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班级:
一、认定对象
2017级临床医学系、口腔医学系
2018级临床医学系、口腔医学系、护理系
2019级临床医学系、口腔医学系、护理系
此前办理《社会实践》缓考的同学
说明:本次认定主要面向毕业班等高年级同学,低年级同学可在满足认定条件后并于高年级阶段申请认定。认定工作每年一次。中医系同学的社会实践学分由中医系认定。
二、认定时间
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9日
三、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核实是否满足在学期间参加社会实践累计时间不少于21天的条件;
2.学生填写《医学院本科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并备好社会实践相关证明(扫描件或照片);
3.各团支部、班级对材料进行初审,由实践委员或团支书填写初审意见,并在2021年12月9日下午17:30前将初审合格的申请表(附件1)、实践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班级统计情况表(附件2)打包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实践学分认定”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实践中心邮箱yxysjzx@qq.com
4.学院审核认定材料,根据认定结果给予下一学期《社会实践》课程选课资格,并给予相应成绩。
附件1:医学院本科生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班级统计表.xlsx
医学院教务办公室
共青团厦门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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