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既体现效率、又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其重要性之所以要提升到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是因为经过40余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范围已由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扩展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内涵和外延也发生了深刻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变革
改革开放初期颁布的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五年后召开的中共十三大(1987),在确认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础上,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私营经济是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份,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十年之后,鉴于非公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中共十五大(1997)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并强调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表述修改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并明确“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20年非公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2019)又从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扩展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与外延,明确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并确定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配制度的变革
进一步分析上述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便可发现,“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中共十三大(1987)对改革开放后出现的工资、利润、利息、地租等分配形式的一个经验概括,中共十六大(2002)首次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概括为“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中共十七大(2007)则将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提升为分配制度,此后的中共十八大(2012)、十八届三中全会(2013)、十八届五中全会(2015)以及十九届四中全会(2019),则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和完善劳动、资本、土地、管理、知识、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
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原则的确立到制度健全、机制完善,是对中共十三大提出的“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所做的理论概括,是对马克思按劳分配思想的一个重大发展,对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政策意义。
数据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意义
全面把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演变,以及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从原则确立到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的过程,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数据二十条”构建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的重要意义。
首先,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是完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推进共同富裕的需要;其次,扩大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和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渠道,完善数据要素收益再分配调节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数据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再次,依法依规维护数据资源资产权益,探索个人、企业、公共数据分享价值收益的方式,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确保各类产权主体平等使用国家资源、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需要。总之,健全和完善数据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体制机制,是构建整个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极其重要而关键的一环,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政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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