的和本质上的一致性。
其次,“五形态”论和“三形态”说具有互补性。
“五形态”论对社会形态的划分,是指在世界范围内,人类社会依次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相较“三形态”说,这种划分更为具体,准确体现了不同社会形态中生产关系的变化。“三形态”说以“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阶段交换关系为媒介,直观地反映了两种划分方式的对应关系,是对“五形态”论的一种积极补充。
最后,“五形态”论与“三形态”说存在差异性。
“五形态”论与“三形态”说在对人类历史发展进行划分时,具有各自的视角,前者立足于与生产力发展相对应的生产关系的变革,后者立足于与生产力相对应的人的依赖关系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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