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2月份,杭州市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申报范围
2018年度工资收入申报范围为:参加杭州市区(临安区除外)社会保险的各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以及以参保单位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参保单位”),2018年12月仍参保缴费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帮工。
申报途径方式
上述申报单位
可通过以下途径方式进行申报
1网上办事申报途径及操作方式
领取数字证书的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已持有的数字证书对应登录浙江省政务网,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其中使用浙江省法人证书的,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申报;使用杭州市及各区发放的社保专用数字证书的,登陆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申报。
数字证书,即CA认证数字证书,点击蓝字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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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后,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
参保单位通过“业务经办→办事项目→社保-参保补缴→上年度工资收入网上申报”进入操作界面;
第二步
录入人员身份证号或姓名,点击“查询”,显示该人员信息;
直接点击“查询”,显示本单位所有在职人员信息;
第三步
点击“选项”,选中需要调整基数的人员,在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中录入该人员上年度工资收入,点击“提交”,等待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点击“清屏”,则恢复数据到未录入时的状态,可重新录入信息进行申报。上年度工资收入批量网上申报的日期为2月1日(含1日)至4月30日(含30日)。
上年度工资收入网上申报(批量):
第一步
参保单位通过“业务经办→办事项目→社保-参保补缴→上年度工资收入网上申报(批量)”进入操作界面;
第二步
点击“模板下载”,下载参保单位用于批量上报的Excel表;
在Excel表中录入本单位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第三步
点击“浏览”后“导入”已经录入完成的Excel表,数据检查结果信息显示Excel表的录入内容;
点击“删除”,对选中的人员信息将删除;
点击“校验”,对上传的信息进行数据检查;
点击“提交”,Excel表内数据上传到后台,等待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点击“导出”,对上传失败人员的数据将以PDF格式导出
2其他方式申报
尚未领取数字证书的参保单位,应采用电子文件方式申报,其中参保人员在10人以下确无条件采用电子申报的,也可采用纸质申报方式。参保单位凭单位介绍信,按社保隶属关系,到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本单位电子文件申报表或打印纸质申报表。该项工作按要求在2019年3月底落实。
3温馨提示
市、区级单位中已在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完成缴费工资申报的人员,参保单位无需再次申报。
参加杭州市生育保险的单位,2019年发生生育保险支付情况时尚未申报本单位2018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应当在申领生育待遇前,报送本单位2018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以确保本单位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人能及时享受相关待遇。
4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通知
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工作是职工参保缴费的必要前提和规定动作,涉及各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体现了各用人单位对职工社保权益的重视和维护程度,必须依法、依规落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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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 曦
资料|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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