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难以想象的是,与中国一样位列四大文明古国的巴比伦,竟有一段无比荒唐的历史。在这一时期里,所有巴比伦的妇女都变成了妓女,无一例外。这段历史,最早见于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所著的《历史》之中。
按照作者的描述,神庙中聚集了大量来自各地的妇女,在神庙中有一条条用绳子隔离出来的通道。陌生的男人沿着这些通道进入,寻找他们相中的女人。若是有了心仪的目标,便将手中的钱币丢向她,然后对女人说:“我以米利塔女神的名义,祝福你。”
古巴比伦是现在的哪个国家(古巴比伦是现在的哪个国家)
不论男人丢来多少钱,被挑中的妇女都是无权拒绝的,她必须满足那个相中她的男人,否则就违背了自己的宗教信仰。当双方在神像面前完成交合后,这场仪式就算完成了,女人就可以自行回家。仪式进行完毕后,她再也不需要为了金钱而出卖肉体。
在这场丑陋的仪式中,有这样的现象:年轻漂亮的女孩在来到神庙后,往往会很快完成“任务”回家;年老丑陋的妇女,则要苦等上很长时间,才能完成神赋予的“任务”,由于没有男人光顾,她们往往要等上几年,甚至一辈子都要守在圣域中。
希罗多德并没有在文中表明,参加仪式的男人们一辈子仅能去一次神庙,还是不受限制地自由出入神庙,想来应该是后者。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神庙里举办的“圣娼”仪式,实际上就是打着宗教旗号开办的合法性妓院。
显然,在神权至上的巴比伦,那些大祭司将神权当作工具,以此蛊惑可怜的女人们轮番出卖肉体,用赚取的收入填满自己的腰包。
“在古代,这种制度非常盛行。在许多地区,女人会前往寺庙进行祭祀,在祭祀的过程中女人会同偶遇的陌生男子进行交合。在一些地方,寺庙里的女祭司本身就是娼妇。这种风俗的起源,应该是想要通过‘上帝的恩赐’让女人怀孕,或者是通过这种圣娼仪式来完成某种巫术,祈求粮食丰收。”
显然,希罗多德的记载与罗素提到的说法存在较大出入,或许他们说的“圣娼”仪式发生在不同的地区。不论如何,在古代海外宗教存在的圣娼仪式是既定事实。对于这一既定事实,我国大部分做过此类研究的学者,都持有同一态度:
“‘圣娼’就是历史上最早的娼妓。”
对于这一结论笔者不敢苟同,笔者认为在“圣娼”之前,还存在更早的娼妓。毕竟,罗素和希罗多德的记载只能说明,古代“圣娼”现象比较泛滥,甚至连整个国家的女人都受到波及,但并没有提到“圣娼”是否是最早的。试想,在“圣娼”仪式被提出之前,大祭司是从何得知的这种靠女人出卖肉体赚钱的形式呢?
同样是四大文明古国,古印度神权鼎盛时,曾有过这样的风俗:王子大婚之后,在三天之内不能与王妃行房,这三天的时间里王妃必须陪伴地位最高的僧人。
在神权的巨大威慑力下,连王妃都不能逃过一劫,何况地位低下的普通人呢?
其实,不只是古印度,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基本上都有类似的记载:新婚女人的第一个晚上,必须奉献给神灵、奴隶主、富豪、族长等地位很高的人物。遗憾的是,这一现象,连古代的中国也未能免俗。
在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数次地方权势人物“夜夜做新郎”的记载。在五胡乱华、南北朝时期,女人的地位变得更加低下,出现了统治者向民众提出,新婚新娘必须陪伴自己一夜的硬性规定。不过,这种情况涉及到的是“强权”而不是“神权”,不在我们今天的探讨范围内。
从现在的世界地图来看,古巴比伦位于伊拉克地区,地处两河流域。这个文明有多灿烂,笔者没必要浪费笔墨赘述。不过,各位千万别将古巴比伦与伊拉克对号入座。当时,古巴比伦人信奉的神明,并不是伊拉克人信奉的神明。后来,古巴比伦亡于异族侵略,消失在历史中,没能像中华文明一样延续至今。至于这些历史,与本文关系不大,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阅相关资料。
“圣娼”现象还向我们揭示了一种现象:当时虽然人对神的态度是盲从的,但还没到死心塌地的地步。至少,当时的男人们不会主动向神灵捐款,否则大祭司也不会大费周章地搞出什么“圣娼”了。想要让男人向神灵纳贡,就必须让他获得相应的回报,只有尝到了甜头,他才会心甘情愿地将钱拱手奉上。至于女人,她们根本没有选择权。既然当时的女人普遍地接受了这种“圣娼”仪式,那么也没有女人会觉得不好意思,更不会觉得这是一件可耻的事。
放到中国,这完全是不可思议的。试想,倘若我国古代的宗教场所,神使们为了一点香火钱,要求女信徒们在宗教场所里大庭广众地卖淫,这样的神何等悲哀?这种丑恶的神又有什么值得供奉的呢?推己及人,那些拿着女信徒卖身钱的古巴比伦祭祀,还真是让人鄙视。
笔者不理解的是,有许多现代学者,对“圣娼”仪式这种陋俗推崇备至。甚至有人认为,古巴比伦的“圣娼”仪式,能够将人类的性变得更加神圣。我觉得,将“神圣”这两个字用在这句话里,本来就是对神圣的一种侮辱。笔者想不通,为什么学者们会提出这种看法,若非他们错误地解读了历史,就是这群人的心理有缺陷。
不得不承认,古巴比伦的女人们在来到神庙后,她们的表情无比虔诚,并为能将自己奉献给神灵表示愉悦,毕竟这种“神崇拜”在当时是普遍现象。关键在于,在古巴比伦这种“圣娼”仪式是符合法律的,而且还是女人必须要尽到的义务,其中究竟有没有强迫的成分,明眼人一看便知。
在历史的长河中,站在现代人的立场再去回溯那些陋俗,只能看到神权者对劳苦大众的欺压。从表面上看,这是一种对神的侮辱。实际上,凡此种种陋俗,始作俑者依旧是人。归根结底,还是人性中潜藏的龌龊在作祟。
可以说,宗教的出现,对古代伪神权者来说无异于末日。
神权宗教化以后,人类的文明终于向前跨步,曾经那些不堪入目的“神圣”行为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这三大宗教,其教义都是围绕着人性来制定的,而且这三大宗教的教义规范了人类的行为,对人性中的“恶”进行了约束。虽然,还存在着许多“神棍”打着宗教的幌子招摇撞骗,但毕竟这些“神棍”只在少数。
当下,许多身边的人将“卖淫的女人”作为娼妓的定义,这种想法其实有点想当然了。其实,只要一涉及到古代娼妓,这一定义就会变得不全面。从前文中我们提到的古巴比伦“圣娼”仪式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况,这些笃信神明的女人虽然当起了妓女,但她们并不是为了谋取金钱获利,所以“卖”这个字就无从谈起了。
参考资料:
【希罗多德所著的《历史》、《“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巴比伦》】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