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涂尔干关于方法的论述,但是不仅仅是一本方法的指南,而是对涂尔干早期思想中非经验命题部分的一个较为全面概述。正如sayer指出,由于研究中至关重要的概念的化的步骤,我们至少首先得确认社会中重要的事物是什么,其次得确认它们在社会中的基本存在方式,故而我们无法在社会科学的方法和理论中作出分割,不存在纯粹脱离理论的方法讨论。
本书可以看做对两个基本问题的回答,社会事实的存在与性质,社会事实间因果关系的存在与性质。当然,这能自然引出下一个问题,研究社会事实的基本方法是什么,但是我们看到,由于定量研究在今天的发展,涂尔干对共变法的原初讨论已然没有多少价值。这一部分或许更应作为上述两个问题的延续与例证。
一、社会事实的类本体性
无论我们如何概括涂尔干的思想品质,社会唯实论也好,社会本质论也好,都不应该忽略涂尔干本人在第二版序言中格外再次强调的内容,“我这样做的目的不是把存在的高级形态降为低级形态,而完全相反,我是要使前者具有至少与大家公认的后者具有的实现条件相等的实现条件。”涂尔干不是将社会事实视为本体论意义上的客观实在,这一社会结构的本体论宣称见诸于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之中。
涂尔干是在承认人的本体性的前提下,即完全同意“人是社会中唯一能动的部分”的前提下,赋予社会结构以类本体性的。涂尔干对下述两个问题采取了搁置的态度,一个是社会结构的类本体性如何产生于主体,另一个是社会事实如何具体作用于个人,有人将这种搁置态度视为神秘主义,这部分程度上是正确的。
涂尔干对社会事实类本体性存在的说明,是借由统计学及基于统计学的经验研究(最具有代表性的无疑是《自杀论》)完成的。未明子(仅讨论他关于涂尔干的视频)把这种联系强化了,在他看来,涂尔干的结构类本体性乃是基于统计学建立的,在哲学上有巨大的困境。统计学是基于原子论的,是一种原子化的个人报告,这使得它无法真正构建出结构的本体性,甚至于类本体性。涂尔干在自杀论中犯的经典的错误就在于研究层次的错误,这似乎是上面一个哲学诘难的经验表现。然而,倘若我们主要把涂尔干当一个社会学家看待,我们可以把这个问题解释为涂尔干一种暂时的无可奈何的策略。
二、主体间性
涂尔干的社会结构模型是基于主体原子化的观点,这当然与他对统计学的青睐相亲和。涂尔干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在本书中还是有十分明显的体现的,“它之所以是普遍的,是因为它是集体的,而不是因为它是普遍的,所以它是才是集体的。”结合其对模仿论的反驳(简单来说不是因为一件事在主体间传播而使其成为社会的,而是因为其是社会的从而作用于不同的主体),我们能清楚看到涂尔干对主体间的相互作用的忽视,当然包含了对于主体间性的忽视。这自然没有了一个主体对另一个主体的意向性,自然没有了韦伯式理解社会学的空间,由于主体间性的缺失,也自然没有了社会现象学的空间。
结合上文说的对一些问题的神秘主义的态度,我们能说,神秘的社会事实影响个人的中介即使存在也是非人的神秘存在。
三、分离状态
社会事实的分离状态正好是统计学赖以存在的空间,也是涂尔干对机械决定论的一个反驳,但是不太有潜力成为主体性发挥的空间。
所谓分离状态,仍是对社会事实作用于个人的动力学的神秘主义态度造成的,这种分离状态,如果不应用统计学,则似乎可以作为对涂尔干社会事实类本体性的一个反驳,但是它与统计学的结合又正好成为社会事实类本体性存在的一个佐证(实证主义本身可以作为社会事实的论据)。
四、表象主义
涂尔干大概率是个表象主义者,这应该是继承自新康德主义的。简单来说,人先获得确定的表象,再形成范畴,而非不存在未结构的表象。这些问题在《宗教生活的基本结构》和《原始分类》有更为深入也更为具有理论自反性的讨论,我始终认为理解这个问题是理解后期涂尔干最为重要的线索之一,只可惜涂尔干在写完《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之后不久就溘然长逝了。
我们还是集中讨论这本书吧。由于表象的确定性,我们比较表象时,就有了客观的可能性,有了科学的空间。而科学的方法就是对天然的范畴保持警惕的态度,并将之降为客观可比较的表象。这也就是对概念化与操作化这一我们今天仍然十分重视的问题的讨论。涂尔干既反对了朴素的经验主义,也反对了社会形而上学,转而向经验与实证敞开了怀抱。
五、社会学独立宣言
一个学科应该有其基本的预设,这些预设当然和理论相关(但又缺乏完全的自反性),同时这些基本的预设又和研究方法相关。一方面这让我们更加认识到社会科学中理论和经验的不可分割性,另一方面促使我们思考理论自反性的限度问题,以及如何看待社会学的传统。
对于伦理学和经济学的基本预设提出社会学的质疑是轻而易举的,不需要花费多少的精力,特别是在今天,有无数的社会学的经验研究供我们使用。但是这种质疑顶多构成社会学的独立宣言,而不能构成对这些学科的根本质疑。
涂尔干诘难这些学科不经反思采用了它们的基本预设,在那个时候,这种诘难或许是对的。但是在今天,即使经过了反思,伦理学与经济学的基本预设也没有多少变化。就比如我在上一篇文章中讨论的结构的观点,社会学也是如此。故而我们应该如何看待社会学的结构预设呢?我们对这个预设施以了如何的反思呢?这是真诚的问题。
六、向理想类型过渡的类型学
涂尔干反对随意的分类,也似乎在表面上反对了韦伯的理想类型的方法,而强调严格按照相同的外部特征来进行分类。但是涂尔干在其《自杀论》中使用的方法不是十分接近理想类型吗?这个表面的悖论如何解释。
涂尔干反对的还是上文所阐述的以观念的类型代替社会事实的类型。而其指引的方向则是向经验敞开怀抱,是去观念范畴的先验性,这实际上是在向理想类型靠近。这与理想类型的差异恐怕还是涂尔干对经验更为信赖一些。
实际上,只要承认社会学需要处于抽象与经验之间,只要还是对类型学看重,就不可避免的走向理想类型的研究方法。区别只是对抽象与经验的偏好程度以及方法论反思的自觉程度。
七、价值判断与自然主义
涂尔干在价值判断的问题上,首先是忽略主体的个人体验的,这首先构成了与统计学个人报告的张力,其次形成了涂尔干基于神秘超越视角的道德相对主义。
涂尔干设想了一个超越的观察者,这个观察者的化身当然是社会学家,或者说这是对社会学家角色的一种抽象,也就是一种全知视角的可能性。但实际上,社会学家不可能达到这个客观甚至全知的视角,由此呼唤一种布迪厄式的反思社会学。
这种价值判断中对主体感受的忽视,导致涂尔干滑向了一种道德相对主义,或者说如果要将其阐释为不是相对主义的话,只能是自然主义。也就是涂尔干潜藏着这样一种判断,社会中存在的有其好的性质,即使它不被展现出来,也就是社会自然向好。这是涂尔干政治立场的直接成因。
或者目的论的解释,社会有变好的需要(这是否能由sayer所说人有需要的预设推出,我不得而知)。而对这种目的的达成,依赖于作为科学的社会学。这其中潜藏着滑入控制论社会或者说理性的牢笼的危险。
八、关于人的反本质主义倾向
涂尔干是不认为人具有本质的(或者说即使有对社会学也不重要),这在他对孔德三阶段论的反驳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这种认识对于建立一门比较差异性的社会科学是大有裨益的,我已经在上一篇文章中有所讨论了。
涂尔干认为社会反而具有其有限的本质,这在对于社会种的划分中得到了展现。可以这么通俗的说,倘若不是社会环境的限制,我们的社会应该是单线进化的。这也构成了他写作《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的基础。
九、社会因果封闭性
涂尔干是怎么看待社会事实的因果及其性质呢。首先第一条是社会事实因果封闭性,通俗来说,社会事实有其充分的社会事实的原因,或者说,社会事实的原因与结果必然是社会事实的。
这首先完成了将社会学从心理学中独立出来的任务,也就是对用个人心理因素解释社会现象的方法的否定。
这其次完成了社会学定量研究的部分基础。
十、单一因果模型
涂尔干的因果模型是严格的一因一果,确立这样一种看法,使得只有相关统计才是社会学唯一合法的研究方法,当然这一点已经为后世的新理论所否定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