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以来,天意不可违,人言不足畏,祖宗之法不可变成为了清廷统治者的口头禅,满清统治者凭着无坚不摧的战马铁蹄,肆无忌惮的穿梭在我中原大地。
满清十大刑酷(满清十大酷刑是哪)
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自满清入关以来,中原百姓无一不是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康乾盛世,只不过是一个天大的谎言,是饥饿的盛世。
在满清鞑虏统治中原的短短二百七十六年里,中原人口就发生了三次历史性的大锐减。
第一次满清入关,辗转三十七年的屠杀,中国人口灭亡八千六百万,占当时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也就是说,每一百个人中,就有八十个人被杀。第二次的白莲教起义,人口总数直接从三亿骤减为两亿。第三次太平天国运动,又死亡两亿多人。
这一串串数字的背后,是对清廷鞑虏血的控诉。越到帝国后期,清廷统治者越是惨无人道。勾结八国联军坑杀义和团运动,数十万的爱国志士,没有倒在洋鬼子的枪下,却死在了自己人的手中。
在八国联军入侵后,还发生了一件十分讽刺到事情:英国人觉得中国的刑法太惨无人道,要求慈禧太后废除清朝的酷刑,改同英国接轨。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虽说满清酷刑确实残忍,但英国人有这么好心吗?
原来,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后,满清被迫打开了国门,一时间,不少的外国人来中国淘金,其中也有不少的英国人。
而这些外国人在中国自然是以“洋大人”自居,自高自大,嚣张跋扈,难免会触碰中国的刑法。
犯了法自然要由当地的政府和法律来审判,即使是外国人,也不敢明目张胆的拒捕,毕竟这是不占理的事,稍一不留神,就会被清朝统治者拿以把柄,驱逐出境。
但中国的法律太残酷了,审讯过程中使用夹棍,老虎凳,竹板等等酷刑是家常便饭的事情。最轻的刑法也是鞭笞,俗称打板子。
这些酷刑中国人受得了,娇生惯养的外国人可受不了,那怎么办呢?
英国人想了这么一个办法,在签订辛丑条约后,英国人又与清廷签订了《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该条约规定,清朝的法律要以英国的为模板草拟,要以英国为标准,重新修订法律。
在没有重新修订法律之前,英国人在中国境内犯了法,由英国执行“治外法权”,就是说英国人在中国到犯了罪,不接受清廷政府的裁决,而由英国人来审判。
一向懦弱的慈禧太后不敢反对,只能答应。但是当时的法律是只要有犯人的口供,其他的人证,物证可以全部省略。
所以在当时,屈打成招的风气很普遍。甚至很多官员,离开了屈打成招,甚至不知道还能怎么审案。新法律一颁布,各地的案子瞬间堆积如山,官员们猛地一下改变套路,竟然都无从下手了。
新法案困难重重,自然而然就不了了之了。各地的官员阴奉阳违,实际上还是该咋办咋办。此事也在当时传为笑柄,讽刺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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