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产党员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要注意讲究群众工作方法,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要经常走访离退休干部、困难户和复转退军人;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要经常到居民家庭了解实际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4、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为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居民,投身于社区建设,经全体党员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责任区是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是社区党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
二、本着便于活动、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社区实际,以居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社区党员责任区,对于没有党员或党员比较少的居民小组,由党支部统筹安排。
三、责任区党员的权利、义务。
权利:1、参与本责任区内重大问题的讨论研究;
2、参与本责任区内各种社区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的推荐、确定工作;
3、参与本责任区内各种纠纷的调处活动;
4、参与本责任区内救济物资发放和扶贫款项的分配;
5、参与本责任区内的其他活动。
义务:1、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社区党支部的决策;
2、深入群众,及时听取本责任区内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积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
4、带头完成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安排的各项任务,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带动责任区的群众;
5、党员救灾、抗洪、防疫等紧急关头必须奋战在第一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责任区上联支部,下联群众,各责任区每个党员应根据自身的能力,认真做好帮扶联系等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党员联系户制度。
1、联系的主要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贫困户;计划生育户;其它对象。
2、责任区内党员要确定好联系户及联系内容,并上报社区党支部,联系情况作为考核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社区党支部对责任区工作进行指导,支部委员分别联系,及时了解和总结各责任区活动开展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比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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