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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招生考试史料及实物的通告

关于征集招生考试史料及实物的通告我院正在建设贵州考试史馆和编撰《贵州教育考试史》续集。现面向全社会征集相关史料及实物

我院正在建设贵州考试史馆和编撰《贵州教育考试史》续集。现面向全社会征集相关史料实物,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征集内容

(一)我省招生考试事业发展各时期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的文字、照片、音频视频资料。

(二)与我省招生考试相关的重要文献、教育档案、会议记录、图书、图表、图纸,各类媒体报道贵州考试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报刊资料等。

(三)党政领导、知名人士视察、指导招生考试工作的照片、资料、相关报刊和赠言手迹、纪念品等。

(四)重要人物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题字、题词、贺信、贺电、文字作品等。

(五)个人与我省招生考试相关的回忆录、自传、笔记等。

(六)在推动我省招生考试事业发展进程中获得上级部门表彰的奖杯、奖牌、奖章、证书等。

(七)各时期招生考试工作中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办公用品,如打印机、油印机、装订器等。

(八)各时期的考生准考证、体检表、试卷、录取学生名册、毕业证等物品。

(九)各高校各时期校徽。

(十)各时期使用过的各类工作证、纪念章等。

(十一)各类有意义的会议、活动照片。

(十二)其他能反映我省招生考试事业发展历程、具有历史性、价值性、文化性的史料实物。

征集方式

(一)自愿捐赠。接受单位、个人的无偿捐赠。凡属自愿捐赠的资料及物品,本馆将建立捐赠档案并颁发捐赠证书。

(二)复制仿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或实物,收藏人有保存所有权意愿的,本馆可代为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归还收藏者,或由捐赠者捐赠复制品。

征集时间

(一)集中征集时间: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

(二)长期接受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全省招生考试战线工作者、离退休老同志及社会各界人士捐赠史料实物。

征集要求

(一)资料提供者所提供的史料应真实、可靠、权属明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

(二)如提供照片的电子版,不可用修图软件对内容进行修改、增删或压缩;提供音像资料须主题鲜明、内容完整、画面清晰流畅,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提供实物的,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三)所征集的各类史料应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翔实、准确无误,能反映各个时期我省招生考试事业的历史和成就,体现招生考试战线优良传统和精神,激发广大招生考试战线工作者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工作学习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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