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人社工作大局中谋划,全力推进“一规划两纲要”落实落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重点任务,为首府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法治人社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措施18项,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各项工作中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13次。以“三会一课”为主要载体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系列讲座264人次,为每人配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学习书籍。二是切实抓好法治人社建设。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亲自部署推进。修订并评估人社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按预期稳步推进6项目标35项任务。开展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固强补弱,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全力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聚焦就业优先战略,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30万人。积极搭建创业就业服务平台,新增创业1.69万人、带动就业2.03万人。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攻坚行动,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96.26%。实施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增收三年行动计划,累计帮扶7988名低收入群体、5.51万名失业人员、0.51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现本市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8122人次,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7.73万人次。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100%,市区(县)两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97.52%,调解成功率67.99%,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人社政务服务能力。推进“一网通办”和人社快办,实现人社“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3个,“跨省通办”业务34项、“兵地通办”业务31项、“疆内通办”业务21项、“就近办”业务21项,持续打造15分钟人社便民服务圈,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汇聚人社“电子证照”4.8万条,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事项率63%,办理时限压缩率86%,不见面事项办理率90%。
(三)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在《乌鲁木齐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制发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公开发布、备案审查等程序。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5件,废止8件、失效6件、继续有效21件,充分保障文件内容合法适当、精简高效。二是完善法治基础制度建设。清理2015年以来在法治工作方面建立的62项内部规章制度,废止(含自然失效)24项、修订18项、7项合并为3项、个别条款修正5项、继续施行8项。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印发《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政策评估评价办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三是着力强化法治保障。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供专题培训、涉法事项合同审核、内部制度制定等法律服务79次,参与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案卷评查20卷。印发《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引导公职律师参与内部制度制定、修订64件,代理案件11件,开展专题讲座1次,参与行政检查案卷评查15卷。
(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印发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办事指南、流程图,更新公布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现场执法、调查取证、送达等全过程各环节。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5%的标准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印发法制审核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及人员。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持续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全面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综合完成率97.86%。畅通欠薪维权渠道,办结各类欠薪线索2.98万件,为8.39万农民工追回工资15.61亿元。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32户次、用人单位335户次,查处合同签订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等问题63个。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动态调整“一单两库”,明确随机抽查事项82个、市场主体25004家、执法检查人员87名,联合检查市场主体739家。
(五)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保障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提质增效。按照《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通过实地查访、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执法信息公示、执法案卷管理等8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深入区(县)、局属单位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监督检查2次,提出意见建议95条;对2023年已办结行政执法案件开展回访,回访企业85家,对发现问题逐一整改落实。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建立健全常态化案卷评查制度,组织互查互评、重点抽查,实现以评查促规范、以评查促提升。累计评查市级行政处罚案卷5卷、行政检查案卷15卷。三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累计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办结率100%。扎实办好由我局牵头承办及协办的20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四是推进信用承诺建设。研究制定《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信用承诺制工作方案》,推动人社领域信用承诺有序开展。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六)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落实仲裁员联系调解中心工作机制,指导调解组织开展协商调解工作,将更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化解在萌芽状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提速增效专项活动,组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畅通农民工“护薪”维权通道,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加强仲裁监督,统一裁审标准,努力实现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服裁息诉。二是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开展行政调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以法治方式保障权益、化解纠纷,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及时处理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三是完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践行“浦江经验”,扎实推进人社信访工作,落实班子成员接访制度。制定网络舆情宣传引导处置工作方案,开展网络舆情宣传引导处置培训,提高网络舆情处置能力和水平。
(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法治理念和素质。一是加强公职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层分类制定2023年度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参加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旁听庭审208人次,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789人次,组织公职人员法律知识测试627人,科级干部集中抽考89人,任前考法72人。二是突出重点内容学习教育。围绕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通过专题学习、宣传宣讲等形式开展“一月一主题”学法用法活动,累计开展集中学习307场次,学法“大讨论”87场次773人次参与,撰写心得体会1511篇。三是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面向服务对象及广大群众集中开展人社专业法、以案释法宣讲17场,覆盖492人次。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宣讲团,政策法规宣传宣讲,覆盖568人次。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挥“一网一微”传播宣传作用,利用政务微信“人社那些事儿”“民生问答”“媒体看人社”专栏发布信息136期。开展“法治人社惠民生”政策法规微视频比赛,征集作品34件,收到网络投票60976票。在各类媒体上刊发人社惠民政策新闻稿件1185篇。
(八)加强信息化支撑,提升法治为民服务质效。发挥新媒体优势,依托“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中就业政策服务指南、找工作等20个栏目,为各类群体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升级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劳动能力鉴定系统,实现劳动监察案件和鉴定全流程在线办理。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要求,打造“柜面+网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社保百事通”五位一体服务模式,利用“社保百事通”智能咨询系统实现社保咨询7×24小时在线服务,推动社保经办服务法治化、智能化、便民化。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法治监督力度不够有力,实地督促检查少,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单一;二是法治宣传实效有待提高,针对性尚不足,释法的深度、广度还不够。
二、2024年工作安排
(一)加大法治监督力度,推动人社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围绕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建议单、督办单,对重点工作实行月推进、季督办。二是落实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全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实地检查、交叉评查,采用日常检查、定期评价等多种形式将考核融入日常。三是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新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新薪通)、执法数据监测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质效。
(二)抓好宣传效果提升,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制定2024年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坚持“执法+普法”“处罚+普法”“审批+普法”“案例+普法”,切实提升普法宣传成效。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开展行政执法案例评选发布,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导作用。三是抓好人社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座客直播间、微视频等形式,推动“政策看得懂,待遇算得清”。
(三)强化法治能力建设,营造人社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抓好法治学习教育培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法、集中考法、任前考法等制度。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二是持续加强人社行风建设,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继续推进综合柜员制,推动15分钟社保服务便民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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