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内一些知识分子兴起了切音字运动,创制了20多种拼音方案。
五四运动前夕,民国政府颁布了汉字笔画式的注音字母,在帮助识字、正音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0世纪20年代,钱玄同、赵元任等创制了“国语罗马字”,30年代,郭质生、瞿秋白等创制了“北方话拉丁化新文字”,但未能形成统一的罗马字母拼音方案。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需要,党中央作出进行语言文字改革的重大决策。
1956年至1958年间,国家成立了“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公布了《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决议》。
1958年2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颁布了《汉语拼音方案》。
《汉语拼音方案》是近现代以来汉语拼音运动的继承与发展,是研制阶段1000多个海内外建议方案的集大成者。
1958年,周恩来总理在《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报告中确定了新中国语言文字政策的基本框架,提出了整理和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制定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三大任务。
1986年,国家召开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确定了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五项任务,“进一步推行《汉语拼音方案》,研究并解决实际使用中的有关问题”位列第三。
1997年,国家召开第二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确定了跨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继续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扩大使用范围”仍是四项主要任务之一。
2000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定了《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拼写和注音工具”的法律地位。
2012年,《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到2020年的工作目标,明确指出要使“汉语拼音更好地发挥作用”。
55年来,国家采取多种举措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并坚持在基础教育阶段开展汉语拼音教学,广泛开展“注音识字、提前读写”教学实验,努力提高国民的汉语拼音能力。
《汉语拼音方案》不仅是中国的,而且是世界的。
1982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将《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的国际标准。新加坡、马来西亚政府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本国华语的拼音方案。
《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华民族几代人智慧的结晶,是中国文化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成就,是新中国文化建设的重要成果,它造福社会、惠及全民,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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