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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孔乙己》原文及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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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孔乙己》原文及赏析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白话小说。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鲁迅《孔乙己》原文及赏析,希望有所帮助!

鲁迅《孔乙己》原文及赏析

鲁迅《孔乙己》原文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没有水,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的监督之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村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上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的,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帐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帐;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了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邻舍的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帐,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帐。

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供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1919年3月。

鲁迅《孔乙己》赏析:

鲁迅先生一生写了许多脍炙人口的优秀作品,如《社戏》《故乡》《孔乙己》等。又一次鲁迅先生的好友孙伏园问鲁迅:“在先生的小说中,你自己最喜欢的是哪一篇?”鲁迅先生说“是《孔乙己》。”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继《狂人日记》之后的第二篇白话小说,是讨伐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的战斗檄文。孔乙己是封建文化教育的殉葬品。

《孔乙己》一文以“我”的口吻来写,体现了真实性。“我”是小说的线索人物,是孔乙己悲惨命运的见证人。文章就是以“我”的见闻为线索。同时《孔乙己》又以人们对待孔乙己的态度来贯穿全篇,可以说“笑”在全篇:1孔乙己在笑声中出场,2孔乙己在笑声中度日。3孔乙己在笑声中死去。

小说题目是《孔乙己》,是不是一开头就出现了孔乙己呢?不是。是第四段才出现孔乙己的。那么前三段写了什么呢?是写孔乙己生活的社会环境。这里将两种人做对比,一贫一冨,一站一坐,一里一外,一长衫一短衣帮。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暗示了孔乙己的悲惨结局。

孔乙己在第四段出场了,特殊的身份不免引人发笑。这第一次的出场作者给了我们一个总的印象,做了一全方位的素描。穿着、身材、脸色、胡子,长衫。这一切无不说明“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封建教育理论深深毒害了孔乙己的灵魂。除此以外还有语言:一“偷”一“窃”显示了孔乙己性格多么迂腐。还有动作:一个“排”字刻画了孔乙己的穷酸相,偏摆阔气,还有神态:“涨红了脸”“青筋”“争辩”显示了孔乙己死要面子。

第五段是插叙,概括了孔乙己的身世,揭示了孔乙己穷困潦倒没落的过程及性格的形成根源。第六、七、八段同样刻画了孔乙己的语言,动作,神态等,如: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下腰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子又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得也。”这一言行神态刻画得十分生动形象,尤其是孔乙己用“罩”而不用“捂”或者“盖”,说明他跟孩子们闹着玩,说明孔乙己性格善良。

第九段说明孔乙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多余的人。第十段写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这是孔乙己悲惨结局的预兆,把孔乙己推上生活舞台,最后一次亮相。与第一次的出场形成鲜明的对比,由“身材高大”到“盘着两腿”,由语言的“偷”“窃”到小声的“打”“跌”,由动作的“排”到“摸”,由“争辩”到“恳求”的神态可以看出孔乙己的麻木,到了这个时候孔乙己也没明白照成自己悲剧的根源是什么。到了这种地步,掌柜的和酒客还在笑孔乙己。孔乙己就这样在人们的笑声中死去了。他的死没有惊动这个社会。他成了封建教育制度的一个牺牲品。

【拓展阅读】

历史背景

19世纪末期,清朝政府腐败,民不聊生,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仍在盛行。少数读书人爬上统治地位,但大多数下层知识分子穷困潦倒。小说《孔乙己》的主人公孔乙己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这样一个典型。

1911年辛亥革命后,袁世凯称帝,复辟势力猖獗,革命成果被窃夺。“五四”运动前后,科举制度虽被废除,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仍然根深蒂固,封建教育仍以其他方式推行,人民仍处于昏沉、麻木状态。

1917年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列主义。中国革命的知识分子李大钊等领导和策动了新文化运动,向封建文化教育进行猛烈抨击。为了愤怒讨伐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为了“描绘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请读者看看”以“引起疗救的注意”,鲁迅先生继《狂人日记》后,于1918年冬创作了小说《孔乙己》。

创作历程

《孔乙己》写于1918年冬天,当时以《新青年》为阵地,虽已揭开了新文化运动的序幕,但是封建复古的逆流仍很猖獗。科举制度虽于1906年废除,但是培植孔乙己这种人的社会基础依然存在,孔孟之道仍然是社会教育的核心内容,这样就有可能产生新的“孔乙己”。要拯救青年一代,不能让他们再走孔乙己的老路。鲁迅选取了社会的一角——鲁镇的咸亨酒店,艺术地展现了20多年前社会上的这种贫苦知识分子的生活,就在于启发读者对照孔乙己的生活道路和当时的教育现状,思考当时的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批判封建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

孔乙己人物分析

环境造就人,孔乙己生活在新旧社会的过渡时期,其性格就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孔乙己善良朴实,另一方面他迂腐顽固,真是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这样性格的人物,毫无疑问是一个悲剧形象。

迂腐

孔乙己是清朝末年的知识分子,他信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教条,但是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又没有功名利禄,生活过得非常穷酸。孔乙己有着封建教育制度影响下的书生特有的清高本质,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意从事劳动赚取钱财,端着读书人的架子只能越过越穷。关于孔乙己那句“窃书算不算偷”的名言,我们可以看出他作为穷困潦倒的书生的迂腐一面。当大家嘲笑他偷书的时候,孔乙己只能无力的回击一句“窃书不算偷”,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这是多么可笑的歪理,此时孔乙己的穷酸迂腐可见一斑。

善良

孔乙己的人物形象是双面性的,复杂的,他虽然穷酸、迂腐,但是也有人性的闪光点。孔乙己善良的一面体现在他教小孩子认字和分茴香豆给小孩子吃的两个细节上。孩子们围住他,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茴香豆并不是什么稀罕物,可是在那样一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在“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咸煮笋,或茴香豆,做下酒物”的年代,在卖酒都要羼水的年代,对于一个穷愁潦倒之人来说,确是何其珍贵,可他却一人一颗,一直分到所剩无几为止。一个“便”字就可见其大方,真真是分得毫不迟疑,毫不手软。相比较那些个掌柜和长衫客们,他们中有谁不比孔乙己阔绰,有谁拥有的不比孔乙己多,但又有谁分豆给孩子们吃呢?最让人忍俊不禁的是当孩子们再次把“眼睛望向碟子”,他不是谩骂,不是恐吓,竟也“着了慌似的”哼起了《论语》里的调子直哀求,一个拥有善良与透明心性的老头跃然纸上。

穷困潦倒的“士”阶级

酒店的酒客,有两个不同的等级:以下层劳动人民为主的“短衣帮”和以上层地主阶级、有钱人和读书人为主的“长衫客”。“短衣帮”们因为生活贫困、社会地位低下,在酒店里只能站着吃喝,“长衫客”们却可以走进酒店的专属包间坐着,慢慢享受酒肉佳肴。孔乙己初次出现在酒店里,就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因为他是站着喝酒却穿着长衫的惟一的人。既是穿长衫的,就应慢慢走进屋里,愉快地坐着吃喝。但是孔乙己却不能,他只能跟短衣帮一样,在柜台外站着喝酒,不伦不类。他读过书,但是没有考上秀才,不能依靠认识的字、读过的书来生活,那就必须用劳动来谋生。但是封建教育制度的毒害就在于它不但使人与劳动脱离,而且还教育人轻视劳动阶层,灌输唯有读书是最高尚的思想。不劳动,不能生活,自然越过越穷,可是孔乙己还是死要面子,觉得读书人无论如何都应该比普遍人高一等,处处要显示出自己的身份,卖弄学问。站着喝酒这个细节显示他不是地主阶级,不是有钱人,理应把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脱下来,融入短衣帮的人群里。可是孔乙己又不愿承认自己的穷困潦倒,相反还觉得自己比他们都要清高,处处摆读书人的架子。他既不属于贫穷人士也不属于上层地主阶级,与这两个社会主流阶层都存在着距离。生活贫穷的孔乙己和当时社会的下层人民没有什么两样,但他时刻穿着在他看来是身份象征的“长衫”。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内心轻视广大劳苦众生,同时又渴望融入在他看来高大上的上层地主阶级和读书人、有钱人的世界,这种意识使他处在一种尴尬的社会地位当中,不但不被这两个阶层认可,反而成为他们讥讽的笑柄。孔乙己穷苦、懒散,身上的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年多没有补,也没有洗”;反复被人欺负、殴打,脸上经常挂着新痕旧伤,偏偏他又自恃清高,满口“之乎者也”,“孔乙己”称号由此而来。鲁迅通过对孔乙己的社会地位、肖像、穿衣、话语及称号的刻画,向我们展示了他的社会地位与思想意识的矛盾所在。孔乙己热衷功名利禄,思想上羡慕上层阶级,轻视劳动人民,时刻不愿脱下标志自己读书人身份的长衫。

孔乙己的一生是悲惨的一生,他是封建科举制度的受害者和封建文化教育的牺牲品。统治阶级不但在政治经济上对他进行残酷的控制,推残了他的肉体,剥夺了他的生路,而且在精神上毒害了他,使他蒙受了极大的耻辱和痛苦。文章刻画了一个被封建思想所毒害所麻木而最终又被社会抛弃吞没的下层知识分子孔乙己形象和他的悲惨命运,对吃人的封建文化教育和害人无数的科举制度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和无情的揭露。孔乙己最终在肉体的毒打和心灵的虐杀中孤独地死去了,但他不觉悟,至死都不明白是谁造成了他最后悲惨的结局。

象征意义

咸亨酒店:旧中国社会的象征

《孔乙己》的故事发生在鲁镇里的咸亨酒店。《呐喊》里的《明天》也发生在鲁镇,小说中的人物(群众)常去喝酒的地方也叫咸亨酒店。酒客中红鼻子老拱,蓝皮阿五,包括掌柜的都是些无赖之流,不是想调戏妇女,就是骗钱混饭。另外《风波》也有鲁镇和咸亨酒店,不过这次鲁镇是个水乡,而酒店却在城里,收集在《彷徨》里的《祝福》背景也叫鲁镇。

鲁镇在鲁迅小说中,就像以其他地名出现的背景如《故乡》中的故乡、《阿Q正传》中的未庄、《长明灯》中的吉光屯、《在酒楼上》中的S城,不但地方原型都是绍兴(包括他母亲故乡安桥头),这些地方都是象征旧中国社会,鲁镇也好,故乡也好,只是一个大背景,鲁迅喜欢把旧中国的社会及其群众浓缩成一间酒店,在《孔乙己》《明天》《风波》《祝福》中这意象叫作咸亨,在《长明灯》和《药》里只称作茶馆,没有明确的招牌。

在鲁迅故家对面,同时又是由周家的亲戚经营的酒店,一旦写进小说后,就变成旧中国的一个缩影,怪不得他在这篇小说的后记中说,“这一篇很拙的小说……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这个酒店的酒客,很清楚有两个不同的等级:出卖劳力为生的短衣帮和以地主、读书人、有钱人为主的长衫客两种。短衣帮只能站立在柜台外喝酒,长衫客则可走进屋里的雅座,叫酒叫菜,慢慢吃喝。在这小小的酒店里,除了顾客与顾客之间的阶级差别,酒店职员也有极大的等级差别。掌柜的严厉冷酷,对小伙计常摆出一副凶脸孔,嫌他“太傻”,不准他侍候长衫客,“幸亏荐头的情面大”,才没有被辞退。小伙计连言笑都要看掌柜的脸色。顾客与掌柜、小伙计之间也不信任,因为掌柜唯利是图,卖酒要羼水以牟取利润。孔乙己固然穷困潦倒,地位低微,掌柜、长衫客把他践踏,但其他同样被侮辱、被损害者,如短衣帮,也同样对孔乙己冷酷无情,加以讥笑。连可怜的、地位低微的小伙计对恳切教他写字的孔乙己也反感,认为他是“讨饭的人”,不配考他。

咸亨酒店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冷酷无情,孔乙己双层性的悲剧: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这些不正是当时中国“病态社会”及其“不幸的人们”的象征吗?就因为鲁迅把旧中国缩小成一个鲁镇,又把焦点放在咸亨酒店,旧社会的各种症结都立体的通过酒店这个象征表现出来。

鲁迅的象征现实主义是使他的写实小说比其他同代人的要复杂和具有深度的一大原因。可惜目前一般人只注意《狂人日记》和《药》,而这篇小说是“气急虺”的作品,不算是最好的作品。鲁迅的另一篇象征现实主义代表作是《故乡》,其中故乡这一象征也是强有力的代表旧中国之一个象征。这两个象征成为互相配合的一对。故乡以故家为缩影,人物事件发生在房屋内,而鲁镇以大门敞开的酒店为焦点,悲剧在街边的柜台旁产生。

现实意义

孙伏园在简括鲁迅当年告诉他最喜欢《孔乙己》的意见时说:“《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因此我们读《孔乙己》不一定永远都把它放在中国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来解释其意义。过去多数人以科举制度对中国人民的毒害的角度来解释,孔乙己代表典型的旧知识分子,成为封建社会的牺牲品。但是正如鲁迅所说“谁整个的进了小说,如果作者手腕高妙、作品久传的话,读者所见的就是书中人,和这曾经实有的人倒不相干了”。因此他坚持要了解《红楼梦》就不要去追究曹,从他身上去了解贾宝玉或小说的意义。因为“人生有限,而艺术却较为永久”。同样,我们可以超越写作时中国特定的社会背景来读《孔乙己》,它一样具有普遍性的意义。

当我们不把这篇小说局限于中国封建社会中来解释时,它就是“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这种苦人在世界各地都可找到。这个凉薄的社会,全世界都一样,古代和现代,今天和明天都不会消失。鲁迅表面上写发生在中国清末的社会与中国人,实际他也同时在表现人类及其社会中永恒的一个悲剧。表面上孔乙己是一个受了科举制度毒害,“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但他也是普遍性的代表了个人与社会之冲突的多种意义的象征。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中,多少人就像孔乙己那样,不为社会所接纳,被群众嘲笑、欺凌和侮辱,只是原因不同而已。孔乙己代表了理想或幻想与现实社会的冲突,他的悲剧在于他分不清理想(或幻想)与事实的区别。在科举时代偷书不是一件可耻或甚至犯罪的行为,他染上这种旧习后,社会却改变了。因此咸亨酒店,那个小小的社会对孔乙己,永远是一个埋葬他、置他于死地的陷阱。

今天,从东方到西方,多少人是根据自己的思想、理想、幻想或价值观而生活,而他自己又不了解或醒悟他是生活在梦幻中,他生活着的社会根本不能容纳像他那样的人。离开科举的框框读《孔乙己》,我们更能感到这篇小说的意义的丰富,而且具有很普遍的世界性的意义。孔乙己和卡缪的《异乡人》(《The shaager》)中的异乡人罗梭,米勒的《推销员之死》(《willg Lo man》)中的推销员同样是属于具有全人类意义的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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