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讲话全面地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但同阶级对抗社会的矛盾根本不同,它是一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不具有对抗性,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毛泽东全面地分析了各种类型的人民内部矛盾,系统地论述了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的方针政策。指出,要用民主的方法,用“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作为从政治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解决经济领域中的矛盾,应依据发展生产,统筹安排,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科学文化上的问题,应采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民族关系中的矛盾,应采取加强民族团结,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的方针;在与民主党派关系上,应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等。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论述,特别是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观点,以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方针和方法,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史增添了新的内容,对探索社会主义社会的规律,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
7月17日—21日,中共中央在青岛召开省市委书记会议,着重讨论反右派斗争问题。毛泽东写的《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一文正确地提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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