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组图片出自《亚东印画辑》。
缠足一种陋习。
郑观应(郑观应在所著《盛世危言》中提出的主张有)
在中国古代审美观念上,所谓的女性美就是要体现出她们“阴柔”的一面,就是娇小、柔弱、娴静以及要有柔和的曲线等等。自“小”而言,樱桃小口、瓜子脸、杨柳细腰都是女性美的特质,至于脚也不例外。
学者高洪兴专业著作《缠足史》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在明清时期进入鼎盛。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的也不在少数。
缠足的老妇人
缠足的年龄一般都在会走路以后才开始,所以大概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就开始裹脚。佐仓孙三《台风杂记》:“少女至五六岁,双足以布分缚之渐长渐紧,缠使足趾屈回小于蜷,倚杖或人肩才能步。”郑观应《盛世危言·女教篇》:“妇女缠足……或四五岁,或七八岁,严词厉色凌逼面端,必使骨断筋摧……”
缠足的过程是很痛苦的。
宋朝车若水在《脚气集》:妇女缠足……小儿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的小来不知何用。
清朝李汝珍在《镜花缘》:吾闻尊处向有妇女缠足之说。始缠之时,其女百般痛苦,抚足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当此之际,夜不成寐,食不下咽,种种疾病,由此而生。
缠足的样子
脚裹一般都在秋季天气凉爽的时候开始裹,清人顾铁卿《清嘉录》说:“八月廿四日,煮糯米和赤豆作团祀灶谓之餐团,人家小女子皆择是日裹足,谓食餐团缠脚能令胫软。”因为裹脚要拜小脚娘,而八月廿四日是小脚娘的生日,所以大部分的女子都会选择那天开始裹足。
缠足的样子
在明朝是否缠足成为社会地位、贵贱等级的标志,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
缠足侧面
清廷推行“剃发令”,汉族男子剃发。同时也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目的,一些人以所谓的“男降女不降”而沾沾自喜。
1912年3月,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下令内务部通伤各省劝禁缠足,“其有故违禁令者,予其家属以相当之罚”。但是这并未阻止人们缠足的热情,这组图片发表于昭和七年十二月也就是1932年12月。
缠足前洗脚
一般人洗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但是对缠足妇女来说却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缠足妇女一双脚裹好以后,最怕让人看到,所以一般都是躲在房里。同时步骤多,准备的东西也多,不是光洗洗就完事了,还要仔细清理一遍,不然是有可能烂的。
包脚
洗干净后换上一条洗净的裹布缠起来,缠的时候每一层都得紧,紧到极紧,保证能穿进鞋子。
穿上袜子
脚裹好了才着袜穿鞋。
穿上鞋子
一个手可以握住的三寸金莲
当时卖鞋子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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