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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司法部纪检监察组

驻司法部纪检监察组本期提要公元429年,裴松之《三国志注》成书。陈寿《三国志》叙事颇为简略。裴松之的注博引典籍,广增异闻,补充众多重要史事,大大丰富了后世对三国历史的认识。同时

本期提要

公元429年,裴松之《三国志注》成书。陈寿《三国志》叙事颇为简略。裴松之的注博引典籍,广增异闻,补充众多重要史事,大大丰富了后世对三国历史的认识。同时,裴注还开创了新的注释体例,保存了大量魏晋时期的历史著作,反映了中国古代史学发展壮大的过程。其学术贡献,在史学注释作品中是独一无二的。

公元420年代的最后一年,也即南朝刘宋元嘉六年,裴松之完成宋文帝指定的为陈寿《三国志》作注的任务,《三国志注》正式成书。宋文帝览读之后,称赞说:“此为不朽矣。”诚如此言,裴松之《三国志注》开创新的注释体例,博引典籍,广增异闻,补充众多《三国志》失载的重要史事,使人们能够对三国历史有更为详尽的了解,确实是一部传世经典。同时,隋唐以后,大量魏晋时期的历史著作散佚,而这些著作因《三国志注》的注引才得以保存流传。今天借此方能探知魏晋史学的大体风貌,理解中国古代史学发展壮大的轨迹。裴注的功绩因此就显得更不可磨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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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松之《上三国志注表》

陈寿《三国志》成书于西晋太康年间(公元280—289年)。汉晋之际的学风,崇尚清简。《三国志》受此影响,叙事上追求简约精审。全书分《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和《吴书》二十卷,计三十六万多字,叙述魏、蜀、吴三国历史及其复杂互动历程,简洁凝练,毫无冗杂之感。故问世之后,深受时人赞誉和推重:“时人称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但经过一百多年,到晋宋之际,学术风气发生变化。人们更重视知识的丰富与详备。有学者甚至用“知识至上”来概括南朝学风的特点。学风转变,刘宋时人对《三国志》的评价就不同了,简约反而成为缺点,认为此书“失在于略,时有所脱漏”。加之《三国志》成书后,又有不少反映三国历史的著作涌现,陈寿《三国志》遂不能满足刘宋时人详尽掌握三国历史的要求。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宋文帝于元嘉五年(公元428年)下诏裴松之,让他为《三国志》作注。

裴松之(公元372—451年),字世期,祖籍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他出身高门,二十岁就做了东晋的殿中将军。刘宋建立,他历任清要官。文帝时为中书侍郎、司冀二州大中正。裴松之用了一年左右的时间,即高效完成“奉旨寻详”的工作。据统计,裴注引书“经部二十二家,史部一百四十二家,子部二十三家,集部二十三家,凡二百一十家”,注文多达三十二万字,仅比《三国志》正文少四万余字。可谓取材宏富,用功甚勤。裴注的内容,按照裴松之自己的说法,主要分为补阙、备异、惩妄和论辨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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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松之注《三国志·武帝纪》

所谓补阙,就是补充《三国志》记载简略或遗漏的人和事。具体说来,就是清代《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所言:“传(即《三国志》)所有之事,详其委曲;传所无之事,补其阙佚;传所有之人,详其生平;传所无之人,附以同类。”这类注文最多,构成裴注的主体,对于深入了解三国历史,是极为重要的。如曹魏屯田,是曹魏解决军需困境和经济问题的关键制度。陈寿记载颇为简略,分别在《魏书·武帝纪》和《任峻传》,总计用五十四字叙述。而裴注引用王沈《魏书》,补充一百四十七字,全面记录曹魏屯田的背景、过程和效果。又如曹操的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07年)八月令,是曹操不拘品行以招揽人才的重要举措。《三国志》并未记载,而裴注引王沈《魏书》作了补充。再如曹丕《与吴质书》,是建安文学名篇。《三国志》所录不过二百字,而裴注详引鱼豢《魏略》,所载多达八百余字。再如王弼是正始玄学的代表,《三国志》仅以二十三字记之。裴注引何邵《王弼传》补其生平与学说,引张华《博物志》介绍家世,引孙盛《魏氏春秋》反映时人评价,为后世研究魏晋玄学,提供了重要史料。纪传体史书,人是灵魂。裴注还补充了四十二个《三国志》未曾提及的人物,这其中就有著名的发明家马钧。正是从裴注中,我们得知他发明了织绫机,制造过指南车。

所谓备异,就是保存不同记载。所谓惩妄,就是考辨其讹误之处。裴松之一般是在《三国志》所叙史事下,补引其他史籍的异说,再以“裴松之案”的形式,考辨陈寿或其他史家的讹误,以求明确历史真相。如诸葛亮与刘备初次相见之事,《三国志》所载为刘备“诣(诸葛)亮,凡三往,乃见”。但鱼豢《魏略》、司马彪《九州春秋》所叙不同,言其为诸葛亮主动拜访刘备。裴氏将《魏略》记载列入注中,此为备异。裴氏进而对此说加以辨析,据诸葛亮《出师表》“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指明“非亮先诣备”,此为惩妄。显然,备异与补阙性质相同,属于史料的搜集整理。而惩妄则是史实的考证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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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写本《三国志·步骘传》

所谓论辨,主要指裴松之个人的史事议论、人物评价和史学批评。裴松之作注,除增广事实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目的:“总括前踪,贻训后世”,也就是汲取历史经验教训。裴氏经常通过自评或引用他人评论来发表对史事人物的看法。如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操攻取荆州后,欲东下消灭孙吴。谋臣贾诩另有主张,认为不如安抚荆州百姓,使之安土乐业,则无需征战而孙吴自服。陈寿叙事说:“太祖不从,军遂无利。”表明陈氏是赞同贾诩的。裴松之却不以为然。他批评说:“臣松之以为诩之此谋,未合当时之宜。”接着全面分析当时的割据形势,指出此时为实现统一之良机,曹操南下灭孙吴的行动,“非失算也。(贾)诩之此规,为无当矣。”今天看来,裴注中此类对人物史事的议论,颇多保守迂腐之见。但裴松之对于魏晋史学著作的批评,却是很有道理的。

裴松之对魏晋时期的大多史著都不满意,都有批判。他特别强调史书应“直书实录”。根据这一准则,裴氏批评鱼豢《魏略》有“妄说”,谢承《后汉书》有“妄记”,王隐《晋书》有“虚说”,干宝《晋纪》有“疏谬”,张骘《文士传》“虚伪妄作”。对于乐资《山阳公载记》和袁暐《献帝春秋》,裴氏的批判尤为尖锐,说他们“轻弄翰墨,妄生异端”,是“史籍之罪人”。对于陈寿《三国志》,裴氏也并不手软,批评他撰述类传之时,没有坚持“以事类相从”的原则,导致“夜光”(月光)与“蒸烛”(火炬)同传,“失其类矣”。裴松之通过此类注文,表达了他对史书撰述原则和撰述体例的独到见解。

总体来看,裴注不仅增补历史记载,而且考证历史真相,讨论史著得失。这种注释取向,是此前没有过的。

我国自东汉时期起,逐渐有对历史著作的注释。体例上,史书注释一直受经书注释影响,内容主要局限于音义解释、名物训诂。不论是徐广注《史记》,还是服虔、应劭、韦昭、晋灼、蔡谟注《汉书》,都是如此。而裴注将注释重点转至历史事实的增补和考订上,这等于摆脱经注范式,开创了新的注释体例。同时,其意义还不止于此。由于注经与注史不同,注经是为阐释义理,名物训诂即可达到目的。注史则是为探明历史真相,仅有名物训诂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裴注以增广事实为注释取向,这实际上意味着史学脱离经学而获得独立。

今天我们提及古代典籍的分类方法,最熟悉者莫过于“经、史、子、集”四部。这个分类中,“史”居第二,非常显眼。但史部取得这个位置,有着一个后来居上的发展过程。西汉时期,刘向刘歆父子校订皇家图书,编订总目录,称为《七略》。其中有《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等,却根本没有史书的独立位置。《战国策》《史记》等都被列入《六艺》之“《春秋》”家,处于经书的卵翼之下。到了西晋,秘书监荀勖编《中经新簿》,他将群书分为甲、乙、丙、丁四部,其中丙部有史记、旧事等。史学才摆脱经学附庸的地位,开始独立成为一个门类。东晋时著作郎李充厘定四部,调整荀勖次序:五经为甲部,史记为乙部,诸子为丙部,诗赋为丁部。史书升格,成为“乙部之学”。这种调整被《隋书·经籍志》继承,并用“经、史、子、集”取代“甲、乙、丙、丁”,一直沿袭至清。史学何以在两晋时期独立呢?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魏晋时期出现了大量的史学著作。也正是依靠这些史著,裴松之才能实现注释体例的突破。史学的独立与史注的独立,步调是相一致的。今天,我们阅读裴松之《三国志注》和它所保存的魏晋史著,还能感受到这种步调。

(本栏目总撰稿为卜宪群,本期作者为山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连雯)

大事记

公元420年

六月,晋恭帝禅位于宋王刘裕,刘裕称帝,建立刘宋,改元永初,改《泰始历》为《永初历》。

公元421年

北凉国主沮渠蒙逊进攻敦煌,西凉国主李恂自杀,西凉亡。西域诸国皆称臣朝贺于蒙逊。

宋武帝刘裕杀晋恭帝。

公元422年

宋武帝刘裕崩,以檀道济、徐羡之、傅亮、谢晦为顾命大臣,太子义符继位,是为宋少帝。

北魏南侵,克滑台(今河南滑县附近),陷青、兖诸郡(今山东西部、河南北部一带),进逼虎牢(今河南荥阳西南部)。

公元423年

北魏陷洛阳(今河南洛阳),克虎牢,据司、兖、豫诸郡(今河南东南,山东西南一带),夷许昌(今河南许昌)而还。

北魏明元帝拓跋嗣崩,子拓跋焘继位,是为太武帝。

公元425年

北魏遣使于宋,两朝通好。

大夏国主赫连勃勃死,太子昌继位,改元承光。

北魏五路并进伐柔然,柔然部落大惊,绝迹北走。

公元429年

北魏太武帝诏崔浩等续修国史,叙成《国书》三十卷。

宋文帝命裴松之注《三国志》,七月,书成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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