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1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时代化、 大众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 教育厅(教委)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 自 2009 年起, 每年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时代化、 大众化) , 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 现将 2011 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题类别 1 . 一类课题, 每项资助 8—1 0 万元, 研究时限为 2 年。 2. 二类课题, 每项资助 3—5 万元, 研究时限为 1 年。 3. 自筹经费类课题, 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 资助额度不低于 3 万元, 研究时限为 1 年。 申请者应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提出的新思想、 新观点和新论断, 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的需要, 既可自拟题目申报, 也可根据课题指南选题申报。 二、 申报条件 1 . 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2. 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 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 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 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 按照出成果、 出人才的原则, 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 4. 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 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 ) 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基地重大项目、 后期资助项目、 一般项目) 负责人; (2) 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 2008 年(含) 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 后期资助项目、 西部项目和单
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 …
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 …关于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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