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决策部署,减轻企业缴费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5月30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本市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4258元,并以此来核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据悉,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将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预计到年底将为企业减负近42亿元。与此同时,原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将不再发布。
2018年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4258元。依据国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础,核算确定了2018年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4258元,以此作为核定2019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
企业缴费负担明显减轻。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将采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此举将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缴费基数,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能更多受益。仅此一项调整,今年将直接为企业减负近42亿元。同时,从今年7月起,北京市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不设任何条件,可以在上下限范围内自愿选择。
以养老保险为例,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服务企业,拥有职工2950人,调整缴费基数后,将为企业减负1405万元;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高科技企业,拥有职工2063人,将为企业减负503万元;拥有15人的小微企业北京永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体育活动中心,可减负3.8万元。
随着社保缴费负担的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得到有效降低,有利于缓解经营压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也有利于促进稳定就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确保养老金待遇水平不降低。此次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为保证新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国家将出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北京市也将制定并实施相关办法,确保养老金待遇水平不降低。今年6月,本市将启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继续提高待遇水平,让广大退休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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