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堵日益成为城市的窘迫课题,北京启动治堵方案后,广州也正式推出治堵征求意见稿。引人注目的是,公平与效率这一中国改革始终不能也不曾回避的问题,同样深深烙印在治堵方案中。
与其他领域改革不同,人们无须实践就能辨明,治堵决策对公平与效率考量的权重不同,会直接影响不同群体的实际利益,影响治堵决策的实际效果。如果政府能主动校正改革指向,既可节约改革成本,又可避免走弯路,无疑是社会的进步。广州治堵方案的变迁体现的正是这一进步,尽管这种进步还十分有限。
广州的治堵方案,先后出过两个版本,第一个是专家讨论稿提出的治堵30招,第二个是正式的治堵方案征求意见稿。二者的区别在于,后者汲取了公众意见,更加兼顾了公平与效率,也便有了显著改变:不限制私家车上牌、取消中心城区限制外地车措施、新增限制公务车等内容。显然,这样的决策变化和指向,体现了公众意旨,在交通领域的促进社会公平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社会发展已经表明,改革只注重效率,会出现诸多后遗症,引发不少社会矛盾和问题。具体到治堵方案,如果不注重公平,迅速实现交通通畅很容易,比如搞尾号限行,每周少开一天,理论上路上的车会减少五分之一;此决策的边际效应递减后,再搞单双号限行,每周开一天停一天,路上的车立马又减少一半;边际效应再次递减后,就搞个反尾号限行,每周只开一天,如此总能让道路通畅。还比如,路堵,便不断修路,越修越宽、越修越多,仿佛城市全是路,同时又充分赋予车辆以路权,挤压行人和自行车道,我敢说开车一定很过瘾。但如此推衍下去,必致社会怨声载道。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城市正在不同程度地沿用这一决策思路。
事实上,以效率为导向的改革,如果忽略了公平,最终也会变得没有效率。就交通领域而言,没有公平的治堵也难有效率。因为,没有顾及公平的决策,实现决策目标必然存在短板或漏洞,导致决策失效或半失效。比如,采取征收拥堵费或提高停车费之类的经济手段,听起来能平抑中心城区、拥堵地段的车流,但在实际中公车“不差钱”,反正都能报销,停车费、拥堵费之类的你就是每小时收上百元,公车也照停、照行不误。再比如上文所述挤压自行车族、行人的路权,结果是自行车无路可行,便只好上机动车道争路,更乱成一锅粥,哪有通行效率?
由此可见,决策应当更多地着眼于公平,在公平的前提和基础上寻找更有效率的决策,这样才会形成改革的最大社会共识,也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广州限制公车,即是针对其他有关决策对公车失效的一种平衡。而对“公交优先”战略的推崇,以及打造“公交都市”的目标,都使人们对广州充满期待。只是3年后使中心城区主干道车速不低于25公里/小时,这样的低速度,仍然不会产生足够的吸引人们改变出行方式的效应。因此,我们期望广州在发展公共交通方面走得更彻底,当人们出行乘公交很快捷、很舒适、很方便、受尊重时,他又怎么会出行必开车呢?
就交通领域而言,没有公平的治堵也难有效率。因为,没有顾及公平的决策,实现决策目标必然存在短板或漏洞,导致决策失效或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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