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国家能力是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国家能力也是一国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中的决定性变量之一,文章在现有国家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梳理国家能力的概念、构成,从而分析在国家能力视野中我国实然和应然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
关键词:国家能力;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强国家”
一、国家能力的概念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国家回归学派的兴起开起了现代国家能力研究的大门。该派以国家为中心进行研究,强调国家与国家能力,对国家能力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斯考切波将国家能力界定为执行其正式目标的能力。 (桥.米格代尔将国家能力定义为一国中央政府“影响社会组织,规范社会关系,集中国家资源并有效地加以分配或使用的能力”。进入90年代以来,特别是对中国问题进行研究时,这一理论受到了学者们普遍的偏爱和重视。黄清吉将国家能力定义为“实施对社会的统治与管理的能力和应对他国竞争与挑战的能力,其中国家实施对社会的统治与管理能力是国家的基础能力,研究国家能力的逻辑起点在于:国家何以有效实施对社会的统治与管理。”该定义把国家与社会关系维度和国际体系维度结合起来,对国家能力的研究有着积极的拓展作用。我国学者王绍光和胡鞍钢合写的《中国国家能力报告》中对国家能力的定义对中国的国家能力研究起到了重要影响,该文指出“国家能力是指国家将自己意志、目标转化为现实的能力”,文中同时对国家能力之一概念的适用范围进行了限定,指出“主要是指中央政府的能力,不是泛指公共权威的能力。只有中央政府才能代表国家意志,而其他公共权威以及地方政府是无法代表国家意志和国家利益的”。总的来说,国家能力是把国家的政策目标和国家意志有效的浸入到社会各部门或发挥影响的能力。
二、国家能力的构成
对于国家能力的构成,王绍光和胡鞍钢将其概括为:第一,汲取能力,指国家动员社会经济资源的能力,国家汲取财政能力(简称国家财政能力),集中体现了国家汲取能力。第二,调控能力,指国家指导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第三,合法化能力,指国家运用政治符号在属民中制造共识,进而巩固其统治地位的能力。第四,强制能力,指国家运用暴力手段、机构、威胁等方式维护其统治地位的能力。其中财政汲取能力是最重要的国家能力,是国家能力的核心和实现其他能力的基础;并且明确主张以前两个能力作为衡量国家能力的指标,這两个指标值高,就是强政府和强中央,对经济发展和制度变换就有利;反之,就是弱政府和弱中央,就不利于经济发展和体制转轨。在后续的研究中,王绍光等人将国家能力的构成有最初的汲取能力、调控能力、合法化能力和强制能力四种,拓展为强制能力、汲取能力、濡化能力、监督能力、统治能力、再分配能力、吸纳能力和整合能力八种。米格代尔对国家能力构成的概括和王绍光等人的概括大体一致,他将国家能力概括为四种能力:第一,国家对社会各部门发挥影响的浸透能力;第二,社会内多种关系的调节能力;第三,社会存储器在的各种资源的汲收能力;第四,把汲取资源适当地分配或使用的能力。按照他的观点,一个能够高度实现上述四种能力的国家就是“强国家”;反之,很难实现四种能力的国家就是“弱国家”。
从王绍光和米格代尔关于国家能力的构成的四要素中我们发现,国家的汲取能力始终是国家能力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自国家诞生之日起,要维持庞大的国家机器的运转,国家就不得不从社会汲取资源,更有甚者认为国家的税收就是国家本身。虽然这种观点未免太过夸张,但确实是显现出了国家的汲取能力也就是国家的财政能力在国家能力中不可动摇的地位。现代国家的所有职能都需呀财政能力的支撑,没有雄厚的财力支撑,国家很难有所作为,国家只有掌握了财力资源,它才能实现其他的国家能力和职能。如果财力不足现象越来越严重的话,中央政府无法实现国家的公共职能和目标,就会导致宏观经济调控能力下降,由于宏观经济调控能力下降,就会出现经济不稳定,经济衰退、经济危机,甚至导致国家的解体。例如当今的冰岛、希腊、西班牙等国所出现的情况,正是由于其国家汲取能力不足,财政赤字和外债不断高升的情况下,政府无力偿还债务,导致其国家其他能力的全面下降和崩溃,出现全面的国家社会问题,甚至存在国家破产的危险。
三、强国家能力所要求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三种学界前沿观点是:一是国家中心主义,在当前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情况下强调国家的核心地位。二是社会中心主义,社会是国家的本源和归宿,国家诞生于社会之中,虽独立于社会之上却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国家只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在人类发展到更高一级的共产主义社会之后,国家终将消失,从而实现社会的完全而有效的治理,因此要着重培育和发展社会,社会也要对国家权力的行使予以监督和控制。第三种观点强调国家和社会的平衡发展,认为国家和社会应当实现彼此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而基于这三种观点所展现出来的具体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主要有:“强国家—弱社会”、“弱国家—强社会”、“强国家—强社会”以及“弱国家—弱社会”四种。
强国家能力所对应的应然的一种国家社会关系模式是哪一种。中国改革和发展的实践证明,我们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作为改革和发展的强大保障。“强国家—强社会”是当前学者所普遍主张的中国应然的国家社会关系模式。在这里我们必须将“强”和“大”进行严格的区分。大主要指的是范围,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其所对应的是一种“大国家”的关系模式。“大国家”指的是国家的规模的庞大,所承担的职能的多和追求的目标的广,国家的触角多。在这种模式下,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强国家”则指的是国家能力的强。在此,福山的分析特别具有代表性,他将国家概念分为两个维度——范围与强度。他指出“20世纪政治的一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对国家的规模应当有多大和国家力量应当有多强争论不休。”同时,福山在此基础上将国家的概念区分为国家职能的范围和国家力量的强弱:“前者主要指政府所承担的各项职能和追求的目标,后者指国家制定并实施政策和执法的能力特别是干净的、透明的执法能力——现在通常指国家能力或制度能力。”而“强社会”主要指国家社会二元关系模式下,作为与国家相对独立的自治空间,具备自组织能力和自我服务能力的社会具有相对独立的自治空间与自治资源,并在运作过程中形成自己相对独立的价值或者说是亚文化体系和运作机制,能够使社会基于国家与社会约定的最低契约底线而自发自为的运作。国家和社会界限清晰,市民社会足够发达,在明确区分“公域”和“私域”后社会在其自治的“私域”内充分的享有自治权,国家不予以干预和控制,有学者指出:“建立大而强的社会,首先要明确职责权限,国家权力从侵犯社会的大片领域中退出来,还权于民。其次要全面提高社会成员的素质。再次是对人的权利的尊重和对人格的重视,最后是社会组织与各类群众团体组织的发展与壮大。另外还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来整合、保护、完善,促进社会内部的理性化。”在这样的关系模式中,社会在实现充分自治的同时,也对国家进行着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国家有限但有效的介入社会,国家与社会实现良性的互动和合作,从而实现国家与社会的积极的“非零和博弈”,达到双赢的理想化目标。
四、强国家能力视野下建构“强国家—强社会”模式的初步思考
“强国家—强社会”有赖于强国家能力的支撑,如何加强国家能力建设就成了关键,我认为应当从三个方面来提升国家能力。
第一,从经济层面看,首先应当加强国家汲取资源的能力,主要是指是强化中央政府动员、吸取和配置全社会资源的能力,避免中央政府积弱,无力对社会形成有效的控制。王绍光、胡鞍钢指出,国家汲取财政能力的下降将会导致一系列严重后果,两人所提出的分税措施也对中国的税收制度改革起到了指引性的作用。有鉴于此,应特别注重财政能力的建设,必须让中央保持某些财力的集中。通过增加税收,搞好国家财政。同时国家应加大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调控,即使是在西方完全的市场经济国家,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同样里不离开国家的调控,在这一方面,国家应着力在这些方面提升自己的能力:提供公共物品、界定产权、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减少经济外部性、限制垄断、弥补市场的不完全和信息的不对称性、培育市场,建立市场机制。
第二,从政治的层面看,要强化合法化能力及其强制能力,尤其要强化中央政府的权威能力,防止权力失控合法化能力指国家运用政治符号在属民中制造共识,进而巩固其统治地位的能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呼唤树立和维护其生存和发展的全新的国家权威,强化新体制下的国家能力。这是一国现代化成败的关键,也是政治高度发展的一个标志。中国政治的内在规定性和特定的历史文化条件决定了中国的现代化必须由政府的强有力推动。如果政府对社会失控,直接后果就是社会各方面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以至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重干扰社会改革的正常运转,阻碍现代化进程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一个强有力的国家需要一个具有指引该国前进的“顶层设计”,对国家的制度架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运行机制都有完备的和前瞻性的设计和建构,摸着石头过河不应该是一个强国家所应出现的发展状况。
第三,从文化层面看,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是提升国家能力的最为重要软实力,任何的制度建构都只是一个框架,文化的认同才是连接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关键点。必须加强对意识形态的控制能力,以应付市场经济、社会转型及全球化等各方面的挑战。以最有效的形式和专门机构来影响社会大众,灌输政治价值观念,以实现思想舆论的控制,维护产生于制度框指令和大多数人所能架之中的各种规章与接受的价值观与象征,以此建构当代中国政治文化,进而促进中国政治發展。
总之,在现代化进程中, 国家能力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指标之一。对于后发现代化国家而言, 国家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一国的政治经济发展,同时也就决定了一国的国家社会关系模式的实际运作状况。因此,要进一步推进国家与社会关系重构, 推进国家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加强国家能力建设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 参见Theda Skoco,l B ring ing the state back in, Cambridg e; New York: Cambr idge Un iversity Press,1985.
[2] Theda Skoco ,l Br ing ing the state back in, Cam bridge;N ew York: Cam 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p.9.
[3] Joe l S.M igda ,l S trong Soc ieties andW eak S tates, Princeton: Princeton Un ive rsity Press,1989,p.4.
[4] 黄清吉.国家能力基本理论研究[J].政治学研究,2007(04).
[5] 王绍光,胡鞍钢.中国国家能力报告[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
[6] Joe l S. M igda ,l S trong Soc ieties andW eak S tates, Princeton: Princeton Un ive rsity Press,1989:4-5.
[7] 邓小平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p328.
[8] [美]弗朗西·斯.福山.黄盛强,许铭原.译.国家建构:21世纪的国家治理与世界秩序[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作者简介:陈莺(1988.09- ),女,汉族,重庆人,硕士,重庆三峡学院,助教,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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