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相关程序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相关程序 1、 民间组织的管理依据哪些行政法规? 目前有关民间组织管理的行政法规主要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和《基金会管理条例》 。 2、 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主要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负责民间组织的成立、 变更、 注销的登记; 对民间组织实施年度检查; 依法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实施行政处罚。 3、 对本省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如何投诉? 可通过来信、 来访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州) 民间管理局(民政局) 或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投诉。 4、 对本省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何举报? 按属地和分级管理原则分别向县(市、 区) 民政局、 市民间管理局、 省民间管理局举报。 5、 社团登记的条件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具备条件: (1) 有 50 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 30 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二者混合组成的, 会员总数不得少于 50 个。 (2)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 有固定的住所。 (4) 有专职工作人员。 (5)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 活动资金不少于 3 万元。 (6) 具备法人资格。 登记管辖: (1) 地方性社团, 由社团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 (2) 跨地区性社团, 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民政部门登记。 须提供材料证件: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相关程序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相关程序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相关程序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相关程序1、民间组织的管理依据哪些行政法规?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