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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环境变迁 读懂幼教改革四十年

四大环境变迁 读懂幼教改革四十年透过学前教育政策关键词,回顾40年迈出的铿锵步伐,更加印证了改革是学前教育发展的强大引擎。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

2012年,《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发布,在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方面,提出幼儿教师应掌握幼儿园环境创设的知识与方法。

2016年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也提出,要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同时,还指出幼儿园应当将环境作为重要的教育资源,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提供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丰富的玩具、操作材料和幼儿读物,支持幼儿自主选择和主动学习,激发幼儿学习的兴趣与探究的愿望。

户外环境

从简陋的自然环境到舒适美观的现代化环境

改革开放后,随着对幼儿户外活动要求的提升,尤其是规定每天不少于两小时户外活动,使得幼儿园的户外环境创设显得越发重要,更加注重美观、宽敞。

关键词:安全环保的软质地坪

从前,幼儿园的户外活动地面多为泥地或水泥地面,虽然材料较为自然,但对幼儿安全造成了一定威胁。2016年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明确提出,幼儿园的室外活动场地地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无尖锐突出物,并宜采用软质地坪。

关键词:绿化、美化

1996年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规定幼儿园应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并创造条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应根据幼儿园特点,绿化、美化园地。2016年的《幼儿园建设标准》及《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都明确提出,幼儿园内绿地率不应小于30%,人均面积不应低于两平方米。

精神环境

从“教师中心”到“以幼儿为本”

精神环境主要指幼儿园的人际关系及一般的心理气氛,更多地体现在师幼之间的相互作用、交往方式等方面,主要发生在一日生活的保育教育中,其变化通常与课程改革相伴,归根结底是由教师的教育观、儿童观所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可以明显发现,师幼关系从以教师为中心走向以幼儿为本。

保育教育

从分科走向综合,遵循幼教科学规律

课程是幼儿园达成保教目标的主要手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幼儿教育改革是以幼儿园课程改革为突破口和核心内容的。从一系列涉及课程的政策法规中,可以发现我国幼儿园保育教育从分科走向综合,从封闭走向开放,努力遵循幼儿教育科学规律。

关键词:“幼儿园教学”改为“幼儿园教育”、“作业”改为“上课”

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拨乱反正及教育的不断改革,我国幼儿教育逐步走上正轨。1981年10月,教育部颁发了《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这可以说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幼儿园课程标准。

《纲要(试行草案)》规定幼儿园教育教学继续采用分科教育模式。把以前的“幼儿园教学”改为“幼儿园教育”,把“作业”改为“上课”,把“教养员”改为“幼儿教师”,虽强调了要纠正那种认为上课才能完成教学任务而忽视游戏、观察、劳动、日常生活的倾向,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幼儿园重“上课”的倾向。

关键词:首次提出“教育活动”概念、首次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20世纪80年代以后,对外开放催生了我国幼教工作者投身课程改革实验的热潮。这些改革直指学科课程过分强调系统的单科知识和技能而忽视内在联系的弊端,产生了比较有影响的“幼儿园综合教育”实验。

1989年,原国家教委颁布《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促使这场改革覆盖面更广,研究更深。《规程(试行)》专设一章阐述了幼儿园的教育问题。首次提出“幼儿园教育活动”的概念,强调它“是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幼儿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首次规定幼儿园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教育活动”的提法,改变了多年来幼儿园一直奉行的“只有‘上课’才算教育”的观念。

关键词:分级管理课程、划分五大领域、教师制订工作计划

2001年,教育部印发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在关于印发《纲要(试行)》的通知中提出:“贯彻实施《纲要(试行)》,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制订本地贯彻《纲要(试行)》的实施方案。”这就打破了以往国家统一管理课程的模式,改为国家和地方分级管理相结合。

值得注意的是,《纲要(试行)》把教育内容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强调各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并且在组织与实施上,强调“教师要根据本《纲要(试行)》,从本地、本园的条件出发,结合本班幼儿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灵活地执行”。这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教师是课程方案的制订者和实施者,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关键词:指向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重视幼儿学习品质

2012年教育部印发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南》“说明”第二条明确指出:“《指南》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为目标,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为核心。”第四条提出了实施的基本原则,即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理解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重视幼儿的学习品质。

《指南》以幼儿的现实的、全面的、协调的发展和未来的可持续的、终身的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明确提出学习品质的培养,体现了与世界幼教潮流接轨,深化了在幼儿教育阶段推动素质教育实施的探索。

教师培养

从“三学六法”到高素质善保教

在幼儿园里,师幼关系是对幼儿发展产生影响的核心精神要素。良好的师幼关系,有赖于教师的教育观念和行为的先进性,取决于职前教师教育的培养和职后培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幼儿教师培养最明显的变化是从“三学六法”走向高素质善保教。幼儿园教师不再被看作“保姆”“阿姨”,社会公众越来越认识到这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职业。

关键词:“三学六法”结构定型

1985年,教育部颁发了《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修订了1980年颁发的《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比较明显的变化是调整了三年制各类课程的比重,缩减了总教学时数。至此,幼教界常说的“三学六法”结构定型。“六法”的产生适应了当时幼儿园普遍实行分科教学的需要。

关键词:“三学六法”改为四门课程

1995年,原国家教委印发了《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教学方案(试行)》。该方案把教育类课程过去的“三学六法”改为“幼儿卫生保育教程”“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概论”“幼儿园教育活动的设计与指导”四门课程。其中,“六法”综合为一门课,反映了幼儿园教育由过去的分科教学逐步过渡到综合教育的变化。

关键词: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

2011年,教育部发布《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强调“坚持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的理念”,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

关键词:师德为先、幼儿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

2012年,教育部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明确指出“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强调师德为先、幼儿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理念。

此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包括2012年的《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课程标准》、2015年的《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2018年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都对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社会环境

从“小圈子练内功”到“大圈子求共识”

影响学前教育发展的大的社会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等。此处谈及的社会环境,主要是指从空间来看处于幼儿园外围的家园环境、社区环境。改革开放以来,幼儿园越来越走向开放办园,努力与家庭、社区建立平等合作关系。

家园关系

从“服务指导”到“平等对话”

在家园关系方面,如果说过去幼儿园的任务主要是减轻幼儿家长教养幼儿的负担,那么改革开放以来,家园关系越来越走向双方密切配合,在平等的沟通与合作中实现促进幼儿身心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为家长提供便利、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1989年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关于幼儿园的任务有这样的表述:“幼儿园同时为幼儿家长安心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便利条件。”1996年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对此的表述是:“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2016年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对此的表述是:“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规程》始终都在强调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沟通合作,宣传科学保育教育知识。2001年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提出:“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至此,家园更加注重在平等的对话中展开合作。

社区环境

从“关门办园”到“合作互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幼儿园一改过去“关门办学,对围墙外的人、事、物不闻不问”的状态,走向开放办园,更多地利用社区资源,为社区提供服务,邀请社区人员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与社区合作蔚然成风。

关键词:利用社区资源、提供早教服务、争取社区支持

1981年的《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和1989年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没有谈及“社区”的概念。2001年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提出:“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和社区的教育资源,扩展幼儿生活和学习的空间。幼儿园同时应为社区的早期教育提供服务。”1996年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单设“幼儿园、家庭和社区”一章,指出“幼儿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宣传幼儿教育的知识,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争取社区支持和参与幼儿园建设。”2016年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幼儿园应当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与合作,面向社区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开展灵活多样的公益性早期教育服务,争取社区对幼儿园的多方面支持。”

改革开放后,我国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加入《儿童权利公约》。为了促进我国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积极履行对国际社会的承诺,我国在不同年代多次颁发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大力提高学前阶段入园率。

放眼国际,普及学前教育可以说是一个世界性课题。2015年,联合国《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将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并首次提出“到2030年,确保所有男女童获得优质幼儿发展、看护和学前教育,为他们接受初级教育做好准备”。

展望未来,学前教育发展对外要面对“公平有质量”的国际新趋势,对内要面对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和城镇化推进以及教育扶贫带来的新要求,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可谓任重而道远。

大事记

1978年 教育部颁布《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

1979年 全国托幼工作会议召开,决定由国务院设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

1980年 教育部颁发《关于办好中等师范教育的意见》。

1981年 教育部发布《关于试行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的通知》。

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以宪法的形式确定了国家发展学前教育。

1983年 教育部发布《关于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

1984年 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开始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

1985年 教育部颁发《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

1986年 国家教委颁布《关于进一步办好幼儿学前班的意见》。

1987年 全国幼儿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的请示》的通知。

1988年 我国被世界学前教育组织(OMEP)接受为正式会员,成立了世界学前教育组织中国委员会。

1989年 《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发布。国务院批准了《幼儿园管理条例》。

1990年 中国常驻联合国大使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

1991年 国家教委颁布《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1992年 国务院颁发《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教委发布《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

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要求“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994年 卫生部、国家教委颁发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5年 国家教委印发《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教学方案(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确定了学前教育在学制中的地位。

1996年 国家教委颁发《关于开展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工作的意见》《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正式施行。

1997年 国家教委印发《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

1998年 教育部制定《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实施素质教育,要从幼儿阶段抓起”。

1999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强调“积极发展以社区为依托的、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幼儿教育”。

2001年 国务院颁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教育部印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200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通过,规定了民办教育(含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法律地位、收费标准等。

2003年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2004年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60位专家学者呼吁:国家应该为幼儿教育独立立法。时任总理温家宝的批示直接促成了国家教育督导团对六省市幼教工作的专项督导。

2005年 教育部颁发《关于做好2005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

2006年 教育部联合公安部等10部门制定发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2007年 教育部颁发《关于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8年 汶川大地震后,在学前教育专家的带领下,100多位志愿者先后到达9个极重灾区援教。

2009年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一轮公开征求意见。学前教育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之一。

2010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规划纲要》,确定了学前教育的三个发展目标。《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颁布。

2011年 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

2012年 教育部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卫生部印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2013年 教育部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

2014年 《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发布。

2015年 教育部颁布《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2016年 教育部颁布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开始施行。

2017年 教育部发布《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育部颁布《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学前教育立法进入全国人大立法视野。

2018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

四十年的变与不变

本报记者 赵彩侠

“孩子们早已不是40年前的样子了。”

1979年,18岁的张灵梅进入北京市六一幼儿院担任教师,直到前年退休。几十年间,虽然一直在与孩子打交道,但在她看来,那一个个“小脑袋”却是完全不一样了。

在张灵梅的印象中,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孩子,周围没有太多诱惑与刺激,他们单纯、做事专注。变化发生在2000年左右。那时,随着改革开放20多年的经济发展,各行各业工资大幅上涨,更多人富起来了。再加上当时彩电以及各种商业化玩具开始普及,孩子们的物质与精神生活越来越丰富了。因此,他们见识的东西更多了,但相应地,他们的专注力明显下降了。

“今天,对孩子进行专注力培养,越发重要,因为不管什么年代,专注力都是一种宝贵的学习品质。”张灵梅说。

时代的本质就是变化。孩子变了,教师自然也在变。

改革开放初期,幼儿教师中专学历就足够了,但在今天,社会对幼师的学历、文化修养、综合素质及师德,都有了更高的要求,教师的总体素质提升了一大截。今天的幼师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幼师最大的区别在于培养方式。

1985年进入六一幼儿院的迟芳记得很清楚,自己当初读幼师时,学校对基本的教学技能技法要求很高。而且,从入学第二年开始,就必须到幼儿园实习,最少一个月。入职第一年,也必须在保育员岗位上锻炼。现在,幼师职前培养环节,对理论更重视,而实践的比例降低了,而且刚毕业就承担起了教师的责任。这样一来,幼儿园就必须承担大量的幼师职后培训工作。

随着时代的变化,教育理念在变,教学组织关系也随之有所改变。

“当时,一进班就能看到,孩子们整整齐齐地坐成三排。孩子们的学,主要来自教师一板一眼的教。比如教孩子们画画,教师就会提供范画,孩子们照着画就好。”张灵梅对20世纪80年代的教学情境记忆犹新。

在她看来,这种规整的教学方式是那个年代整个社会严肃、规范的特点所决定的。在这种教学方式下,孩子们的学习功底很扎实,但创新与发散性思维明显不足。用张灵梅的话说,“那个时代,画萝卜只有一种形状,叶子只能是绿色的,但到了今天,萝卜可以是圆的,也可以是长的;叶子既可以是绿色的,也可以是其他颜色的。”

在张灵梅的记忆中,20世纪80年代末《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的出台,是这一变化的肇端。“《规程(试行)》实行后,玩具柜、桌子终于敢动了,以前教室里的柜子都不能动。”而这种“动”的背后恰恰蕴含了教师思想的变化。从此,小组化学习、区域活动及游戏活动等开始代替原来单一的集体教学活动。

“有什么是40年从来没变的吗?”“爱孩子啊。”面对记者的询问,张灵梅与迟芳毫不迟疑地回答。

当了一辈子幼师的张灵梅与迟芳,都形成了共同的“职业病”。现在走在大街上,每当看到家长用不当的方法教育孩子,张灵梅都在想,如果他们能换一种方法就好了。而迟芳更直接,有一次去游泳,看到一家人在又热又闷的浴室给孩子洗澡,孩子一直哭,她实在忍不住了,直接跑上前去劝说孩子妈妈把孩子抱到通风的地方去。妈妈照做后,孩子立刻不哭了。

从18岁的少女到已过天命之年的长者,从孩子们眼中的大姐姐到同行口中的老同志,张灵梅与迟芳见证了自己逝去的芳华,更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学前教育40年的历史巨变。

当问及如何评价自己的职业生涯时,两位老幼教人的回答出奇地一致:“无怨无悔!如果再给我第二次选择的机会,我依然愿意当一名幼儿教师。”

《中国教育报》2018年12月3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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