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企业家朋友:
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峻考验,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很大压力。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是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愿与企业共克时艰,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采取积极有力政策措施,助力企业开复工、稳发展。
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立足职能,努力帮助企业降成本、减负担、解难题。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允许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缓缴保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时,延长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加大返还力度。全力保障企业用工,广泛征集、动态发布企业用工和人才需求信息,加强供需对接,大力开展线上招聘,安排专人提供一对一用工对接服务,对企业招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建立“点对点”服务保障机制,做到务工人员出行有组织、健康有检测、承运有防护、到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开展线下或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给予培训补贴。在博士后培养平台建设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
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狠抓行风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行非现场办理和“不见面”服务,在就业、社保、人才、劳动关系等各个领域,大力推行网上办、延期办、预约办、容缺办、快速办,切实做到服务不缩水、质量不打折。同时,我们号召广大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加强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确需裁员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和企业实际需求不断完善、细化,我们随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rst.ln.gov.cn)、“辽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微信微博以及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发布,欢迎登陆浏览、随时关注,用足用好政策,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政策咨询热线,我们真诚希望广大企业家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让我们一起努力,尽早战胜疫情,共迎春暖花开。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2月26日
(沈阳广电融媒记者:金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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