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
电话:024-22853723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 23 号
电话:024-31096619 地址: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沈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电话:024-24851200 地址:沈河区盛京路19号
皇姑区劳动监察大队
电话:024-86459319 地址: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铁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电话:024-25711212 地址: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19号
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电话:024-67983854 地址:沈河区东顺城街92号
浑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电话:024-24210678 地址:浑南区新隆街8号
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电话:024-85831306 地址:于洪区黄海路16甲
沈北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电话:024-88086639 地址:沈北新区辉山街道耀阳路18-12号黄楼2楼
苏家屯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电话:024-89815623 地址:苏家屯区雪松路55号
辽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电话:024-87820078 地址:辽中区政府路118号
新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电话:024-27515568 地址: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康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电话:024-87342028 地址:康平县迎宾路道101号
法库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电话:024-87120033 地址:法库县河南街南外环路38号
铁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发区)
电话:024-64689590 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
八、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关于实施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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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二、申报对象
个人
三、申报条件
企业在职跨统筹转入: 已在我市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养老保险关系转至我市: a)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b)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c)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d)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企业在职跨统筹转出:职工与我市用人单位中止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将我市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至新就业地或户籍地。
四、所需要件
无
五、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窗口办结
网上办理-网上办结
六、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七、办理时间及工作时限
即办件
八、受理部门及地址
大东分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和平分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沈河分中心: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甲1;
皇姑分中心: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铁西分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A座一楼;
沈北分中心: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社保分厅;
浑南分中心:全运路109号;
法库分中心:法库县吉祥街道兴法东路22-2号;
苏家分中心: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88-3号;
新民分中心:新民市南环西路1号;
张士分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
辽中分中心:辽中县南一路47号;
康平分中心:康平县康平镇迎宾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于洪分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甲三和大厦6楼;
沈抚分中心:抚顺市望花区滨河路银科大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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