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由郭嘉制定或认可并依靠郭嘉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tzjj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tzjj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法律是维护郭嘉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也是统治者统治被统Z者的手段。法律是一系列的规则,通常需要经由一套制度来落实。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体系会以不同的方式来阐述人们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其中一种区分的方式便是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种。有些郭嘉则会以它们的宗教法条为其法律的基础。
法学家们从许多不同的角度来研究法律,包括从法制史和哲学,或从如经济学与社会学等社会科学的方面来探讨。法律的研究来自对何为平等、公正和正义等问题的讯问,这并不都总是简单的。法国作家阿纳托尔·法郎士于1894年说:“在其崇高的平等之下,法律同时禁止富人和穷人睡在桥下、在街上乞讨和偷一块面包。”在一个法制健全的郭嘉中,创造和解释法律的核心机构为政府的三大部门: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负责的行政。而官僚、军事和警力则是执行法律,是相当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个法律系统的运作,同时带动法律的进步,则独立自主的法律专业人员和充满生气的公民社会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封建社会法律由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国王或者大臣制定;资本主义社会法律由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议会制定;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律由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人民议会制定。法律的基本精神既体现郭嘉性质,也反映社会矛盾。法律是最高的社会规则,掌控法律就等于掌握人类的命运。社会主义郭嘉的法律应该由人民来制定,社会主义郭嘉的法律应该被人民所掌握。如此才可确保郭嘉性质的纯粹性,调和社会矛盾的有效性。法律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是为了规范活着的人而不是死去的人。法律工具主义者把法律当成僵化的工具、不变的教条。它违反民主法治的基本精神。法律是人类社会创造的客体,也是人类解放自身的工具,它反过来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要避免法律和人类社会主客体地位颠倒的情况发生。确立起人的主体地位和对法律制度的深刻反思。因此执法者执法过程中,不仅要熟记法律制度还要深谙法律的基本精神,如: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要在分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弘扬正气、匡扶正义。法律的基本精神是所有权。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不是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工具。
法的本质是tzjj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具体说,是指郭嘉按照tzjj的利益制定或认可,并以郭嘉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是一种历史现象,随着私有制、阶级、郭嘉的产生而产生,到了gczy社会,私有制、阶级、郭嘉消亡的时候,法也就随之消亡。法是被提升为郭嘉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①法是tzjj意志的体现。这说明法的阶级性。法不是超阶级的,它总是一定阶级的意志的体现。②法只能属于tzjj的。法只能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支配地位的阶级,即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③法是tzjj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通过自己所掌握的郭嘉政权,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郭嘉意志,即不是tzjj中个人意志的体现,也不应是tzjj个别或部分(阶级、阶层)意志的体现。④法是tzjj的基本意志的体现。不是全部意志的体现。tzjj的意志要靠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去体现、去贯彻。法不可能包罗万象。它只规定和调整有关tzjj基本利益的和社会基本制度和主要的社会关系。⑤法所体现的tzjj意志的内容的决定,是由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tzjj所代表的、与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法是由郭嘉制定或认可的①法体现着tzjj的意志,但tzjj意志本身并不能直接形成为法。由tzjj的郭嘉制定或认可,才能成为法。②法所体现的tzjj意志之所以采取郭嘉形态是为了取得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是由郭嘉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①一切行为规则、社会规范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法所具有的强制性是最强的――即不执行由郭嘉强制力保证其实施。不执行――轻者剥夺权利、重者剥夺生命。②郭嘉强制力的物质形态:即一系列的郭嘉执法组织:法院、检察院、监狱、军队、警察等保证实施。法的社会性①法的基本属性——阶级性。②法的社会性。在阶级社会中,法在实现统治阶级职能的同时,还执行由一切社会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的职能。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的进步,法所具有的为公共利益服务的社会职能,在有关经济、科技、环境等法律部门中所起的积极作用,正日益取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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