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红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赵志红,今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赵志红(赵志红为什么多活十几年)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1996年9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等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17起,共杀死6人,强行奸淫幼女2人、妇女10人,还多次抢劫、盗窃,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赵志红还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赵志红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赵志红,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赵志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三千元的刑事裁定。
赵志红为什么多活十几年
新京报讯(记者王洪春)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今日(7月3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
赵志红被公众所熟知,因其自认为是“呼格吉勒图案”(以下简称呼格案)真凶。
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刊发的最高法刑五庭负责人答记者问显示,最高法未予确认赵志红为“呼格案”真凶。
上述负责人解释,赵志红对这一案件作案时间等部分重要情节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尸体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不一致。
赵志红在一审法庭上。新京报资料图
赵志红落网:主动交代数十起案件
1972年出生的赵志红,是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人。2005年,其在呼和浩特新城区一家幼儿园被抓获。落网后的赵志红主动交代了数十起案件,其中包括发生于1996年的呼和浩特“4·9”女尸案。
赵志红案追责27人怎么判的
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被内蒙古高院宣告无罪。在民众欢呼迟来的正义的同时,1996年“4.9”女尸案的真凶到底是谁也引起了民众的普遍好奇。在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中,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的凶手赵志红主动供述实施过一起厕所女尸案,而呼格吉勒图又被法院宣告无罪,社会上逐渐产生了一些不正确的认识,例如,认为呼格吉勒图无罪是因为赵志红有罪,呼格吉勒图无罪“4.9”女尸案的凶手便非赵志红莫属,赵志红,等等。对此,我们应保持足够清醒的认识。
一、呼格无罪并不是因为赵志红有罪
就呼格案和赵志红案来看,尽管赵志红的认罪供述可以有助于佐证呼格无罪,但是赵志红案和呼格案本质上是两个不同的案件,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能认为呼格无罪是因为赵志红有罪。实际上,内蒙古高院认定呼格无罪的原因是因为呼格案本身的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标准,不能证实呼格实施了犯罪行为。例如,呼格供述的犯罪手段和尸检报告不符;血型鉴定的结论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不能证实呼格吉勒图实施了犯罪行为;呼格吉勒图的有罪供述并不稳定,且与其他证据存在诸多不吻合之处。可见,呼格被认定为无罪并不是因为法院认为赵志红有罪,赵志红,而是认定呼格有罪的证据本身是不确实、不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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