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价值,是价值观研究最重要的课题之一,也是几千年来人类思想文化史上争论不休的重要问题之一。马克思主义既重视人的社会价值,也重视人的自我价值。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社会是密不可分的,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的价值是多方面的,其中最根本的是两个方面:自我(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人的自我价值既表现为个体存在的意义(个体对社会的重要性、责任和贡献)和个体需求的满足,也表现为社会对个体的尊重和满足。人的社会价值则表现为个体对社会需求的满足和对社会进步的贡献。
马克思说:“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不应认为这两种利益是敌对的,互相冲突的。”这里所说的“人类的幸福”是指社会价值,“自身的完美”是指自我价值。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这两种价值不是敌对的,而是统一的。这种统一的基础是什么呢?就是为同时代人的完美、幸福而工作。马克思说得好:“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起来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这些论述,精辟地阐明了人的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关系:社会价值是自我价值的基础,具有很高社会价值的人,必然具有很高的自我价值。
从理论上说,人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关系是很清楚的,但是具体到某一个人时,这两种价值的关系的体现往往差别很大。有些人往往以自己拥有的金钱多少、权力大小、知识贫富,或以自己所处的地位高低,甚至以自己的“自我设计”来评价自我价值。
这是不科学的。因为他们并不能说明自己对社会究竟作了什么贡献,有什么社会价值。而离开了社会价值来评价自我价值,是没有根据的。进而言之,如果你的金钱来路不正,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利用自己的知识干了坏事,身居高位而饱食终日,甚至搞了腐败,不但实现不了自我价值,还会堕落成为社会的害群之马。作为现实的、在一定社会实践中的人,衡量其价值大小的尺度,只能是他对社会所做的贡献。贡献越大,价值越大;贡献越小,价值越小;没有贡献,就没有价值。“个人价值”论者只强调“自我价值”,不讲社会价值,甚至以自我价值来否定、抹煞社会价值,是极其错误的。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并没有处理好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关系,往往强调社会价值,忽视自我价值。主要表现在:片面强调个人利益无条件服从国家的、集体的利益,对个人正当的利益和要求不够重视,助长了个人对国家和集体的依赖,不利于个人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强调自我价值,忽视社会价值的倾向又产生了。有些人为了实现自我价值,不惜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利益,这是必须制止和纠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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