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写过一篇介绍北洋十大军阀的文章,大家公认实力最强的军阀是张作霖。那么,大家知道最卖国的北洋军阀首领是谁吗?如果我说,最卖国的是皖系军阀段祺瑞,大家相信吗?在一些人的印象里,段祺瑞名声不错,是所谓的“六不”总理(不抽、不喝、不嫖、不赌、不贪、不占),曾经“三造共和”。我为什么要说段祺瑞卖国呢?
1916年6月至1920年7月的四年时间里,段祺瑞长期担任国务总理这一要职,是北洋政府的实际控制者。皖系的势力范围,包括山东、安徽、浙江、上海、陕西、福建、外蒙、河南、甘肃、热河等地区。在执政期间,段祺瑞和日本紧密地勾结在一起。日本给段祺瑞提供了大量的贷款,而段则放弃了大量国家利益以换取日本的支持。
日本政府给段祺瑞集团的借款
段祺瑞简介资料(军阀段祺瑞简介)
在段祺瑞执政时期,日本给北洋政府提供了巨额贷款。仅1916年10月—1918年9月日本寺内内阁期间,就对中国提供了3.8亿日元的贷款。
可能很多人觉得能拿到贷款是好事。但在那个弱肉强食的年代,列强哪有好心支援中国的发展?这些借款都是带有附加条件的,目的是在政治、经济上控制中国、掠夺中国。对段祺瑞等人来说,他们只管借钱,还钱不用操心;他们出卖的是国家利益,自己得好处。
这些借款成为了北洋政府的军政费用,让皖系军阀得以维护自己的统治、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
为了获得这些借款,北洋政府将我国境内的一些矿产、森林等资源抵押给了日本。日本可以方便地掠夺中国的铁矿、棉花、羊毛及其它矿产资源。日本获得了在中国东北、山东修建铁路的权益,扩大和巩固了自己的势力范围。日本要求中国交通银行发行与日本货币相同的纸币,试图实现中日货币的并用流通,控制中国的财政、金融。日本还要求在青岛和济南驻军,中日合办胶济铁路。对这些要求,段祺瑞集团全部同意了。
关于日本和皖系军阀的关系,皖系二号人物徐树铮说:“我北军(实际指皖系军阀)权势消长,与日本寺内内阁利害相通”。日本驻华公使林权助也认为,段祺瑞内阁的危机,“就帝国的立场来说,也是非常严重的危机。”可见皖系军阀与日本勾结的程度是很深的,已经是命运与共了。
徐树铮
负责对中国借款事宜的日本人西原回忆说:“到燕以来,以七十天的时间,为日中经济合作结成纽带,为东亚永久和平打下基础。”注意一下,日本的借款其实并非经济合作,而是打着经济活动的名义,在政治上资助皖系军阀。而所谓东亚和平,中国人应该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全面侵华时,日本不也打着“大东亚共荣”的旗号吗?
日本首相寺内正毅下台时说:“本人在任期间,借与中国之款,三倍于从前之数,实际扶植日本在中国之权利,何止十倍于二十一条。”
网上一些人居然觉得段祺瑞向日本借款,是我们占了便宜。看了日本人的说法,大家还会这样认为吗?
当然,这些借款,由于出卖了大量的国家利益,没有得到国民政府的承认,因此后来没有偿还。但这些是段祺瑞的功劳吗?他在1920年就下台了,后面的事情跟他就没有关系了。借的钱被段祺瑞花掉了,国家利益已经被他出卖了,说他是卖国贼一点不过分。国民政府不愿意当冤大头去还这笔债务,这能算作段祺瑞的功劳?国民政府连清朝的庚子赔款都愿意继续还,却不愿意还段祺瑞的借款,可知这些借款对中国的伤害。
中日军事协定
段祺瑞执政时期,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和中国都加入了协约国集团,对德国宣战。俄国发生革命后,日本试图与中国签订更进一步的军事协定。
关于中日军事协定的目的,日本外务省表示:“根据中日同盟,帝国将取得绝大利益,即在军事上以协同作战为理由,可在中国领土内之必要方面,自由出动帝国的军队,而且在军事上当然以互相支援之名义,参与编练中国军队;尤为重要的是有利于我控制掌握军火制造的原料。在政治上,基于同盟关系,积极参与其内政,以便于从各方面扶植帝国的政治势力。在经济上,以同盟协作之名,开发其丰富的资源,努力开拓市场,以利于帝国经济的发展。”
也就是说,日本企图以中日军事结盟的途径,在政治、军事、经济上完全控制中国。
对于日本的结盟要求,段祺瑞表示,“日本政府对于此问题好意热心地表示欲与我合作,我亦宜以热诚相待,与其达成完满之协定。”段祺瑞对外交总长陆征祥说:“此问题紧急,不可有片刻耽搁,此事系外交总长专管事项,望阁下迅速主持其事,热切希望尽全力促其成功。”
当时的大总统冯国璋希望中日之间的军事合作仅限于中国国境之外,中国境内的军事防务由中国军队承担。但这明显不符合日本的要求。当时皖系军阀势力强大,他们试图发动军事政变,逼迫冯国璋下台。在皖系的巨大压力下,冯国璋被迫妥协,将中日军事协定的交涉完全交由段祺瑞负责。
段祺瑞接手之后,就对日本表示,不论境内境外,均可提供一切方便。他对日本人表示:“请放心吧!我所担负的互相协作的军事行动,一经开始,事实上不至使日军有任何不便。例如贵国军队对西伯利亚作战而使用北满(指中国东北的北部地区),乃理之当然,在外交上无任何障碍。”
1918年5月16日,北洋政府和日本签订《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19日又签订《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后来又签订《关于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实施上必要之详细协定》。这些协定的主要内容有:
在军事行动区域的中国当局,须与日军合作,互相提供武器和军需品;中国军队参与日本在西伯利亚的军事行动,则“应入日本军司令指挥之下”;中国军队及军需品经南满铁路运输者,交由日方负责,而日军须经中东路运输者,“中日应设协同机关”负责等。
这些协定的签署,意味着日军可以借口防敌,任意进入中国的领土领海,中国政府需要给日军提供军需品、武器,提供各种方便。
协议签订不久,日本即开始侵入中国东北,占领了黑龙江省大片领土。
段祺瑞签订的这些经济、军事协定,极大地损害了中国的主权。说他是最卖国的军阀,不过分吧?大家觉得呢?
参考资料:李新《中华民国史》第三卷、《日本外交文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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