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方志典籍 挖掘历史文献
——摭谈涉县旧志整理
李小虎
提要:旧志中蕴藏着各地历史、地理、物产资源、风土人情、自然灾害等各方面丰富的资料。明代至民国,涉县曾经十次修志,流传下来的只有5部。2006—2008年,涉县组织人员系统整理出版《明清民国涉县志校注》一书。涉县旧志整理采用较为科学的方法,深入挖掘涉县旧志的历史文化价值,从正反两方面评述涉县旧志的成功与局限。
关键词:旧志整理 功用价值 编纂得失
编修地方志是我国民族文化中一个优良传统,起源于两汉,定型于宋代,明代迅速发展,清代进入全盛时期。民国时期,尽管社会很不安定,三十多年间,编修方志达1100多部。新中国成立后,全国编修新方志工作普遍展开,因“文化大革命”中断。80年代,我国政通人和,百废俱兴,很快掀起修志热潮。(1)古人说:“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可见,新志是旧志的继承与发展。整理旧志与编纂新志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全国现存8000多种旧志,约占全部古籍总数的十分之一,它是我们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中一个伟大的宝库,蕴藏着各地历史、地理、物产资源、风土人情、自然灾害等各方面丰富的资料,其中有不少珍贵的资料不见于史书典籍,具有很重要的历史价值,是研究我国古代科学文化不可缺少的资料。大量事实证明,许多学者已经从这个宝库中发掘出许多宝贵的资料在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天文学家们普查了全国地方志,参证了二十五史和其他典籍,编写了《中国古代天文史料汇编》。地震工作者根据方志的记载编成了《中国地震资料汇编》。著名的物候学家竺可桢根据方志记载的植物分布及花开花落时间的变化,研究出历代气候变化的规律。地质学家章鸿钊从方志中辑出数十万字的《古矿录》。(2)2005年,“涉县核桃”、“涉县花椒”申请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权时,国家质检总局专家曾以涉县旧志中是否有记载作为关键依据。
一、涉县旧志整理概况
根据资料显示,涉县曾经十次修志,按纂修年代依次为: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清顺治六年(1649年),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清康熙三十年(1691年),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清嘉庆四年(1799年),民国21年(1932年)。流传下来的只有明嘉靖三十七年《涉县志》,清顺治十六年《涉县志》,清康熙五十三年《涉县志》,清嘉庆四年《涉县志》,民国21年《涉县志稿》,其余5部散佚无存,极为遗憾。
1984—1998年,涉县编纂第一轮社会主义新方志,县方志办收集到清康熙五十三年《涉县志》和清嘉庆四年《涉县志》,并称涉县“自清嘉庆四年以来近200年无志可查”(3),在编写新志中引用了部分所收集到的旧志资料。由于工作量大,未进行系统整理旧志,引文错讹频出,句子标点失误且不说,光繁简字互换差错率就极高。尤其是卷三十二《补编》,引用旧志诗文37首(篇),几乎每首(篇)均有2处以上的差错,这无疑使志书质量大打折扣。
1998年,樊春楼老师主编《涉县教育志》,编修人员几经周折,到宁波市天一阁查到明嘉靖年间《涉县志》,到湖北省图书馆查到清顺治十六年《涉县志》,使志书内容得以大大向前追溯,并到河南省档案馆查到民国时期有关教育的手抄稿,补充了这一时期的历史状况。(4)
2003年《涉县教育志》出版之后,樊春楼老师本着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弘扬地方传统美德,抢救家乡人文资料,整理当地文史典籍的目的,多次呼吁县级部门整理旧志。2006年,樊老师的呼吁得到时任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陈邢魁(后任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的支持,涉县整理旧志工作正式启动。2008年5月,《明清民国涉县志校注》由中华书局出版。
二、涉县整理旧志的方法
涉县整理旧志工作坚持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编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作体制和“一纳入”(即把修志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政府的任务之中)、“五到位”(即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的工作经验。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精选队伍。旧志文词虽不艰深,但也涉及历史文献、典章制度,要透彻理解文意,把握思维层次,需要广博的文史知识和深厚的古文功底。整理旧志的队伍决定整理旧志的质量。此次整理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陈邢魁任总纂,县文教体局高中语文教研员、《涉县教育志》主编樊春楼任主编,主编挑选一名硕士研究生、三名高中语文教师和笔者参与,可谓阵容强大。
(二)制定凡例。因是多人进行校注,总纂、主编事先制定了凡例十二条,包括指导思想、点校内容、版式调整、文字规范、标点断句、段落划分、注释编排、正字删改、图片插入、排列次序、重复处理、使用说明。校注人员共同遵守凡例,使繁简一致、表述一致,格式一致,口径一致。最后,由总纂、主编统一修定。
(三)简化、标点、注释、校勘。收集到的五本涉县旧志,均为繁体字、竖排右起排版,且无标点。不改为简化字、横排左起排版,不加标点都不便阅读利用。同时旧志中的一些词语,与现代生活相去甚远,在新版《辞海》、词典中也找不到,只有在《辞源》中才能查出释义,有些字只有在《汉语大字典》中才能查到。如清顺治十六年《涉县志》有一句“余舞象时,每览邑乘,便欲更为增定,然以谫陋,未敢辄操觚。”我们连作三个注释,“舞象:用作成童的代称。谫陋:浅薄,见识不广。操觚:执简,谓作文。觚,古人书写时所用的木简。”如果不加注释,或注释不清,一般读者还是看不明白,注释太多,成了名词解释,则无必要。按当前社会总体阅读文言文的水平,以中等以上文化水平的读者能看懂为宜。
此次校注,为便于反映涉县历史全貌,既有五部旧志,又附录了与《彰德府志》中有关涉县的志文和曾长期属外县及单独设县的偏城区域的有关内容,它们各有所长,相得益彰,互为补充。为解决资料出自多门而带来的矛盾,及旧志与史料、碑文相互抵牾。校注人员除仔细核对各志外,还尽量找到原典、碑石(包括拓片),并且深入实地查核,对照实物第一手资料,校核旧志内容,纠正错处,达到校注的目的。如旧志中介绍“利应侯庙” 时,说“在井店村。祀晋大夫狐突。至元十三年,邑人张伯原等因旧庙倾毁改建,真定路涉县儒学教谕颜之启记。”(5)据现存涉县井店村利应侯神庙碑实物考证,本文的撰写时间并非“至元”而是“至正”。颜之启并非该碑文的撰写人,而是碑头“利应侯神庙碑”六个字的篆额者,撰写并书丹为涉县儒学教谕。碑文的题目为《利应侯神庙碑》。
(四)尊重原作,不妄加评论。古人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施政、断案、修志。各个时代的志书是各个时代政治、经济的反映,总要为特定的时代服务,因而必然要打上时代的烙印。恩格斯讲过:“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认识,而且这种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6)整理旧志,当然会涉及处理旧志的写法、内容和观点。我们力求保持资料的历史性和完整性,不作改动,不做内容的批评和纠改,把志书内容原原本本交给读者,不把今天现实的风俗、制度、思想观念移植在昨天的历史画面上。(7)至于原作立场问题,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不去简单给古人定性戴帽子,相信读志用志的人会有这方面的鉴识水平。
(五)开放整理。明万历年间涉县知县任澄清说:“且志者,一邑之公,非一家之私也,必博采舆论,据事直书……”(8)这就是说,古代修县志也是一县的公事,而不是一家的私事,也要众人参与,开放修志。同样整理旧志也需要众人参与,开放整理。涉县旧志校注,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诸多专家学者的悉心指导。清华大学教授,全国著名历史学家、古文学家李学勤在百忙中为该书作序;中国地协年鉴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河北地方志副主编贾辉铭和邯郸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申凤鸣给予了全程指导并作序。首都图书馆、湖北省图书馆、宁波市天一阁、河南省档案馆、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邯郸市文物研究所、涉县文物旅游局、涉县档案局、涉县图书馆、涉县民政局、涉县县委党史研究室、涉县政协文史科等单位在提供资料方面都给予了有力的支持。涉县文教体局在编写队伍上给予鼎力相助,原涉县方志办公室领导和编辑人员以及李书味、史安昌等先生无偿提供图片,杨振国等人在整理资料和校对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三、涉县旧志的功用价值
涉县旧志的存史价值巨大。清嘉庆四年《涉县志》主修戚学标在序言中说:“余以志者,史之一体,一县之志即一县之史,并期于传信。”各志均设“艺文”卷,这对于保存地方文献、发展学术文化、提高地方知名度都有着无可代替的作用。“涉虽小邑,其中古今名物事变,亦必有文以纪其实,矧大方君子时有临辙,多凭览风景而畅怀吟咏。故除因类附见外,因掇为《艺文志》,以备考征之一助云。”(清顺治十六年《涉县志》)“志辑艺文,非炫骚雅也,文章中必有关于世道人心者,然后录之至。凡因革废兴,前辈手笔所载及时贤纪录,俱当垂之永久,俾后之镜古者有所稽考。”(清康熙五十三年《涉县志》)
涉县旧志的资政作用显著。毛泽东说过:“指挥员正确的部署来源于正确的决心,正确的决心来源于正确的判断,正确的判断来源于周到的和必要的侦察,和对于各种侦察材料的联贯起来的思索。”(9)旧志作为资料性文献,其资政作用主要体现在其《舆图》卷、《建置》卷、《学校》卷及《籍赋卷等内容,并且清顺治十六年《涉县志》和清康熙五十三年《涉县志》,在各卷首均有一段论述,抒发见解,品评事理,对提升方志资政功用大有裨益。《舆图》卷记述沿革、形胜、境界、山水、风土、物产等,“里社之疏密,规制之隆替,观风者岂能躬览?今列舆图于首,庶不出庭际而一方之大略可指掌见矣,守土者畴不动保厘之念?”(清顺治十六年《涉县志》)《建置》卷记述城池、公署、仓储、河渠、桥梁等内容,“涉,距邺几及三百里,孤悬弹邑于万山中,壤接上党,为中州边鄙,崇墉深堑,安可泄视?若夫公署所以宣化临民,仓储所以备灾救患,河渠所以因利惠农,举凡庶政所在,孰非有司责守?均未可听其颓废也。莅兹土者,谅有同心耳。”(清康熙五十三年《涉县志》)《学校》卷记述儒学、圣训、祀典 、名宦祠、乡贤祠等内容,“学校为政治根本之地,非徒论秀书升、养育人材已也。礼乐制度,养老尊贤,圜桥观听,风俗转移,皆于学焉成之。我国家重道崇儒,天章云焕,至圣有颂,四子有赞,系昭代弘文,训饬士子有文,亲简学使,万寿开科,作人之化,千古莫及。涉虽小邑,际此昌期,自应人文蔚起。莅兹土者,岂敢视学校为簿书所,或缓而不殚心厥职欤?”(清康熙五十三年《涉县志》)《籍赋》卷记述户口、田赋、丁地等内容,“周设大司徒,纪生齿之登耗,赋税之常额。倘伪增户口,催科过急,如民命何?必调剂而均节之,俾里闬安堵,则壤成赋,令今日即成周可也。我涉僻壤耳,民贫地瘠,所望良牧,尤当轸念。”(清顺治十六年《涉县志》)
涉县旧志的教化功能突出。能起到教化作用的莫过于先进人物,古代方志半人物,“其嘉言懿行则书之,诪张匪彝则阙如,崇厚道也,犹《春秋》‘善善长而恶恶短’之意也。”(10)在《秩官》卷设“名宦”,秉笔直书为民做主的“父母官”,“涉之名宦,汉唐湮没不传,元明以来,德泽所被,历历可考者,俱炳然邑乘,百世不能忘也。谅为君子当如是耳。”(清康熙五十三年《涉县志》)《选举》卷将全县的优秀学子名列榜上,“我涉山高水长,钟奇孕秀。宋明之间,英贤辈出光耀邑里者,固班班邑乘也。我国朝立贤无方,制科之外,恩、拔、岁、副均为正途,士子应运而兴,翱翔云路,孰非王国之桢乎!”(清康熙五十三年《涉县志》)《人物》卷,既记忠节、贤达,又录孝行、义行,既收耆德,又集壸德,“古涉为山水奥区,其精英灵秀钟之为人物者,岂无琦瑰卓荦之英出于其间乎?只以载籍未备,乃其人竟寥寥焉,姑纪其所闻者如此。若于他书有考、志铭有得者,续而入之,是所望于后之君子。”(清顺治十六年《涉县志》)书中记载赵用、李荣、王金等人,饥荒年出谷赈灾的义举彪炳日月。尚坤,“其友王堂尝寄金于其家,时漳水涨发,庐舍多漂没,坤负其金避高树上。水定,归原金于堂。堂分一半以谢,卒不受”的高贵品质灼然可鉴。李富年,“家贫。一日拾金于路,守待其人,还之”的事迹感人肺腑。
四、涉县旧志编纂得失
涉县旧志一览表
年代主修及
身份字数(万)原藏书地址志文篇目存遗情况
明嘉靖三十七年
(1558年)2宁波市天一阁图考、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山川、风俗、物产、田赋、户口、职官、封建王府官、兵防、形势、桥梁、公署、学校、科目、祠祀、陵墓、寺观、古迹、名宦、人物、孝义、灾祥、杂志存
明万历二十六年
(1598年)李天柱
(知县)湖北省图书馆舆图、建置、官秩、籍赋、选举、人物、丛记、遗文,共8卷遗
明万历四十五年
(1617年)任澄清
(知县)湖北省图书馆遗
清顺治六年
(1649年)杨其廉
(副使)湖北省图书馆十二卷,八纪,五十九目遗
清顺治十六年
(1659年)刘璇
(知县)11湖北省图书馆卷一舆图,卷二建置,卷三官秩,卷四籍赋,卷五选举,卷六人物,卷七丛记,卷八艺文存
清康熙三十年
(1691年)杨以兼
(知县)涉县档案局遗
清康熙三十二年
(1693年)左印奇
(知县)涉县档案局遗
清康熙五十三年
(1714年)黄泽
(知县)8首都图书馆元:卷一星野,卷二疆域,卷三建置;亨:卷四学校,卷五祠宇,卷六籍赋;利:卷七职官,卷八名宦,卷九选举;贞:卷十人物,卷十一丛志,卷十二艺文存
清嘉庆四年
(1799年)戚学标
(知县)12涉县图书馆元:卷一疆域,卷二建置;亨:卷三政典,卷四秩官,卷五选举;利:卷六人物,卷七杂志;贞:卷八艺文存
民国二十一年
(1932年)张晓屏(教育局长)7河南省档案馆舆地、建置、民政、武备、实业、财政、交通、教育、选举、古迹、民生、外交、人物、艺文存
涉县地处全山区,自古地瘠民贫,在裙带关系盛行的封建社会,到涉县任职的官员大多为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博古通今的有真才实学而无后台背景的知识分子。涉县旧志的编修由地方官主导,十本旧志中七本的主修者为本县在任知县。他们或因上级要求纂修,或出于资政需要主动编修,并且身体力行,亲身参与修志,或发凡起例精心编纂,或笔削润色呕心沥血。涉县旧志的机构比较完备,体例基本成熟,内容比较全面,语言比较精美,考证比较详细,因此质量和可信度比较高。
涉县旧志的修志机构完备。如清顺治十六年《涉县志》,修志机构设总裁、提调、督理、较梓、同较、纂修、评论、订正、采辑,人员达24人。清康熙五十三年《涉县志》,修志机构设总裁、鉴定、鉴阅、重修、参较、纂修、较正、督工,人员达42人,可谓队伍庞大。清嘉庆四年《涉县志》,修志机构设总修、分修、采访,人员达34人,其中采访25人。章学诚《修志十议》主张“提调专主,决断是非,总裁专主,笔削文辞;投牒者叙而不议,参阅者议而不断,庶各不相侵,事有专责”。(11)可见必要的机构,适当的人员,合理的分工,都是保证志书质量的必要条件。
涉县旧志的体例成熟,谋篇布局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逻辑性。如清顺治十六年《涉县志》目录中说:“传曰:盛朝统一疆域,海宴河清,尚志以纪盛,固矣。然分符致治,必遵职方氏、披舆胜,故首先《舆图》。《舆图》明而后建置不紊,故次之《建置》。建置立而后君子、野人有定分,故次以《官秩》。官秩叙而禄养、食货有成法,故次之《籍赋》。然既富方谷,人才可以辈出,故《选举》次之。《语》云:十室忠信,亦不乏人。矧以太行、清漳钟秀挺异,岂无一二英标奇节表表者乎?《人物》次之。以至灾祥代有,天之仁爱,以示儆戒、验休咎,甚不可忽也,《丛记》次之。若夫文以志实,已各因类附见矣。间有言情写志,各立标题,或大方君子至止履地、寻胜寄怀,亦文献之一征也,故终之以《艺文志》焉。”
涉县旧志的内容丰富。方志作为一方之全史,可横陈百科,纵贯古今。以清顺治十六年《涉县志》卷之一《舆图》为例,设分野、图考、沿革、疆域、山川(附洞与形胜)、土产、里社(附镇)、风俗、古迹、丘墓等10个目。其“沿革”,从春秋记到清代,并附录《重修涉县记》一文。其“山川”,记载16山、2河、5泉、3洞、1岭,在“青头山”、“熊耳山”下附录著名的游记、诗文。其“丘墓”,有“论曰:正人君子虽没,而其精英之气或结为星辰,或流为江河,或孕为芝兰,或钟为麟凤,则固无所不之也。而其体魄,则必有所藏。藏之者,妥之也,且使百世而下,瞻墟墓之所在,起‘高山景行’之思焉。”收录古今名人墓13座,在“宋崔国华墓”“直隶两淮盐运副使杨其廉墓”下附录墓志,在 “封山东监察御史李绍墓”“大理寺左少卿李栋墓”下附录墓志铭。辛亥革命后,方志内容体现了推翻清王朝以后的时代精神,符合黎锦熙先生的“续、补、创”(12)的修志方法,增创实业、交通、教育、民生、外交等内容,其中实业记述农林、农业状况、物产调查表、农业技术、渔牧 工业、商业、集镇等方面情况。正如中指组邱新立主博士所讲:“近代方志承袭历代修志传统,继续发展,并吸取西方近现代科学方法,无论在修志宗旨、编辑体例、章、内容上都有不同程度的创新。其变革与进步,顺应了社会的发展;其取得的成果,启发了后来的修志工作,为现代社会方志的变革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鉴戒。”(13)民国21年(1932年)《涉县志稿》中的地图绘制已脱离了明清时期手绘示意图的原始状态,与现在的科学制图的效果基本相当。
涉县旧志的语言精美。如收录的明代万历四十三年涉县知县任澄清的《白云亭记》中写道:“而吾何以名吾亭?岂亭依云耶?抑云依亭耶?会心不远,惟人自识取耳。引而伸之,则栋宇插天,云为盖也;烟景当户,云为屏也;八窗玲珑,云为锁也。若夫清泉一派,莫非云影之徘徊;空林万壑,尽是云气之铺堆。故登斯亭也,真可以空宇宙,可以脱尘嚣,可以梦庄生之蝶,可以御列子之风,可以餐朝霞而茹秋英。我与白云第觉其同一悠悠而已矣。虽然,云有卷舒,而敛之还归于太虚;心有动静,而约之还归于退藏。故能悟白云之趣,则可以缘境而寄情,亦可以得心而忘象。”收录的明代参政张应登的《游奉圣寺记》中写道:“山以龙胜,龙以寺胜,寺以柏胜,柏以烟胜,而今又以名公之游为一胜矣。不有纪述,胜将何传?”诸如此类精美语言随处可见,既有文学韵味,又含哲学思辨,体现了编修者深厚的文学素养和深邃的思想意蕴。
涉县旧志征集考证比较详细。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在《修志十议》中提到:“议征信:邑志尤重人物,取舍贵辨真伪。凡旧志人物列传,例应有改无削;新志人物,一凭本家子孙列状投柜,核实无虚,送馆列传。此俱无可议者。但所送行状,务有可记之实,详悉开列,以备采择,方准收录。如开送名宦,必详曾在何职,实兴何利,实除何弊,实于何事有益国计民生,乃为合例。如但云清廉勤慎,慈惠严明,全无实证,但作计荐考语体者,概不收受。又如卓行,亦必开列行如何卓;文苑,亦必开列著有何书,见推士林;儒林,亦必核其有功何经,何等著作,有关名教;孝友,亦必开明于何事见其能孝能友。”(14)以清嘉庆四年《涉县志》卷六《人物类》为例,记载忠节4人(宋代2人、明代2人),贤达19人(战国1人、汉代1人、宋代1人、明代11人、清代5人),孝行37人(宋代2人、明代11人、清代24人)、义行31人(明代13人、清代1人),耆德35人(明代6人、清代19人),壸德165人(宋代1人、明代41人、清代123人),合计291人。这将近300人的各类人物,事迹各不相同,可见征集考证下了很大功夫。
当然,涉县旧志也有诸多不足之处。除了封建社会 为宣传帝王封建统治内容,不彰劳动人民功绩的通病外,还有以下互相抄袭、前后矛盾、超纲越体、参杂迷信、隐恶掩宄、体制遏阻等方面的不足。
互相抄袭。涉县现存4本明清时期旧志,叙事不立断限,内容互相抄袭,大量重复,比如职官中的知县、典史、教谕、训导等,选举中的进士、举人、岁贡等,人物中的乡贤、名宦、孝义等,以及灾害、艺文部分,大都是前志记载过的,后志又记载一遍。正如李泰棻所批评的一般旧志多属“奉命纂修,往往徒应功令,临事网罗,官吏视为具文,乡绅资其斗升。粉饰太平之具而已。”(15)涉县旧志机械重复多,内容和方式创新少。
前后矛盾。如同是《涉县志》记载涉县沿革,明嘉靖三十七年和清顺治十六年为“春秋时属魏”,清康熙五十三年和民国21年为“春秋属晋”,清嘉庆四年为“春秋属卫”。而清嘉庆四年《涉县志》,在卷一《疆域类·沿革》中说:“春秋属卫”。而在卷七《杂志类·考辨》却说:“‘春秋时,涉属卫’,此相沿旧说,非实据也。‘卫’在今卫辉淇县,相距四百里,未必广地至此。”
超纲越体。“地方志是一方文献,而‘皇言’‘圣谕’之类,属之一国,不属一方,载之方志,于义何据?”(16)而清康熙五十三年《涉县志》连篇累牍地全文载录康熙三十三年御制《先师孔子赞》、《四配赞》,康熙五十一圣谕,康熙四十一年御制《训饬士子文》等,超出地方志的记述范畴。清嘉庆四年《涉县志》中《艺文》卷,收录记24篇,序4篇,杂文13篇,诗66首,篇幅占整部志书的一半,这与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提倡的艺文为著述目录的观点背道而驰,犯了像文选不像志书的毛病。(17)
参杂迷信。如乡贤中的陈璘“知井陉县。一廉如水。有狼害民子,公牒告城隍,果得其狼抵罪,给养其民。又境有飞蝗,公祷于天,蝗越境去。”再如李应兆的《敕封灵应伯记》中记载涉县城隍助官军剿匪、拦截杀人凶犯、托梦知县驱逐蝗虫等怪异之事,荒诞不羁。
隐恶掩宄。涉县旧志大都只记载忠烈,不记载奸宄,美其名曰“隐恶扬善”。坏人作恶,往往是直接或间接造成忠烈的原因,因此,所谓隐恶,相对而言,正是助人作恶而无警于惩戒;同时也不能完整地表达“忠烈”的形象。况且,志书标为“一方之全史”,既然是全史,就应该忠奸并载,善恶全具,不然,志书就只能算述善篇或忠烈录了。让奸宄逃于史笔,丑恶佚于志乘,不知而佚,有失严谨之意;知而不载,尤失史家之德,故“隐恶扬善”之说不足为训。(18)
体制遏阻。官府不支持个人修志,导致部分历史资料散失。如明末进士、长垣县知县、两淮盐运副使,本县南岗村人杨其廉,利用一年两个月时间于清顺治六年编成《涉县志》。“余虽抱疴履乱,剞劂乏资,邑志之版行,同类方共嗤为迂,而不知守土者既弗暇校裁,乡荐绅又莫肯专任其事。余盖有不得已焉耳!则亦有不得已焉耳!”因无钱出版,以致志书至清顺治十六年即残缺,仅存其序。民国时期全国编修方志达一千一百多部,多为县志,然而涉县教育局长张晓屏等撰写的县志采访稿终未成书。
注释:
(1)(2)仓修良著:《方志学通论》,齐鲁书社,1990年版。
(3赵彩林主编:《涉县志》,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8年版。
(4) 樊春楼、王苗叶主编:《涉县教育志》,中华书局,2003年版。
(5) 樊春楼主编:《明清民国涉县志校注》,中华书局,2008年版。
(6)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7) 路石、许禾钢:《董一博方志论文集》,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8)樊春楼主编:《明清民国涉县志校注》,中华书局,2008年版。
(9)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0)樊春楼主编:《明清民国涉县志校注》,中华书局,2008年版。
(11)张树棻纂集,朱士嘉校订:《章实斋方志论文集》,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1983年重印。
(12) 黎锦熙著:《方志今议》,岳麓书社,1983年版。
(13) 邱新立:《中国近代转型时期的方志研究》,2003年。
(14)张树棻纂集,朱士嘉校订:《章实斋方志论文集》,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1983年重印。
(15)李泰棻著:《方志学》,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
(16)李明著:《新方志编纂实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
(17)张树棻纂集,朱士嘉校订:《章实斋方志论文集》,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1983年重印。
(18)路石、许禾钢:《董一博方志论文集》,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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