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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立德树人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坚持立德树人弘扬中华美育精神2018年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的回信中指出:“做好美育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2018年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央美术学院老教授的回信中指出:“做好美育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让祖国青年一代身心都健康成长。”美育对提高学生审美水平、培养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坚持立德树人,是中华美育精神的优良传统,也是当代中国美育的宗旨。

一、立德树人是中华美育精神的优良传统

美育是一个近代兴起的语汇,在中国古代与美育大体相当的词是“乐教”,我国自古就十分重视乐教。早在《尚书·舜典》中就有用诗歌、音乐等艺术来教导人,以使人神相和的记载:“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帝舜让夔掌管音乐,负责教导年轻人,使他们正直而温和,宽厚而庄重,刚毅而不粗暴,简约而不傲慢。诗是表达思想感情的,歌是唱出来的语言,五声是根据所唱而制定的,六律是和谐五声的。八类乐器的声音能够调和,不使它们乱了次序,那么神和人都会因此而和谐了。这段话简洁而清晰地表明,我国早在上古时代,在中华文明的源头就已经十分重视礼乐之教,重视以美育人。

孔子作为首创私人教育的教育家,十分重视礼乐之教。他把礼乐之教贯穿于教学的各个环节,既重视礼对人的道德影响,又重视乐对人的品质的影响。他用《诗》、《书》、《礼》、《乐》、《易》、《春秋》作为教材,要求学生“博学于文,约之以礼” ,认为对人的教育应“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把礼作为人生的根本,把乐作为人生的完善。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孔子重视并专注于乐教,认为“韶”乐“尽美矣,又尽善也”。孔子教人“成仁”、“成人”,实际上就是引导人们将其潜在的德性经由礼的规范和约束,在实践中实现为完美的人格。《论语·宪问》篇记载子路问孔子“成人”之道,孔子即回答说:“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 像臧武仲那般的智,孟公绰那般的不欲,卞庄子那般的勇,冉求那般的才艺,再加上礼乐修养,就可算得上成人了。可见,“文之以礼乐”是任何人“成人”的必由之路,少了这一步,即使拥有“知”、“不欲”、“勇”、“艺”等优秀素质,也不可谓之“成人”。

荀子的《乐论》是先秦重要的艺术理论著作,有着深远的影响。荀子在《乐论》中更明确地指出:“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先王之所以制定礼乐,并不是用它来满足人们口腹耳目的欲望,而是用它来教导民众节制自己的好恶之情,从而归于人生正途。显然,荀子的《乐论》对艺术的教化功能同样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总之,先秦儒家非常重视礼乐的教化、教育功能,强调了用《诗》、《书》、礼乐进行教化,要求统治者以人情为美,以仁义为贵,形成以乐养性、安定祥和的人间气象。需要说明的是,乐教之乐,乃是和乐性情、提升修养之乐,而非一般纯粹满足感官享乐的音乐。因此儒家提倡中正平和与“道”相应的音乐,认为有违中和、满足感官欲乐的音乐会让人“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强调“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这种思想影响深远,三国时期阮籍的《乐论》也表达了这种观念:“猗靡哀思之音发,愁怨偷薄之辞兴,则人后有纵欲奢侈之意,人后有内顾自奉之心”,强调“礼治其外,乐化其内。礼乐正而天下平”。

中国自进入近代以来,王国维提出“完全之人物”的教育宗旨,强调德、智、体、美四育并重,首倡“美育”。但真正对美育起到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的是蔡元培。他将美育作为教育方针提出来,在中国教育史上第一次明确了美育在国民教育中的地位。他特别说明,将美育单独提出来,并不意味着割裂美育与德育,在教育实践中,美育与德育是不可分割的,美育与智育、体育也是不可分割的。蔡元培的教育观以培育健全的人格为中心,强调美育与智育相辅并行,以图德育之完成。正如他所言,“美育者,应用美学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人生不外乎意志;人与人互相关系,莫大乎行为;故教育之目的,在使人人有适当之行为,即以德育为中心是也。”“所以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也。”

总之,立德树人是中国美育精神的重要传统。虽然中国古代没有明确的“美育”概念,但有行美育之实的乐教传统,乐教传统的根本在于“成人”、育人,养成健全的人格,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立德树人”。近代以来,无论是首倡美育的王国维,还是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蔡元培,都把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一个重要方面。自古以来,中国美育精神的立德树人的传统源远流长,绵延至今。在当代,立德树人的美育传统更加被发扬光大。

二、立德树人是当代中国美育的宗旨

新中国成立后,德、智、体、美、劳相结合始终是学校教育的基本要求,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美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有了实质性提升。这体现在党和国家颁布制定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中。

随着美育地位的提升,美育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方面的功能也日益受到重视。1998年12月,教育部制定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指出“体育和美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美育“能培养学生高尚情操”。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要尽快改变学校美育工作薄弱的状况,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从而使美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得到确定,美育由此获得了良好的发展机遇。随后的十年,学校美育有了长足的发展,美育的重要功能也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教育界的高度重视,美育与德智体的有机融合日益放到了重要地位。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这些关于教育改革的重要文件中,美育都是作为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等具有相同的重要地位。

立德树人作为美育的根本任务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首次得到了明确。《意见》提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汲取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拥有开阔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19年4月《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切实改变高校美育的薄弱现状,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 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两份《意见》是党和国家直接针对美育工作做出指示的重要文件,对美育的功能、作用有了更充分的阐述,对美育的根本任务有了更明确的界定。

这一系列重要文件的颁布与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高度重视密不可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艺术的重要价值,高度重视美育的立德树人功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文学艺术界发表讲话,对高校美育发表重要指示精神。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文艺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具有独特作用。” “文艺是铸造灵魂的工程,文艺工作者是灵魂的工程师。好的文艺作品就应该像蓝天上的阳光、春季里的清风一样,能够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人生,能够扫除颓废萎靡之风。”在这次讲话中他还提出了一个新的重要提法:“我们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发展,对于文艺在启迪人的思想、陶冶人的情感方面的重要作用进行了深刻的阐述,提出了中华美学精神的概念,为美育理论和美育实践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6年12月7日至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 “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 针对美育,他特别指出:“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育的论述高瞻远瞩,内涵深刻,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指明了美育立德树人的根本宗旨,为美育实践提供了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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