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1日—12月21日
[三]
第三部分 关于阶级社会和阶层社会
那么阶级社会和阶层社会的特征都是怎样的呢?
我们先来说说阶级社会的特征。阶级社会的特征体现在以下方面。
有阶级存在的社会是阶级社会;
阶级社会是有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分的社会,是有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分的社会,是有压迫阶级和被压迫阶级之分的社会;
阶级社会是国家组织为少数人服务、为剥削阶级服务的社会;
阶级社会是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压迫阶级可以超越法律或者是无法律约束而可以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社会;
阶级社会是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压迫阶级不顾被剥削阶级\被统治阶级\被压迫阶级构成的大多数人死活的社会;
阶级社会是统治阶级\剥削阶级\压迫阶级以国家的名义用专政方式和专政手段统治社会的社会;
阶级社会是存在着阶级矛盾的社会,阶级社会是存在这不可调和矛盾的社会,阶级社会是以残酷的阶级斗争方式来处理阶级矛盾的社会;
阶级社会是人类所经历的一个漫长的黑暗的历史时期,却也是人类社会在其发展历程中必然要经历的一种社会;
因此,阶级社会是一种需要通过阶级斗争的方式和其它方式,去消亡阶级、进而消亡阶级社会的社会;
那么,与阶级社会的这些存在特征相比较,阶层社会的存在特征是怎样的呢?阶层社会的存在特征体现在以下方面。
阶层社会是阶级和阶级社会消亡了的社会,是相对阶级社会而表现为社会进了一大步的社会;
阶层社会因为是阶级消亡了的社会,是不再存在阶级的社会,因此是只存在阶层的社会;
阶层社会因为阶级的消亡,是不再存在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的社会,而是只存在可以调和的阶层矛盾的社会;
阶层社会是拥有生产资料和资本财富的阶层只能进行正当的合理的必要的资本积累的社会,是不再可以剥削劳动者创造的消费财富的社会,是视剥削劳动者创造的消费财富的行为为违法行为的社会;
阶层社会是人人都可以通过合法的合理的财富积累而成为资本财富所有者的社会,因此是突破了只有少数人占有资本财富界限的社会;
阶层社会是只存在阶层和阶层矛盾的社会,因此阶层社会是无须进行阶层斗争的社会,是可以用法治的方式、民主的方式、协商的方式处理阶层矛盾的社会;
阶层社会是国家组织代表所有公民和所有社会阶层管理社会的社会;
阶层社会是国家组织为所有公民和所有阶层服务的社会;
阶层社会是国家组织扬弃了专政方式专政手段的社会,是国家组织用民主和法治的方式管理社会的社会;
阶层社会是国家组织协调各个社会阶层以平等的方式解决阶层之间矛盾的社会;
阶层社会是各个阶层之间可以平等相处的社会;
阶层社会是组成国家组织的群体自身也是一个阶层的社会;
阶层社会是国家组织作为一个没有任何特权的阶层而存在的社会;
阶层社会是国家组织自身作为一个可以被公民监督的阶层的社会;
阶层社会是可以使社会朝向国家垄断资本社会、民众资本社会、初级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的社会;
阶层社会是社会在朝向国家垄断资本社会、民众资本社会、初级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使占有制趋于消亡的社会;
阶层社会是在合理发展的过程中,可以使阶层趋于消亡的社会,是使社会结构由金字塔型结构趋于扁平化结构发展的社会;
阶层社会是在完成了消亡占有制、消亡阶层后,可以使社会向高级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社会;
因此,阶层社会也是一个过渡社会,是使社会向高级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社会。
通过以上的逐条分列,我们知道了阶级社会和阶层社会各自的存在特征,和它们之间的差别。也就能够感知到,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阶级社会向阶层社会的变化,和阶层社会向高级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已是或将是多么具有历史意义和伟大意义的两次社会进步。
首先,人类社会的这种具有历史意义和伟大意义的进步,体现在阶级的消亡和随着阶级的消亡而产生的阶级社会的不复存在,和社会因此而进入了阶层社会,使人类社会由此而摆脱了阶级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压迫、阶级专政,摆脱了一个漫长的黑暗的历史时期上。所以,阶级社会的不复存在和随之的进入阶层社会,是人类社会最伟大的一次进步。
其次,人类社会的这种具有历史意义和伟大意义的进步,体现在因为阶级社会的不复存在和阶层社会的产生,使社会可以趋向于国家垄断资本社会、民众资本社会、初级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上;体现在在这三种社会形态的相继发展过程中,可以真正实现文艺复兴时期那些伟大的思想家们提出的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博爱的社会理想和社会目标上;体现在阶层社会可以使社会趋向于初级共产主义社会发展上;体现在社会经历过初级共产主义社会这个发展阶段和社会形态后,最终必然产生的是占有制以人的无必要占有的方式而不复存在,是阶层的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以扁平化的方式而不复存在,是阶层的消亡,是社会因此而进入马克思所高瞻远瞩的高级共产主义的理想社会上。
因此,无论是文艺复兴时期那些伟大的思想家们提出的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博爱的社会理想和社会目标的实现,还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马克思提出的(高级)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都是也只能是建立在阶层社会这个基础上的。
对本文的理解,可参见本人的以下文书稿:
《浅谈资本收益》(1985年7月8日)
《关于社会成员分配的收入差距》(1988年4月30日)
《人类社会发展及其所有制》(1988年11月21日)
《人类社会中的矛盾与国家》(1988年12月25日)
《国家所有·个人所有·社会所有》(1995年3月6日)
《理念的人民所有,是公有,还是共有?》(1996年7月5 日)
《再论理念的人民所有是公有?还是共有?》(1997年8月29日)
《通往共产主义社会不可逾越的社会——阶层社会》(2001年9月5日)
《评“红旗文稿:法治与专政不矛盾 不能代替专政”》(2014年10月12日)
《对阶层社会中的“阶级”“阶级斗争”“专政”的分析》(2014年10月15日)
《中国需要怎样的革命——评》
(2021年5月1日)
《对共产主义的现实兴趣》(2018年11月16日—12月7日)
《再说对共产主义的现实兴趣》(2019年11月20日—25日)
《再说分配方式问题——评》(2021年6月23日夜)
《论私有制》(2020年10月31日—2021年11月3日凌晨5时)
《关于创造财富的要素问题》(2022年1月3日—5日)
《说说“剥削”“剥削剩余价值”的事——评“月入五千/万,干多少活儿才能不被资本家剥削剩余价值?”》(2022年3月18日)
《评》(2022年6月9日)
《阶层社会的使命和演化》(2022年9月5日—11月1日凌晨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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