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的原始社会,起自大约170万年前的元谋人,止于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建立.原始社会经历了原始人群和氏族公社两个时期.氏族公社又经历了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两个阶段。
2、奴隶社会的起止时间(公元前 21世纪至公元前 476年).它包括夏,商,西周和春秋四个阶段;奴隶社会形成于夏,发展于商,强盛于西周,瓦解于春秋.
3、封建时代。秦灭六国。自秦统一至清,都是封建社会。
4、中国没有经过真正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社会。以辛亥革命为标志。晚清1840,我国开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战争混乱时期,到1949建国开始新民主主义社会。
民主主义一般来说是资本主义,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是反封建--在我国是反帝反封建--革命领导阶级是资产阶级。
但是我国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是无产阶级最终领导完成的,所以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民主主义革命,以1919年五四运动为界,划分为新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所以到1949建国后,仍然处于新民主主义时期。
5、经过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终于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初期。
扩展资料
社会形态划分:
社会形态作为揭示社会生活整体性特征,研究社会发展阶段、社会类型即社会结构的社会历史范畴,通常有两种划分方法:一种以生产关系的性质为标准划分社会形态,即经济社会形态;一种是以生产力和技术发展水平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为标准划分,即技术社会形态。
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其特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各种社会形态既有自身的特点又有共同的规律,既互相联系,又相互区别。
在经济社会形态范围内,有两种基本的划分方法:一是五种形态的社会划分法,一种是三种形态的社会划分法。
五分法
是根据生产关系的不同性质把人类社会依次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它的第一阶段)。
三分法
是根据人的发展状况,把人类社会依次划分为人的依赖性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和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
如果把两种方法对应起来: 人的依赖性社会——自然经济社会——原始、奴隶、封建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商品经济社会——资本主义;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产品经济社会——共产主义。
这两种划分方法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侧面说明了人类社会发展进程和社会发展阶段,共同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两种划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社会形态逐渐进步,一种社会形态总要被更高的社会形态所代替,人类社会最终将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
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从而决定社会形态的性质和特征,同时在这一形态里,还存在着旧社会形态的残余及思想影响,也会出现即将诞生的新的社会形态的物质前提和萌芽。
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由于新旧形态因素的发展、变化和交替,从而产生社会形态中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
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是根据生产关系的不同性质,把人类历史发展过程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它的第一阶段)五种依次更替的社会形态的方法。
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著作中,多数情况下是指“生产关系总和”或“生产关系体系”、“社会经济结构”;但有时也包括生产力,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即社会生产方式;
有时还包括上层建筑,指一定的经济基础及与此相适应的上层建筑的统一;而在讲社会形态的发展时,又把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看作一个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实际上是把社会形态看作全部要素的总和。
这样,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著作中,社会形态概念共有四种含义。
应对这种情况有两种相反的态度:一种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即对经典作家的论述断章取义,各取所需,为我所用,认为只有自己采用的某一种看法符合经典作家的本意,排斥经典作家的其他看法。
另一种是科学的态度,认为在科学史上,任何概念都是发展变化的,都有一个由内涵不够确切到更加确切、外延不够确定到更加确定的过程,即有一个由多义到一义的过程。
社会形态这个概念也不例外。我们不应该囿于经典作家的论述踏步不前,更不应该责备他们没有把这个概念规定得尽善尽美,而应该把这个概念推向前进。
根据这个指导思想,我把从五种社会形态划分的角度使用的社会形态概念定义为:社会形态是由历史上一定的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全部社会要素组成的完整的社会体系,是按照自身特有的规律运动、变化、发展着的活的社会有机体。这个定义包括以下几层意思:
第一,一定的社会形态归根结底是由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
生产力是组成社会形态的重要内容之一,它虽然不是区分不同的社会形态的直接标志,但却是决定处于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国家的具体特点的最深刻的根源。
不把生产力包括在社会形态之中,就是舍弃了社会形态最根本、最基础的内容,使社会形态失去了根基。
第二,一定的生产关系是构成一定的社会形态的骨骼,它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同时又决定其余一切社会关系。
一定的生产关系是决定该社会形态的性质的直接标志。
因为人类历史上有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制的、共产主义制的依次更替的五种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占主导地位,所以相应地把人类历史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它的第一阶段)依次更替的五种不同的社会形态。
第三,社会形态除骨骼外,还包括使骨骼有血有肉的上层建筑以及其他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中任何一个层次的其他一切社会要素。
如还包括不属于上层建筑的自然科学、逻辑学、语言学等社会意识形式,以及在各个历史阶段上分别存在的氏族、部落、部族、家庭、民族、阶级等人群共同体。
可见,社会形态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我不赞成一些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把社会形态定义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或“建立在一定生产力基础上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因为这样的定义不能包括社会形态所具有的丰富内容。
第四,社会形态是由上述全部社会要素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社会体系或社会系统,而不是由这些要素机械地拼凑起来的东西。
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常常把社会形态看作是一个活生生的“社会有机体”。社会形态和社会有机体这两个术语反映的社会内容是完全相同的。
社会形态是一个科学概念,社会有机体是一个比喻性概念,即把社会形态比喻为像动植物那样的活生生的“社会有机体”。
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写的《经济学手稿》中明确提出来的。
他说:“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
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南个性,是第三个阶段。
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这两个三种社会形态的序列是内在统一的:人的依赖性社会即自然经济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即商品经济社会,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即产品经济社会。
所谓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就是指这两个序列的社会发展三大阶段的划分法。
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和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都是马克思提出来的,二者既是互相区别的,又是内在统一的,在说明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上的作用是互补的,而不是互相矛盾、互相排斥的。
五大社会形态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主要是:
粗略地说,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众人集体劳动,平均分配,不存在阶级(末期开始出现阶级,同时形成国家);
奴隶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奴隶主,被统治阶级为奴隶;
封建社会统治阶级为地主,被统治阶级为农民(包括自耕农和佃户);
资本主义社会统治阶级为资产阶级,被统治阶级为无产阶级;共产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力极大丰富,阶级再次消失。
恩格斯提出了“五种社会形态说”。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明确地指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如下五个阶段——原始氏族社会、古代奴隶制社会、中世纪农奴制社会、近代雇佣劳动制(资本主义)社会、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
一个国家既有意识形态,也有社会形态。
社会形态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性质的外在表现形式。
是一定生产力基础上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是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的统一体;包括经济形态、政治形态、意识形态,文化形态,社会形态,理论形态,民族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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