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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是哪里人哪个省的(孔子是哪里人)

孟子是哪里人哪个省的(孔子是哪里人)《中西方哲学史》系列之一孟子是哪里人哪个省的(孔子是哪里人)多年之前,尚在外企工作。一次闲谈中,领导推荐了冯友兰先生的代表作《中西方哲学史》。觉得不错,便把书找来,大致翻看之后,就放下了。毕竟,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这本一千多页的巨著,还是太厚了。暑假里,常伴于孩子,闲暇的时间,开始整理安排新三年感知力学习的启动计划。其

《中西方哲学史》系列之一

孟子是哪里人哪个省的(孔子是哪里人)

孟子是哪里人哪个省的(孔子是哪里人)

多年之前,尚在外企工作。一次闲谈中,领导推荐了冯友兰先生的代表作《中西方哲学史》。

觉得不错,便把书找来,大致翻看之后,就放下了。毕竟,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这本一千多页的巨著,还是太厚了。

暑假里,常伴于孩子,闲暇的时间,开始整理安排新三年感知力学习的启动计划。其中的一条主线,便是系统地学习东西方的哲学史。

在过往的生活中,那些如雷贯耳的名字,不时地出现。然而,到底他们是谁,说了些什么,常常又答不上来。

所以,这一次我打算,好好地把他们都过一遍。

于是,多年前的旧因缘,在新的心境下复苏了。我,重新捧起了这本大部头。

往常读完一本好书,我会以一篇有质量的读书笔记,作为总结和回顾。现如今,对于中西方哲学史这样的宏大主题,可能就不再适用。

强行为之的话,大概就只是放上一张思维导图,然后不好意思地说一句:就是这样啦(Thatsit)。

再三思量之后,我决定突破过往的形式,为这本书,写一个小系列。

生为中国人,那我们就以东哲的起源开篇吧。

公元前10世纪,中华大地处在周王朝统治的时代。

周朝之前,华夏先民刀耕火种、采集狩猎,在与天地的斗争中逐渐走向安顿。人口的增长,让早先散漫的社会组织,逐步地走向严密。自然而然地,从群落、村落,发展到部落,以及后来的部落联盟。

到了周朝,这种以血缘、氏族关系为纽带的社会与政治体制,发展到了成熟的阶段。

在政治社会结构顶端的是国君和周王室,后者是列国的“共主”。在周王室下面是数以百计的小国,分别由这些小国的国君统治。其中,有些是周王朝开国时的皇族贵胄,还有些是接受周王朝册封的诸侯。

在每个小国之中,国君又把国土分为若干采邑,封给他的家族成员,使这些家族成员成为小国中的诸侯。拥有采邑的诸侯,既是土地的领主,又是采邑百姓的主人,同时掌控着政治与经济的大权。因为诸侯往往是“国君之子”,他们被称为“君子”,这也成为封建诸侯的共同名称。

相对诸侯而言,另一个社会阶级是“小人”或“庶民”,意思是普通百姓。他们是封建诸侯的农奴,平时为君子(诸侯)种田服劳役,战时为君子作战服兵役。

西周时期的宗法继承关系

在这一时期,贵族不仅是统治者,也是唯一有机会受教育的阶级。诸侯的家宅,既是政治和经济权力的中心,也是文化的中心。各种各样有专长、有某项知识的人,都要投靠诸侯,指望为诸侯所用。

而普通老百姓,则完全没有受教育的机会,自然也就谈不上拥有文化知识。

历史的车轮永不停息。公元前221年,周王朝所建立的封建制度,被统一六国的秦朝废除了。实际上,在此之前的数百年间,这种制度已经逐渐瓦解。一方面,由于战争等原因,一部分贵族失去了土地和封号;另一方面,庶民之中,由于技有专长或其他原因,获得诸侯的宠信,成为高官。

阶层的流转,冲击着周王朝看似完美的封建等级制度。其持续累积的结果,就是所谓的“礼崩乐坏”。国君的权威逐渐褪色,成就了横跨数个世纪的春秋战国(公元前7世纪到前3世纪)。这一时期,中国社会政治发生了大转变,不仅周室的政治权力瓦解了,更重要的是,整个社会制度瓦解了。

在社会政治瓦解的过程之中,各种知识的官方代表逐渐散落于民间。这些人,有些自己就是贵族,有些是为贵族培育子侄、执行政令的官吏。由于失去了原来的优裕地位,他们只好凭借自身的专门知识与专业技能,开馆招收生徒,传授他们的知识,以维持生计。

原本师与吏两个身份集于一体,从这个时候开始分离。贵族家里的私人教师,开始面向大众,广泛教授庶民。

于是乎,孔子在《论语》中感慨:“礼失而求诸野”。正是在教师与官吏分化的过程中,诸子百家开始兴盛起来。

先秦诸子,亦称为诸子百家。在汉语里,“家”首先是指家庭或住家,它表明是个人的或私人的事情。在有教师以私人身份讲学、发表个人的意见之前,谈不上有思想家。

既然这些教师各有自己的专长,又是各人发挥自己的思想见解,于是有些教师以讲授经书、礼乐见长,他们被称为“儒”或“士”;有些教师精通兵法或武艺,他们被称为“侠”;还有些教师擅长辩论,被称为“辩者”;另有一些人以巫医、星相、占卜、术数见长,他们的知识被称为“方术”,这些人被称为“方士”;还有一些人凭对政治的实际知识,献纵横捭阖之策,成为诸侯王公的顾问或官员,被称为“法术之士”;最后,还有些人,具有学识才干,而对当时的现实政治失望,遁入山林,被称为“隐者”。

从这六种人里面,形成了司马谈所称的六家,并为其子司马迁引用于《史记》的最后一篇之中。

接下来,我们简要地对这六家,加以梳理。

儒家·文士

先秦时期,儒家的代表人物有三位:孔子、孟子和荀子。

孔子生平详见《史记·孔子世家》,其出生时家世贫寒,后五十岁在鲁国官居高位,因政局混乱,被迫退职出走。此后十三年间,他周游列国,指望有机会实现他的政治、社会改革理想,却到处碰壁;晚年回到鲁国故乡,三年后逝世,时为公元前479年。

孔子是中国历史上大量招收私人学生的第一人,有些学生还陪伴他周游列国。传统的说法里,孔子有三千弟子,其中七十二人成为大贤。他的学生,将其言论搜集编纂而成《论语》,为儒家之经典。

作为教育家,孔子为其弟子传授“六艺”,即《诗》、《书》、《礼》、《乐》、《易》以及《春秋》这六门功课。在讲授的过程中,孔子注入了自己的思想见解。

关于社会,孔子认为首要的是“正名”,即客观存在的种种事物应当与它们名字的本来含义一致起来。代表性的例子是:

(君要像君,臣要像臣,父要像父,子要像子。)

君、臣、父、子,在社会里,各有责任和义务,任何人有其名,就应当完成其责任和义务。这便是孔子主张“正名”的意义。

对于个人品德,孔子强调仁和义,尤其是仁。义者宜也,即一个事物应有的样子。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后来,“义利之辨”成为儒家道德学说中最重要的一点。

仁者,即“爱人”。比如,为父之道就是由爱子之心出发去对待儿子,为子之道就是由爱父之心出发去对待父亲。对别人存有仁爱之心,成为一个人履行其社会责任的根本出发点。

推而广之,仁的实践就必然包含了为人着想。“己之所欲,亦施于人”,这是“仁”的积极方面,尽己为人谓之忠。另一方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是“恕”。这两方面合起来,称作“忠恕之道”,孔子认为,这就是把仁付诸实践的途径,也就是孔子所说的“仁之方”。

儒家从“义”又发展出“为而无所求”的思想。一个人做所当做的事情,其价值就在“做”之中,而不在于达到什么外在的结果。

孔子自己的一生就是这种主张的例证。他尽了己力之所及,而把事情的成败交付给命。这种人生态度就是“知命”。这样行事为人,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就永不失败。

在心灵修养方面,孔子曾说(《论语·为政》):

需要注意的是,孔子所说的“学”,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学”,而是指“志于道”。即不是指“增长知识”,而是指悟性的提高。

你看孔子的成长历程,先是十五岁立下终身志向;到三十岁时,懂得了行事为人的准则;到四十岁时,懂得了人生的智慧;到五十、六十岁,他懂得了天命和顺命,即懂得了在道德以上的价值。

到七十岁时,可以从心所欲,而所做的都合于规范,他的行为不再需要意识去引导,可以顺乎自然。这表明了圣人在心灵修养上最后阶段的造诣。

在西方,人们最熟悉的一个中国人大概就是孔子。尽管他自称对古代文明“述而不作”,其实他的学派对古代文明重新诠释,取古代文明的精华,创立了一个文明传统,一直延续到晚近的时代。

虽然孔子在世的时候,经历坎坷曲折,所愿不遂。在去世之后,孔子的地位逐渐提升,被后世尊为至圣先师。

孔子之后,儒家思想分化成为两大流派。孟子代表了其中理想主义的一派,稍后的荀子则是儒家的现实主义一派。

战国时,位于山东半岛的齐国,国君热心学术,在首都西门附近创办稷下学宫,以安顿网罗的学者。孟子曾是稷下的著名学者,也曾周游列国,试图以自己的思想影响当时列国王侯,但都遭到冷遇。

按《史记》记载,他最后返回故里,与弟子著《孟子》七卷,其中记载了孟子与当时王侯的谈话,及与弟子们的对话。《孟子》一书被后代儒家尊为“四书”之一,成为儒家经书之一。

孟子的首要贡献,是明确人性本善。孟子主张人性善,并不是认为,人人生下来便是一位孔圣人。人是在节制野兽本能的过程中,发展出德之四端,即:

人只有发展德之四端,才能真正成为人。即人以人性,区别于禽兽。

在伦理方面,孟子的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从爱家人推广到爱其他人,就是实践孔子所说的“忠恕之道”,也就是“仁”的实践。

政治哲学方面,社会和国家的起源要追溯到社会中人伦关系的存在。人伦的基本构成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以此为基础,国家实际上是一种道德体制,国家的领袖也应当是社会的道德领袖,只有圣人才能成为真正的君主。

如果国君缺少领袖的道德品质,按孔子“正名”的主张,他就退变为一个“独夫”。这个时候,孟子认为,百姓有一种道德权利,进行革命。这一点,在《孟子·尽心下》中,表述为:

孟子的这些思想在中国历史上有深远的影响,直到1911年,推翻帝制,建立民国,都有它的影子。

孟子认为,政治统治有两种:一种是“王道”,一种是“霸道”。王道是“圣王之道”,依靠道德教化的力量;霸道则是依靠暴力实行统治,依靠武力的力量。从现代来看,民主政治便是王道,法西斯统治则是霸道,它们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统治。

如果说孔子对其理念的解释限于个人品德修养的范围,孟子则把它推广到政治和治理国家的范围。

此外,关于宇宙,孟子认为,宇宙从根本来说,是一个道德的宇宙。人间的道德原则,也是流行于宇宙之中的形而上学原理,人性便是这些原理的实证。

因此,人如果充分发展人的本性,不仅可以知天,而且可以与天合一。而充塞天地的浩然之气,则是人和宇宙之间的关系。因此,孟子强调:“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培养浩然之气的办法分两方面:其一,明道,提高人对“道”的领悟;其二,积义,积累符合义的实践。长此以往,浩然之气便会从内心自然涌现出来。

不仅如此,孟子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世人只要充分发展本性,人人都可以成圣人。这是孟子的教育思想,此后的儒家都继承了孟子的这个思想。

荀子本名况,又号荀卿,赵国人。《史记·孟子荀卿列传》中说,荀子五十岁到齐国。还记得前面提到的稷下学宫吗?荀子大概是稷下学宫的最后一位大思想家。

在儒家中间,荀子的思想与孟子的思想正好针锋相对。孟子强调个人自由,荀子强调社会对个人的控制;孟子重视超越道德的价值,与宗教比较接近,荀子重视自然主义,与任何宗教思想都不相容。

在人的本性上,孟子主张“人性善”,荀子则以主张“人性恶”而著名。有趣之处在于,荀子的理论主旨是,一切良善和有价值的事物都是人所创造的。因此,在宇宙中,人和天地同等重要。

荀子在《天论》中提出,天、地、人构成宇宙的三个力量,它们又各有自己的作用。在天地之中,人的作用,则是运用天时地利,以创造自身的文化。这大概是天地人三才思想最早的来源。

荀子认为,人的后天与先天同等重要。也就是说,尽管人生来就有贪图利益和感官享受的欲望;但是人又生来就有智性,使人可以成善,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

既然人有主观能动性,由此势必引导到下面的问题:本性为恶的人,怎样能够在道德上达到善?

首先,荀子指出,人的生存离不开社会组织。这是因为,人生而有欲,有欲就有求,求满足欲望而无节制,必定引起竞争,有争就有乱,乱则一事无成。先王制定礼(个人行为准则)义(道德),就是为了杜绝社会和思想的混乱。

在这个意义上,“礼”的作用就是规定应有的节制。凡建立起“礼”的地方,就形成“道德”;按“礼”而行的人就是有道德的人,违反“礼”的人就是没有道德的人。

按照这个论据,人的道德不是自然产生,而是由于人的需要。

基于人的头脑有智性与情感两方面左右,荀子提出,人需要从知识和感情两方面得到满足。

以祭祀为例,当我们的亲人去世时,从智性上我们知道,人死不能复生,如果纯粹按理性来说,为死者举行葬礼,并无需要。然而,人的头脑还有感情的作用。这使我们在亲人去世时,希望他再生,或在另一个世界中继续活下去。

在对待死者的态度上,我们需要同时顾及两个方面。儒家所讲的葬礼和祭祀便是为此而设的。

类似的,荀子认为,为降雨而祈祷,为做重大决定而占卜,是为了表示重视,不是为了求以得之。

在逻辑方面,荀子将人的认知功能分为两部分:天官,如耳目,负责接收印象;心,或者头脑,则对感官的印象作出解释,说明它们的意义。

在此基础上,荀子提出了“名”除了伦理的需要之外,还有逻辑思辨的需要。“名”的逻辑功用体现在:凡相近的事物,名称也相近;不同的事物,则名称也不同。在逻辑分类上,荀子把“名”分为两类:共名、别名。共名是人进行综合思考的产物,别名则是人进行分析思考的产物。

正是因为“名”如此重要,于是乎,当一个新的王朝兴起,新的君王和他的政府的职责,首先就是制订一套新的名字。然而,新的君王借制订事物名称,推行他的意志;先为大众所知,然后领导大众达到统一。

墨家·游侠

在古代,墨子的名声和他的思想影响与孔子几乎不相上下。

尽管有学者认为,墨翟和孔子一样,同是鲁国人,但两人的学术主张却南辕北辙。孔子尚古,推崇周代早期的传统典制,对古代文明的态度是加以理性化、合理化;墨子则对古代文明持批判态度,质疑它们的合理性和实用性,并力求使之简化。

孔子是一位文雅有修养的君子,墨子则是一位充满战斗精神的布道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墨家的主体构成是“游侠”。

在周代,帝王公侯都拥有自己的军事专家,这些人是世袭的武士,是当时军队中的骨干。周朝后期统治权力解体,这些军事家丧失了权力和爵位,散落全国,只求有人雇佣,得以维持生计。他们被称为“侠”或“游侠”。

在《史记·游侠列传》中,对他们的武士道德这样写到:

墨学中,有一大部分便是这种武士道德的延伸。与儒生大多来自中上层阶级不同,游侠更多地来自下层阶级。在古代,各种典章制度和礼乐都是贵族专用的,在普通百姓眼中,这些典制礼乐都是奢侈的繁文缛节,没有丝毫用处。因而,墨家哲学的内容,主要便是这种批判和对游侠道德的辩护。

从《墨子》一书可以看出,墨家有一个严密的组织,足以进行军事行动。《墨子·公输》篇里记载,

墨子得讯后,前往楚国,劝阻楚王出兵。在楚王面前,公输般演习他准备用以进攻宋国的新式武器,墨子则表演他准备用以防御楚国进攻的防御武器。

公输般采用了九种攻城机械来进攻,都被墨子的防御武器挡住了。最后,公输般的进攻武器都已用尽,而墨子的防御武器却还有余。

最终,楚王被墨子说服,放弃了对宋国的进攻。这个故事,后来成为电影《墨攻》的底稿。

不仅如此,这个故事清晰地表达了墨家的政治主张:兼爱与非攻。所谓非攻,体现墨子及其追随者与当时的其他游侠的不同,他们只为防御性战争效劳,而不是谁雇用,便为谁卖命。

而兼爱来自于游侠之间,“有福同享,有祸同当”的职业操守。墨子以这种思想为基础,把它扩大推广,主张天下所有的人都应当不分高低,彼此相爱。

为使人们实行兼爱,墨子先以功利主义的角度论辩其合理性。此外,还采用一些宗教和政治的奖惩。宗教方面,凡不遵行神意的人,就会受到神的降灾惩罚;凡遵行神意的人,神就报以好运。

政治方面,墨子认为,人民大众接受权威,不是出于自愿,而是出于无奈。国君最初是顺应民众的意愿而产生,以免民众陷于无政府状态,而国家之所以产生就是为了制止人们由各是其是而产生的混乱。

墨子把“侠”的职业道德发展到政治理论,强调集体纪律和集体的顺服。它也反映了墨子时代的政治混乱局面,使许多人倾向中央集权,认为即便专制,也比混乱要好。

从当时各种文献记载看来,墨子自己便是奉行这些原则的范例。

道家·隐者

在《论语·宪问》篇里记载,孔子周游列国时,曾遇到许多“避世”的“隐者”,这些隐者是“欲洁其身”的个人主义者。

最早的道家,大概便是从这些远离世俗、遁迹山林的隐者中产生,而杨朱是其中的代表。

杨朱的生卒年月已不可考,但在《孟子》书中,提到杨朱像墨子一样,是当时的著名人物,“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

杨朱有两个基本思想:其一是“人人为自己”,其二是“轻物重生”。这和墨子的“兼爱”思想正好相反。

《韩非子》书中说杨朱“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和《孟子》书中说杨朱“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也”,两者含义还有所不同,后者正是杨朱“人人为自己”的思想,而前者则是杨朱“轻物重生”的思想,但两者和杨朱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它们是同一个理论的两个方面。

如果把杨朱所代表的思想作为先秦道家的第一阶段,那《老子》书中大部分所代表的是第二阶段,而《庄子》书中的大部分则是第三,也就是最后的阶段。

传说老子姓李,名聃,为楚国人,与孔子同时而比孔子年长,传说孔子曾问礼于老子;《老子》一书被认为是中国第一部哲学著作。

老子认为,万物必定有它们的由来,于是便把这个“由来”称做“道”。从逻辑上来讲,万有必须首先有“有”,而“有”的来源只能是“无”。这就是,《道德经》第40章所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含义。

在主宰事物变化的法则中,老子认为最根本的一条是中国人常说的一句话:“物极必反”。这是老子归纳的自然法则,在《道德经》中有多处论述,略举几例如下: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少则得,多则惑。”

“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

“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

人们会问:如果物极必反,那么“极”在哪里呢?

老子的回答将是:万物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预先划出的绝对限度。就人类的活动来说,一个人前进的极限,全在于人的主观感觉和客观情况。

反过来,老子在《道德经》第9章告诉人们:“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骄傲就是一个人的进步已到达极限的标志,它是任何人首先要力戒的事情。

为人处世方面,老子特别强调“常”的作用。比如,“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在道家的根本问题“全生避祸”方面,老人认为一个谨慎的人应当温和、谦虚、知足。温和就能保持自己的力量强大。谦虚就能使人不断进步。凡事知足,使人处任何事情,不致过分。

从“反者道之动”的原理中引伸出来的、道家的“无为”,常常被人误解。它的原意是,行事不要过分,并不是叫人不要做事。就像画蛇添足的故事,用意是告诫人:行事过分,将招来失败。

与道相对的概念是德。所谓德,就是事物的本性,也就是万物之中的“道”。所谓顺德,就是顺事物的本性行事,这时人的生活就超越了世俗的是非善恶。顺应事物的本性,自然就不会矫揉造作和轻率放肆,这种状态,就称之为“朴”。

政治理论方面,从“无为”出发,老子认为,圣人治国的第一桩事乃是废除这些“有为”的事情。比如,

《道德经》第19章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

《道德经》第3章

在自然的状态中,圣人实行无为而治。无为而无不为,世事将自然取得成就。

庄周,通称庄子,在早期道家中大概是最伟大的一个思想家。后人对他的生平所知很少,只知道他是蒙国人,毕生过着隐士式的生活,但思想和著述已驰名当时。

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所记,楚威王曾慕庄周名,遣使者携带礼物往谒庄周,聘请他出任楚国宰相。庄周笑答说:“子亟去,无污我。……我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焉。”

庄子将快乐分为两种。其一,相对的快乐,人性自由发展便可以带来;其二,至乐,必须对事物本性有更高的了解。

政治哲学方面,庄子认为政府和社会在法律和道德上强求一律,其结果也就像鲁侯待海鸟一样,虽以国君的礼遇来招待海鸟,但最终海鸟却三日而死。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

因此,庄子与老子一样,都主张“无为而治”。强调统治者越是靠人为的手段来统治,悲惨和不幸就越多。

在感情方面,庄子认为,人对万事万物增加理解,就可以减少由感情造成的痛苦。例如,天下雨,使人不能外出,成人不会对天发怒,儿童却忍不住会发脾气;其原因是成人比儿童多了解事理,所受到的挫折失望感也就比儿童要少得多。这就是“以理化情”,即感情可以通过理性和理解去化解。

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圣人洞察事物本性,便没有对事物的感觉,而是不为感情所扰以至失去“心灵的宁静”。如此,生命独立于外界事物,超越了人我的界限,因此心灵的快乐也不再受外界所左右,从而达到“至乐”。

从相对到绝对,需要突破常人认知的局限,即往往认为自己正确,而别人则是错误的。从自身出发,是非观念必然受到自身的限制,庄子把这样的观点比作“井底之蛙”。更高层次的观点是,超越自身的局限,从道的角度来看事物。

以制造一张桌子为例,从桌子的角度看,这是建造;从树的角度看,这是破坏。叫它建造也好,叫它破坏也好,这都是从有限的角度看它;如果从道的角度看,则建造和破坏都是相对的,都没有绝对的意义,因此无成也无毁。

到了这个层次,知识便是“不知之知”。比如“道”究竟是什么?这不仅无法讨论,而且不可思议。得道的人所住之境,称为“无竟”。在“无竟”中,得道之人亲身体验到“道”。这种经验,需要忘却事物的一切区别。

用诗的语言来说,这样的人就是:

这样的人独立于化外,因此,他的快乐是绝对的快乐。怎样做到这一点呢?这就要“弃智”。在一般人看来,知识的使命便是区别万物。而弃绝知识,便是弃绝这些区别。当人把万物间的区别统统忘记时,剩下的只有万物还未生成的状况。这时,圣人便拥有了更高层次的“无知之知”。

《庄子》书中,有很多地方说到忘却万物区别的方法。比如,《大宗师》篇写到:

“隳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

值得指出的是,“无知之知”和“无知”是两回事。“无知”是人的原初状态,而“无知之知”则是人经过“有知”而后达到的“无知”阶段。人的原初状态的无知是自然的恩赐,而人达到“无知之知”则是心灵的成就。

做个小结:道家哲学的出发点是保全生命、避免损害生命。

这样的一个循环,从私(即有我)出发,最终走向了对于私的否定(即无我)。

名家·辩者

名家,顾名思义,研究的主题是“名”与“实”的关系,有点像西方语言中主词和宾词。

举个例子,当我们说“这是一张桌子”或“苏格拉底是一个男人”,“这”和“苏格拉底”是“实”,“桌子”和“男人”则是“名”。

你可能会说,研究这个有什么用呢?我们来看看《吕氏春秋》中记述的一则故事,你就会明白。

死者家属向邓析求计,邓析说:“不妨等待,因为没有别人会要那具死尸。”

捞起尸体的舟子也去向邓析求计。邓析教他说:“不妨等待,因为死者家属只有来你这里,才能买回死者尸体。”

故事中的邓析,是著名的诉讼专家。在当时,既帮人打官司,又教人学诉讼。其核心手法,就是利用法律条款的文字,在不同情况下作不同的解释。这种法律条款上的文字游戏,其实质就是切断了“名”与“实”的联系。

另一名代表人物惠施,强调现实事物的不断变化和相对性。比如时间,“今”和“昔”是相对而言的。再比如角度,木匠制作一张桌子,从树木看,这是破坏;从桌子看,这是建设。

关于相对性,《吕氏春秋》记载了名家第三位代表人物公孙龙,应平原君之约,帮助赵王解困的故事:

过了一段时间,秦王出兵攻打魏国,赵王打算救助。秦王不悦,派使者面见赵王,责其失约。

了解了这个情况,公孙龙给赵王出主意,让他同样派使者面见秦王,责问:“我赵国救助魏国,你秦国却不来救,是你们失约。”

看了这个故事,我们就会明白任何的同盟关系,一旦超出了预期的合作范围,破裂是分分钟的事情。

有趣的是,公孙龙的核心主张,恰与惠施相反,强调“名”是不变的、绝对的。经典的例子,就是白马非马。

公孙龙为了证明他的观点,写了一篇《白马论》,从三方面来论证。其基本思想就是,“白马”与“马”的内涵与外延不同,即所谓的“共相”不同,因而不相等。

前几天,在晚餐的时候,我把“白马非马”的故事说给女儿听。女儿听罢,望着我说:

从抽象的意义来讲,白马与马确实不是一类。然而,从日常的经验来看,白马属实为马的子集。所以,韩非子当年就认为公孙龙和惠施的一套论辩时兴起来是破坏了法律。

然而,名家也有积极的一面。它对名实关系的哲学解析,在中国哲学思想中揭示出一个形象之外的世界,因为共相不可能成为经验的对象。

阴阳家·方士

先秦的阴阳家源自古代的方术,行方术的即是术士。根据刘歆的《七略·术数略》,把方术分为六类:天文、历谱、五行、蓍龟、杂占、形法。

天文和历谱比较清晰,跳过不讲。关于五行的可靠记载,见于《书经》中的《洪范》篇。它们是五种能动的、相互作用的力量。五行,也称“五德”,在阴阳家的另一部重要文献《月令》中,进一步把五德与地理的方位(东西南北中)、季节的交替(春夏秋冬长夏)联结起来。

人类社会和自然世界,通过五行连接起来。如果君王行事有违天理,就会造成不正常的自然现象。这个理论在后代发展成为“天人感应”学说。

再后来,阴阳家主要人物邹衍,发展出一个新的历史哲学,用五德的转移来解释历史,它既是变化的,又是有规律的。

阴阳家认为,五行按照一定顺序,相生相克;一年四季也按五行相生的顺序嬗替。因而,朝代的更替也是遵循五行相生的顺序。

黄帝以土德王,被以木德王的夏朝取代;以木德王的夏朝又被以金德王的商朝所取代;以金德王的商朝又被以火德王的周朝所取代;周朝将被以水德王的王朝所取代;以水德王的朝代又将被以土德王的朝代所取代。这样,历朝历代按五行顺序周而复始。

后世历朝历代的皇帝,都称自己是“奉天承运”,所指就是承受“五德”转移的时运。

五行学说的意义在于解说宇宙的结构,但并没有解释世界的来源,阴阳的学说则填补了这个需要。其基本观点是:宇宙一切现象,都是由阴阳两个原则、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而产生。

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如何通过阴阳两种原则来加以概括和预测呢?

为此,古人发明了两种占卜方法,即所谓蓍[shī]龟。前一种方法是由巫史取蓍草,每两株为一份,最后所剩,非奇数即偶数。如是六次,得出每三个一组的组合,称为“筮”。后一种方法是在龟甲或平骨上钻一洞,放在火上烤,小洞四周受热后出现裂纹,称作“卜”。

周朝初年封建制全盛时期,每个贵族都有世袭的术士。贵族有任何重要行动之前,必先问卜。

考古发现证明,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出现了占卜用甲骨。一直到周初,甲骨占卜仍是重要的占卜形式。至西周时期,由于筮法盛行,甲骨占卜已逐渐失去显赫地位。

细心的读者,可能已经留意到,筮法所产生的数字组合,恰好可以作为查询《易经》卦象的索引。三个数字一组,恰好组合出八卦。

中国传统认为,八卦是黄帝之前、传说中的中国第一个君王伏羲氏所创立。后由周文王进一步演化出六十四卦。其中的每一卦象都有解释,称“卦辞”;每卦之中的每一横划也有解释,称“爻辞”。

所以,《易经》即是对于蓍草占卜的结果,所生成的卦象吉凶的解读。

最后,说说形法,其包括相面术和后来所称的“风水”。“风水”所依据的理论是,以人为宇宙的产物,又是宇宙的组成部分,因此,人的住处和死后“阴宅”(墓地)必须与自然环境(风水)协调。

阴阳家及其方术,代表着人类对超自然力量不再迷信后,开始试图解释自然现象,从而向科学转变。人类最初对自然力量的观念,尽管十分原始简单,但它终究是科学的开始。阴阳家面对事实的种种努力,代表了一种科学探索的倾向。

法家·法术之士

西周封建社会的运转,所依靠的是两项权力原则:礼和刑。

礼包括仪文、礼节、举止行为的规定以及社会习俗所构成的不成文法,它的应用范围只限贵族,即“君子”。而刑即惩罚,它的应用范围是普通百姓,即“庶人”。

《礼记》中所说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两项原则的不同应用范围。

西周封建社会制度的瓦解带来了影响深远的社会、政治变化。公侯君子和庶民小人的社会分野逐渐模糊,社会各阶层原有的僵硬界限逐渐被打破。

与此同时,大国用侵略、兼并的手法,扩大统治的领土。在这形势下,各国为准备战争或防御入侵,都需要强化国家的统治,就是说,需要集中权力。这就使政府的结构和行使职权都日益复杂化了。

新的形势带来了新的问题,对各国都一样。面对这样的形势,从孔子起的各派思想家都力求解决君王的各种问题。他们建议的解决办法往往并不切合实际,各国君王所爱听的不是劝他们怎样谋求民众的福祉,而是要能应付眼前难题的灵计妙策。

在谋士中也有少数是懂得现实政治的。他们鼓吹:君王不需要是圣人或超人,只要实行他们提出的一套方略,一个仅具中人之资的人就可以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

还有一些方术之士,为他们鼓吹的统治方略提出理论根据,这便构成了法家的思想主张。用现代语言来说,法家的主张乃是一套组织领导的理论和方法,而不是望文生义的主张法学。

韩非子是法家的集大成者。在他之前,法家分三派。

韩非子认为这三者都必不可少。在《韩非子·定法》篇中,他指出:

中国人办事往往依循过去经验,如果遇到新事,首先就想过去有什么经验可以遵循。这个传统思维方式对中国哲学有巨大的影响。

从孔子的时代起,多数哲学家都要找古代的权威来支持自己的学说。他们的历史观有一个共同点:

法家,在这方面是一个鲜明的例外。法家深深懂得,每个时代的变化,都有它不得不变的原因,因此只能现实地对待世界。我们所熟知的守株待兔的故事,被韩非子用于反讽循古例、治今世的理念。

于是,法家为了适应新的政治情况,建议采用新的方法治理国家。首先是制定法律,通过法律来告诉百姓,什么应该去做,什么不应该做。

在此基础上,圣人治国,不是要使人人都自觉行善,而着眼于使大众不能作恶。因此,要着力的是执法,而不是立德。

按照这个理论,君王统治百姓,靠的是法律和威势,因此他不需要有特殊的才能或品德。而且,君王不用事必躬亲,只要他有驾驭人的权术,就可以物色到适当的人去为统治者办事。

依靠“循名而责实”,即职务与责任匹配,完成任务有赏,完不成任务受罚,君王可以遴选出合适的官员。同时,依靠监察制度,监督官员是否切实履行了职责。而这些监察官员的人,自己也在君王监察之下。

就这样,法家认为,基于赏罚两项大权(治国之“二柄”),国家治理体系就可以有效构建起来。它们之所以有效,是因为人性趋利而避害。因此,赏罚便能发挥作用。赏罚能起作用,便能做到令行禁止,于是治世之道便已具备了。

韩非子深信人性恶,而正因为人性恶,所以法家的治国方针,全从实际出发,并不寄希望于把大众改造成为新人。

我们知道,先秦时期各主要思想流派中最后出现的法家,后来成为了秦国的政治主张。最终,秦国得以兼并六国,成就霸业。

面对时代的巨变,各家在提出自身观点的同时,必不可少的会相互之间有交流、有碰撞。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主要流派之间,主要观点的异同。

儒家vs墨家

在对待古代文明的态度上,无论是周朝早期的传统典制、礼仪,还是音乐、文学,孔子都抱以同情理解的态度,加以理性化、合理化;而墨子则对古代文明整体持批判态度,在质疑它们的合理性和实用性的同时,力求使之简化。

在这一点上,体现了各自背后群体的特征:文人讲究礼法,武士崇尚实用。

儒家的仁义,与墨家的兼爱,在精神内核上略有不同。主张兼爱的人认为:我应当像关心自己那样关心朋友和朋友的父母。也就是说,爱是没有等级、差别的;而按照儒家的学说,爱是有等级、差别的。

《孟子·梁惠王上》第7节记载孟子的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从爱家人推广到爱其他人,这是在“爱有等级”的原则下,自然而然地发展出来的。在这些实践中,没有任何勉强的成分,因为人的本性就有恻隐之心,不忍看到别人受苦。

墨子则坚持爱众人与爱父母应当没有差别。不管这在实际上意味着少爱一点父母,或多爱一点众人,总之,是要消弭儒家主张的有差别之爱。孟子正是有鉴于这一点而责难“墨氏兼爱,是无父也”。

由此,引申出儒墨两家的一个根本性的分歧:儒家认为,人顺其本性,就自然发展出仁的品德;而墨家则认为,兼爱是要靠外力加之于人的。

此外,儒墨两家在对待神灵以及敬拜神灵的态度上,似乎都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墨家既信奉鬼神,却反对丧葬和祭祀祖先时要献大量祭牲的繁文缛节;儒家强调祭祀的重要性,却不信有鬼神。

实际上,这种自相矛盾只是表面上的不一致。家重视丧葬礼仪,不是由于信奉鬼神,而是由于重视去世的祖先。可以说,这是一种诗情,而不是出自宗教。而墨家论证鬼神的存在,是为他的兼爱理论作张本,而不是对超自然有什么特别的兴趣。大众敬畏鬼神,有利于在人间建立理想世界;薄葬节礼,有利于“节用”。两者之间并不矛盾,因为都有利于大众实行兼爱。

儒家vs道家

在政治理论方面,道家和儒家的相同点是:都认为在理想国里,国家首脑应当是一个圣人,唯有圣人才能担当起治国的重任,圣人也应该成为理想国的统治者。道家和儒家不同的地方在于:儒家认为,圣人治国,应当为大众多做事情;而道家认为,圣人治国,不是要忙于做事,而是要裁撤废除过去本不应做的事情,以至“无为”。

这种在入世态度上的区别,集中地体现为:道家主张“无为”,儒家则教导“为而无所求”。

“无为”的背后,是对天道的顺应,是对万物本性不一致的尊重。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对人的能力的否定。“有为”的背后,则是对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肯定;同时,通过“无所求”来进一步约束人类可能存在的过度意志。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道家把人的位置排在了天地之后,而儒家则认为人与天地同等重要。

法家vs道家

道家和法家代表中国思想传统的两个极端:道家认为,人本来是天真无邪的,法家则认为人生来性恶;道家鼓吹个人绝对自由,法家主张社会控制一切。

然而,在“无为”这一点上,两个极端倒会合了。“无为而无不为”,既是道家的思想,也是法家的思想。

在韩非子和法家看来,君王应当具备的一项品质便是“为无为”,自己表现出“无为而治”:君王不应当亲自动手做任何事情,一切需要办的事情都应假手别人去做。

换句话说,君主拥有政府运作的机制和工具,他自己不必做任何事情,而执政掌权所要办的事情却都办了。

后期道家对法家所主张的治国之道,也持同样的看法,只是说法略有不同。《庄子·天道》篇中称:

“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

因此,君王就应该不想、不说、不做;只命令别人替他去想、去说、去做。因此,君王就应该不想、不说、不做;只命令别人替他去想、去说、去做。

法家的治国之道要求君王公正无私。他应当赏罚严明,即便当罚的是亲人朋友,也不徇私;即便当赏的人是仇人,也不歧视。如果君王不能公正无私,哪怕只失误几次,整个机制便将崩溃。

法家宣称只要具有中人之资,便能治国,而实际上,只有圣人,才能具备君王的资质。

法家vs儒家

法家与儒家的区别,主要在于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儒家认为,要靠礼和道德,而不是靠法律与刑罚来治理百姓。

先秦中国封建社会里,“礼”是君王统治贵族的准绳,“刑”是君王统治百姓的工具。儒家坚持以礼治国,这样,“礼”不仅是统治贵族的准绳,也成为统治庶民百姓的准绳,这是对庶民百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这一点说,儒家是革命的。

法家的思想也和儒家一样,没有社会阶级高下的区别。人人在法律和统治者面前,地位都一样。但是,法家所做的不是把庶民的地位提高,而是把贵族的地位降低,靠奖惩来统治一切人,这就把“礼”抛到一边去了。

儒家的主张是理想主义的,法家的主张是现实主义的。在中国历史上,儒家一向指责法家卑鄙、粗野,而法家则总是指责儒家书生气、不切实际。

诸子vs名家

在《墨子》书中,有6篇与全书的其他部分不同,以逻辑的方式树立墨子的主张,批判名家的思想,合称“墨经”。

关于“名”的部分,“墨经”从逻辑上对知识加以分类。以不同的来源而论,把知识分为三类:从个人直接经验而来的知识,从权威而来的知识(即听来的,或从文字中读来的),从推论而来的知识(从已知推到未知)。以知识的不同对象而论,分为四类:对“名”的知识,对“实”的知识,“对应”的知识(知道哪个“名”与哪个“实”对应),以及行动的知识(怎样做一桩具体事情的知识,know-how)。

关于“辩”的部分,指出“辩”的目的与作用是:分清是非,区别治乱,辨明各种事物之间的相似相异之处。并且,提出“辩”的七种方法。最具代表性的是,“效”与“推”,大致相当于西方逻辑学的演绎法和归纳法。在因果关系上,指出了必要条件与充要条件,但没有提出充分条件。

后期墨家使用“辩”术,不仅反驳名家对墨家的批评,还运用“辩”术批判名家。比如,对惠施提出的“合同异”的论点,通过指出“同”的不同含义,明确了名家的引申是谬误的。

儒家从孔子开始,就特别关注“正名”,强调客观事物的名字,要与其本来的含义相一致。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

到了荀子,他关于正名的理论不仅着眼于伦理,还反映了对逻辑的关注。通过运用逻辑上“名”与“实”的关系,荀子把名家和后期墨家的思辨谬误分为三类。

第一类,“惑于用名以乱名”,比如“杀盗非杀人也”。荀子认为,盗意味着他首先是人,“人”的概念,其外延大于“盗”的概念,而且包括“盗”的概念;因此,称“盗”时,同时就指是一个人,杀盗也就是杀其人。

第二类,“惑于用实以乱名”,比如惠施的“山与泽平”。荀子认为,现实是个别的具体化,名则是抽象的一般范畴。用个别去否定一般,势必以实乱名。如果一座高山上有湖泽,这湖泽实际可能和低地的山处在同一平面上。但是,不能以这个例外的个案而推论说,所有的高山和所有的湖泽都一般高。

第三类,“惑于用名以乱实”,比如公孙龙的“白马非马”。如果考察牛马这个名,它确实不能相等于马,可是在事实上,有些动物属于“牛马”一类,而作为“实”,它们的确是“马”。这就是荀子所称的“以名乱实”。

在我看来,荀子对于名家的三类思辨谬误的批判,都很到位。

道家与名家的关系在于,尽管名家指出形象世界之外仍有抽象的世界,然而真正把名家所揭示的意义充分发挥出来的乃是道家。

比如,在《老子》第1章里,开头便说:

在道家思想中,“有”和“无”的区别,实际上就是“有名”和“无名”的区别。天地万物都是可以赋予名字的,故此,称天为天,称地为地,万物各从其类,各有其名。与之相对,“道”是无从命名的,而万物之名又都是由道而来,这便是老子所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道”其实不是一个名字,它只是一个指称,即“无名之名”。

尽管道家反对名家,然而真正继承名家的却是道家。惠施和庄子两人是好朋友,正好说明了这一点。

先秦诸子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代,也是一个旧体制礼崩乐坏、新体制百废待兴的时代。

实际上,正是时代的巨变,召唤出各家思想的蓬勃发展。

思想虽然多样,然唯有契合时代,才能够成为主旋律。

面对春秋战国长达数百年的混乱,选择出世的道家自然成不了主流,因为大部分人无法逃避。墨家、名家与阴阳家,更多的是以专业人士的身份,提供专业技能为人所用。儒家,克己复礼、恢复旧制的主张,与时代背景脱节,显然有些不合时宜,也就难怪不受君主的待见。

最终,倡导规则清晰、赏罚明确的法家,契合了时代的要求,于乱世中重建了秩序。

全面采纳法家理念的秦国,在新规则的引导下,凝聚起强大的耕战力量。这条偏居西北的鲶鱼,最终席卷了中华大地,一统六国。

秦帝国的建立,让时代的主旋律重回和平与发展。这个时候,法家过于苛刻的弊端开始彰显。统一的中央王朝,在精神实质上,回到了与周朝早期相仿的状态。

于是乎,伴随着秦朝的灭亡,法家退位,儒家重新走上前台。与此同时,混乱与苛政所引发的民生凋敝,也让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回归,好让百姓休养生息。

历史的车轮,就这样走向了下一个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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