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二、参保登记
符合条件的新参保城乡居民,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镇街人社所(为民服务中心)参保登记。
三、缴费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缴费期。
四、 缴费年限
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即2011年5月)已年满60周岁的老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不给予缴费补贴。
五、 缴费档次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现缴费标准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8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群体。除100元档次外,参保缴费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补,长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六、 政府补贴
(一)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二)缴费补贴。县政府对参保人按其选择的缴费档次给予缴费补贴,缴费即补。对选择100元、35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8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
(三)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补贴。对重度残疾人(即持有国家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下同)、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四)参保人应当逐年缴费。对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但缴费年限不到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允许办理领取手续当年一次性补缴,但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不计入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七、缴费及 查询 渠道
(一)自助缴费
1.线上缴费渠道:“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城乡居民-居民养老)、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山东税务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居民养老)、爱山东(社保费缴纳-城乡居民-居民养老)、云闪付(社保缴费-输入证件编号、姓名-查询)等。
2.线下缴费渠道: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银行柜面,市民中心B厅税务征收窗口。
(二)自助查询
1.“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城乡居民-缴费记录查询)。
2.爱山东(社会保险费专区-城乡居民-居民社保)。
“山东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
“农业银行”缴费二维码↓
“邮储银行“缴费二维码↓
八、咨询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鱼台县税务局
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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