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历史 > 构建维护社会稳定的六大机制

构建维护社会稳定的六大机制

构建维护社会稳定的六大机制摘 要: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当前社会仍然存在不稳定因素,必须从构建利益协调机制、领导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机制、治安防控机制等方面,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构建维护社会稳定的六大机制

摘 要: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当前社会仍然存在不稳定因素,必须从构建利益协调机制、领导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机制、治安防控机制等方面,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关键词:维护稳定;和谐社会;机制构建

中图分类号:D6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6)03-0042-05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的时代需要,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历史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需要做很多方面的工作,而最具基础意义的工作,就是保持安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在新的时代,深入研究维护社会稳定问题,必须把它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背景中,深刻把握其辩证关系及内在机理,以便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寻求一条可行的现实路径。

一、维护社会稳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准确把握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方位,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事业发展规律的新理解、新认识。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可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为维护稳定工作带来了新的理念、新的认识,拓宽了工作视野,提出了新的历史课题。因此,必须全面掌握、准确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维护社会稳定的特殊地位和作用。

其一,维护社会稳定是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基本要求。历史经验表明,“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对广大人民群众而言,最大的利益诉求莫过于对平安、安全和稳定的需求。和谐稳定是民心所向、民愿所系,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终极利益。和谐稳定,最大的受益者是人民群众,社会不稳定、不和谐,最终的受害者也是人民群众。历史证明,社会稳定,则人民幸福,社会动荡则人民遭殃。这是古今中外治乱兴衰的客观规律。我们必须从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出发,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的愿望,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竭尽全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定有序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以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拥护和信赖。

其二,维护社会稳定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对发展中国家来说,首要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合法的公共秩序”[1]。邓小平同志把维护稳定作为我国压倒一切的任务,认为“中国要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安定的国内环境与和平的国际环境”[2]。历史经验证明,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不仅是人们的生活水平得以不断改善的基础,而且也是和谐生活形成的和不断发展的基础。同时,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没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搞经济建设只能是一句空话,根本无从谈起。

其三,维护社会稳定是促进世界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的有力保障。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越稳定,发展得越强大,世界和平和繁荣才越靠得住。一方面,要看到世界和平即国际政治环境的稳定对于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各国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对于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性。中国的发展对世界、对亚太地区的和平和稳定都是有利的。中国如果不稳定就是个国际问题,后果难以想象。中国不能把自己搞乱,这当然是对中国自己负责,同时也是对全世界全人类负责。[3]

其四,维护社会稳定,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维护社会稳定,是新时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指出:“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当前,我国的改革发展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能否执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执掌好政权,是摆在执政党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能否维护社会长期稳定,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能否巩固。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看,苏联、东欧一些社会主义政权之所以,社会主义执政党之所以失去执政权、丧失了执政地位,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丧失了执政能力,没有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导致国内政治振荡,社会形势不稳定,教训极为深刻。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必须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认真吸取世界上一些政党兴衰成败的历史教训,不断提高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着力于增加各种有利于安定团结的因素,积极化解各种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当前影响我国社会稳定和谐的原因

当前,我国社会稳定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问题仍然不能忽视,这些问题有着其深刻的国际国内原因。从国内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经济转型原因。当前,由于经济转型的不断加快,原有的社会模式发生了深刻变化,产生了很多社会现实问题。一是社会就业问题。社会就业问题在我国主要表现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职工下岗两个方面。农业劳动率的提高造成庞大的剩余劳动生产力队伍,这些剩余劳动力纷纷涌至城市务工。而在非农业生产领域,随着产业升级和企业改制,也出现大量的失业者和下岗人员。这种局面的存在,造成了我国社会里不可避免的失业人口压力。就业的压力,不仅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经济收入,还会直接影响到劳动者对于社会的基本态度和具体行为,进而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谐。从近期发生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农民工为讨薪而杀人的犯罪案件来看,这方面的社会问题还是相当突出的。二是贫困人口总量较大问题。近年来,我国虽然采取了一系列反困济贫措施,绝对贫困人口的总量在迅速减少,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农村仍然还有3000万左右的绝对贫困人口和6000万人的低收入人口。城市的贫困人口同时也在迅速增加,现在已经达到了3000万人以上。[4]从世界范围看,贫困是各国导致违法犯罪率呈现高发态势的主要原因,我国存在的较大量贫困人口,对于社会稳定和谐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三是贫富差距过大问题。中国在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以后,收入差距没有按照应有的规律向缩小的方向发展,而是继续加速扩大。这既有中国劳动力无限供给趋势限制了初级劳动工资提升的特殊原因,也有现代财富积累速度大大加快和社会组织中间管理阶层出现新分化的情况,还有转型期腐败和非法致富对收入分配的影响。[5]贫富差距的拉大,对于中国社会的健康发展造成越来越大的负面效应,它会使不少的社会成员对社会容易产生某种抵触的心理(如仇富心理、心理等),严重的甚至会采取对社会产生极端的破坏性倾向,进而降低社会的稳定程度。

2.社会控制原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社会结构平衡被逐步打破,新的问题、新的矛盾不断产生,而社会控制能力式微,一些部门在某种程度上甚至丧失了应有的组织能力和实际功能,表现为社会凝聚力和团结精神的衰退,原有的规范和道德观念受到严峻挑战。而新的规范和道德体系的建立则相对滞后,难以发挥应有的调整作用。尤其是有些地方基层组织建设的削弱,使已解体的传统的社会次生群体(如宗族、、黑社会等)重新获得整合,且在社会生活中愈益抬头,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政法部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近年来在打击违法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警力和物质保障的严重不足以及执法环境亟待改善等原因,其职能作用的发挥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和限制。

4.工作实践原因。在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因为工作失误和管理的不到位,也会产生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一是决策失误。一些地方在决策过程中缺乏群众观念,对群众利益考虑不够,引起干群关系紧张,造成矛盾激化。有的地方在出台改革措施和政策时,超出群众的承受能力,对可能产生的不安定因素缺乏足够的估计,从而使一部分群众对某些改革措施和政策的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引发和激化了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矛盾。少数地方党政领导缺乏正确的政绩观,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极大的浪费,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一些地方政府的与民争利的行为,也引起了不少。二是少数干部作风严重、公仆意识淡薄。少数地方党政领导不能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对群众疾苦不闻不问,对群众的困难熟视无睹,引起群众不满。三是执法不公正、不文明。当前,执法中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很突出,极少数干部贪赃枉法、违法违纪,也会引起群众上访以及引发各类。这些,往往是由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处理难度也较大,加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如果处置不当,就极有可能激化矛盾,扩大事态,造成局部或全局性的不安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三、构建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机制

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因素很多,但主要问题是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采取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等积极可行的综合对策措施,有效排除各类不利因素的干扰,切实保持社会的稳定和谐。

1.构建维护社会稳定的领导机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既充满活力又富有秩序的社会。一方面,我们要通过改革,激发社会各阶层的创造性活力,让一切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保持社会生机和活力的前提下谋求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因此,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维护稳定工作不能简单地就稳定谈稳定,必须把稳定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更大、更高的目标中去研究和把握,以促进和谐指导维护稳定工作,以能否实现和谐检验维护稳定工作。[6]必须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改革中因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避免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激化,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各级党政领导应当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社会稳定的形势,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做出有针对性的工作部署。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帮助研究重要问题;党政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立功受奖和晋职晋级挂钩。同时,严格落实单位、部门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把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到基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体系。凡工作失职引发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对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要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维护社会稳定不因领导人的变动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想法的改变而改变。

2.构建妥善协调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利益关系的机制。和谐社会应是各方面利益关系都能得到协调的社会。社会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是多元的,必然会产生矛盾,如今的社会冲突,往往表现为“利益的冲突”。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我们党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必须建立顺畅的利益诉求机制,妥善处理各个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当前,最紧迫的是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既要着重解决初次分配非正常收入造成的差距,还要着重解决再分配的社会公平保障,建立公正的收入分配机制。首先,保证社会成员机会平等,实现合理的初次分配。通过立法修法严肃查处市场垄断、、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偷税漏税等造成大量非正常收入的违法犯罪活动。完善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企业主利用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而对劳动者恶意掠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市场竞争平等,控制垄断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实现合理的初次分配。其次,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实现公平的再次分配。以公平为原则,加大调控力度,通过经济立法、经济政策,运用税收、金融、行政等调节干预手段,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采取切实措施保护低收入居民的保障性收入,解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确保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建立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低收入阶层的最低生活保障,突出解决失业、医疗、养老保障等问题,加大生活救助和社会福利投入,保障全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第四,政府在制定出台改革发展政策措施时,应更多地顾及职工群众的利益。如企业改制要顾及职工利益,城镇拆迁要顾及居民利益,征用土地要顾及农民利益,尽量避免因考虑群众利益不够而引发人民内部矛盾和。

3.构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首先,建立“大调解”组织网络。在省和地市两级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化解和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宏观部署、政策调研、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县(市、区)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司法、、公安、交通、土管、城建、工商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直接调处或与有关部门联合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预警,负责对乡镇(街道)“大调解”工作的检查督办。在乡镇、街道建立由党政领导挂帅,以司法为主体,公安、法庭、、土管、工商、民政等有关部门参与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与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具体负责调解民间矛盾纠纷,参与调处因土地承包、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和初期化解工作,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钝化和控制工作。其次,规范运作程序。为整合调解资源,综合调解手段,实行社会联动,增强整体合力,县(市、区)、乡镇(街道)调处中心必须建立“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制办理”的运行程序。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机制、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领导接待督办制度、协调会办、听证认证、公示公告和督查回访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通过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对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绩突出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调处化解工作不力致使社会矛盾纠纷高发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予以责任追究,直至实施一票否决。

4.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的现代治安防控机制。一方面,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团伙犯罪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重点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的爆炸、杀人、劫持绑架人质、投放危险物质等暴力恐怖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破大案、打现行、挖团伙、反盗抢、追逃犯等各种形式的专项斗争和专项行动。按照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要求,依法从重从严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以及组织的各类破坏活动。继续加强对治安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场所、行业的重点整治工作,及时解决区域性、方面性的治安问题。另一方面,建立社会治安大防范工作格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建立以公安110指挥中心为龙头,动静结合,点线面相互衔接,各项防范措施相互配套,各种防范力量相互策应的全时空、多层次、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对各类犯罪的防控水平。加快技防建设步伐,提升建设水平,不断扩大科技防范覆盖面。加强对街面路面、社区和单位内部的防范控制,对易发案地区和部位实施重点防范。切实加强农村地区治安防范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力量和防范经费的落实,完善防范组织形式,促进城乡治安防控协调发展。

5.构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社会能否长期稳定、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组织是否坚强有力,取决于基础工作是否扎实有效,取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措施是否真正在基层得到了落实。当前,要全面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委、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站、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基层维稳组织建设。要特别重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居)综治、治保、民调、外来人口管理、群防群治等基层组织建设。地方党委、政府要统筹兼顾,切实解决基层维稳组织的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装备设备投入和经费保障等问题。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建立完善社会帮教机制,遏制涉毒违法犯罪的蔓延势头。以推进城市综合执法为抓手,大力加强对公共复杂场所、窗口地区、各类市场的治安管理和行政执法,落实主体唯一的责任制,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加大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切实整改交通、消防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强化全民普法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收集和研判、人民调解等基层基础工作,全力化解各种不安定、不安全因素。

6.构建维护社会稳定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方面是制度监督。针对当前稳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应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应急处置、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同时,在全社会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坚持依法行政,引导群众自觉以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从体制上看,首要的是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抓好反腐败斗争。邓小平同志说:“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最大的目的是取得一个稳定的环境。”政治体制改革是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并且要和经济体制改革相互依赖,相互配合,这是取得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条件。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时,必须抓好反腐败工作。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客观上要求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创建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从长远看,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推动制度创新,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法规,把廉政建设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建立强制性的廉政约束机制,并将所有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全过程,才能真正使政治体制改革落到实处,从根源上遏制腐败。以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从社会稳定和谐的根基上消除隐患。另一方面是舆论监督。大力开展宣传攻势,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报道,把党和政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所采取的方针、政策、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地告诉群众,使人民群众了解、拥护、支持维稳工作,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和广大群众支持、参与维护稳定工作的积极性。通过宣传,将维稳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

参考文献:

[1]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2页。

[2][3]《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60、82、105、357、361页。

[4]吴忠民:《社会稳定:中国改革和发展的必要前提》,载《观察与思考》2003年第1期。

[5]汝信、陆学先、李培林:《2005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10页。

[6]《切实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系列评论之一》,载《法制日报》2005年5月12日。

上一篇: 维护社会稳定
下一篇: 维护社会稳定二、三事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