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间散存民族档案文献遗产损毁流失问题。如云南省散存民间的纸质民族文献有数十万册(卷),由于档案意识薄弱、生存环境恶劣,加之受经济利益影响,近年来,正以每年上千册(卷)的速度在流失。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有一位精通彝文的毕摩,保存着60余部彝文古籍。多年来,这位毕摩一直在寻访传承人。然而,由于主持祭祀活动的毕摩已难维持生计,没人愿意承袭其衣钵。毕摩去世后,因为不知古籍的珍贵,家人将这些古籍当作毕摩的随葬品焚烧。其他尚存民间的纸质民族文献大多存放在破旧的箱子或麻袋中,有的藏于楼板夹层,有的藏在烧火煮饭的灶房里,保管条件恶劣,破碎、发霉、受潮、虫蛀和毁坏现象普遍存在。国外或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些不法分子看到民族文献的商业价值,深入云南民间购买并贩卖到沿海地区或国外,被收购的有瑶族古籍、东巴经书、藏族唐卡绘画及彝文古籍等。如丽江古城里有人偷卖东巴经书,有的东巴经书则被人偷到广州市场出卖,其价格已由收购时的数百元、上千元升至万元。而辗转流失到国外的有2000多册。值得关注的民族金石档案大多裸存野外,生存环境更为恶劣。如广西武鸣县罗波镇一寺庙之中原存有30多块反映当地民族宗教情况的碑刻,石碑不断被迁移作为它用,或为洗衣台的洗衣石,或被铺彻在村口的涵洞底下,迄今都已流失殆尽。
再如据云南省民委古籍办统计,2000年,全省精通本民族语言文字并初通汉语的民族老人尚有数百位,近年来,由于年高体衰,每年有数十位相继离世。又如从1986年开始,广西卫生厅就着手搜集整理民族医药古籍,如今已经搜集到手抄本170多本。据调查,民间许多珍贵的医药手抄本被当成废纸烧掉,一些诸如师公戏等靠口传心授的口碑古籍也因为缺乏传承人而渐渐失传。2.众多管理机构民族档案文献遗产损毁流失问题。受体制设置等因素影响,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群艺馆、政协、方志办、民委古籍办或民族研究所等单位都征集到大量的民族档案文献遗产,受自然因素影响,加之保管条件简陋,二次损毁流失问题仍然存在。据统计,蒙古文文献总量达13000多种,这些蒙古文原件多为各单位保存,损坏亦很严重。内蒙古社科院图书馆馆藏蒙古文古籍6280种,由于年代久远,其中的许多珍品均有残损。如蒙古著名的民族英雄史诗《格斯尔》已有破损,其中的第11章残缺更为严重,许多重要内容不能释读。云南楚雄州图书馆所珍藏的14卷彝文手稿古籍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其中2本古籍已经破损通洞,前后残损的有8卷。值得注意的是西部各地民委古籍办都征集保存有大量的民族古籍,由于管理条件简陋、管理松懈,损毁流失问题更为严重。
如云南省民委古籍办收集到的5000余册(卷)民族古籍大多用自制的土纸、墨和竹笔写成,纸质坚韧,自然老化问题严重,90%的都已破损。这些古籍中损毁最为严重的有2000余册(卷),有的被烟熏得漆黑,有的被虫鼠撕咬成粉末,亟待修复抢救。又如新疆古籍办收藏有民族古籍4447册(件),各地州市民宗委古籍办收藏4752册(件)。其中,伊犁州民宗委有700册,巴州民宗委74册,博州民宗委140册,昌吉州民宗委400册,克州民宗委380册,阿勒泰地区民宗委451册,塔城地区民宗委326册,哈密地区民宗委398册,吐鲁番地区民宗委200册,阿克苏地区民宗委256册,喀什地区民宗委古籍办800册,和田地区民宗委古籍办474册,乌鲁木齐市民宗委144册,克拉玛依市民宗委9册。[1]许多单位都没有专门的收藏室和保护设备,部分档案用蛇皮袋装在阴冷的房间里,有的甚至遭受雨淋而损毁。
西部民族档案文献遗产分散保存因素分析
1.历史遗存因素。在各民族历史发展过程中,掌握民族文化的大多是民族土司、土官、头人、喇嘛、毕摩、和尚、巫师、寨老、民间歌手等,建国后,这些民族知识分子所保存的民族文献一般都传给子女或徒弟。以彝族毕摩为例,云南楚雄州禄劝县著名的彝族毕摩张兴生于1930年,为毕摩世家,6岁开始从父学习毕摩知识。张兴毕摩家传彝文古籍众多,曾将上百部捐献给国家。该县另一彝族毕摩李天贵生于1915年,为六代祖传巫师,6岁开始从父学习彝文。他原有祖传、师传彝文古籍120余部,中有近百部被抄掠损毁,其后将18部捐献给楚雄彝族文化研究所。再以云南省勐海县佛寺傣文经书的遗存情况为例,勐遮乡的曼垒寺遗存有傣文经书76种451册,曼刚寺有44种172册,曼短寺有31种201册,曼纳麻寺有27种101册,曼柔寺有19种125册;打洛镇的曼厂寺遗存有56种248册,曼掌寺有34种201册,曼蚌寺有82种554册,曼景寺有27种64册;勐混乡的曼蚌寺遗存有49种422册,曼养寺有46种315册,城子寺有35种213册。[2]历史遗存因素是西部民间散存有大量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重要原因。2.文化传承因素。民族档案文献遗产是承载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媒介,其传承尤其是非物质档案文献遗产的传承,除文字记录传承外,大多是以民族性的集体传承为主。
如盘王节是瑶族祭祀始祖的重大宗教节日,每年农历十月十六举行。节日短则三天两夜,长达七天七夜,除举行大型的祭祖仪式外,更以跳鼓舞和唱盘王歌以及反映历史、生产、爱情的民歌为主要内容。《盘王歌》又称《盘王大歌》、《盘古书》、《大路歌》等,主要叙述人类、民族、天地万物的形成和发展,以及瑶族祖先迁徙发展和生产生活情况,是研究古代瑶族社会历史、文化科技、宗教祭祀、经济生活等状况的重要口述档案遗产。盘王节不仅保留了瑶族口述档案遗产,对传承瑶族宗教文化、舞蹈文化、音乐文化等其他非物质档案文献遗产亦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3]此外,许多民族档案文献遗产则通过父子、师徒等以口耳相传的方式进行传承,如贵州毕节著名彝族毕摩陈作真1895年生于世传巫师家庭,七岁跟父亲学习彝文,14岁学习彝文经书和宗教礼仪,19岁开始作法师,29岁承袭父职,任当地土司家族专职巫师。陈作真精通彝族宗教礼仪、彝文经书以及本民族历史,在传承民族历史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4]西部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传承还有火塘传承、学校传承、寺院传承等方式。3.体制设置因素。为保护与传承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我国分别设置了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和文化馆等系统,负责历史文化及其载体文献的征集与保护工作。
1984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民委关于抢救、整理少数民族古籍的请示的通知》,各民族地区民委都设立了“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负责民族古籍的整理工作。由于学科视角不同,民族档案文献遗产多具有古籍、文物等多重属性。一般而言,“民族古籍是指曾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范围内生活过的各少数民族和正在生活着的各少数民族在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一切用文字,具有某种文化涵义的符号即口头语言记录下来的文化载体。这种文化载体可以分为四大类型,原生载体古籍、金石载体古籍、口碑载体古籍和书面载体古籍。”文物则是有文化价值的历史遗留物,其形态主要是过去人们直接使用形成的实用性物品,如器具、工艺制品、建筑物和墓葬、遗址等,也包括金文、古籍、文档、印章、贝叶和石刻等文献。从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内涵来看,其本质特征是具有原始性,而许多民族古籍、文物都具有这一本质特征。就外延而言,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中金石档案、口述档案和纸质档案等都与民族古籍和文物有较大的交叉性。基于此,图书馆、博物馆、民族古籍办等都把许多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纳入征集范围,这就导致了诸多文化机构和政府部门参与其保护工作,形成大量档案文献遗产为众多收藏单位分散保存的现实状况。
文化遗产框架下西部散存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保护问题
1.将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纳入文化遗产保护框架。民族档案文献遗产是我国珍贵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第5条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要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构。”文化遗产保护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文化保护工程,将民族档案文献遗产明确纳入文化遗产保护框架进行管理对构建其长效保护机制有重要意义:一是可将其纳入国家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体系之内,在国家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相关保护法规体系之下,对西部民族档案文献遗产进行资源建设与综合保护。二是将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列入政府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议事日程与长期规划之中,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得以长期开展。三是在文化遗产保护框架下可以得到国家在资金投入、人员培训与机构设置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四是可以整合资源,动员相关政府机构与社会力量参与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资源建设与保护发掘工作。2.文化遗产框架下民族档案文献遗产多元保护。由于民族档案文献遗产具有古籍、文物和文化遗产等多元属性,并为众多机构所保存,而将其全部集中到档案馆保护既不现实也不具有可操作性。
为此,就要构建包括档案馆在内的民族档案文献遗产多元保护主体,具体而言要解决两个重要问题:其一,保护主体的确立问题。就现有文化遗产管理体制而言,从文化遗产的保护力量、珍藏数量等方面评介,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是民委古籍办、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四大系统,也是保存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主要单位和部门。鉴于此,可将四大系统确立为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主要保护主体。其二,集中保护问题。鉴于四大系统管理体制已经成熟,其他部门所管理的民族历史文献可以通过相关政策法规向相应的管理部门移交。如民委宗教部门的可向古籍办移交,文化馆的可向图书馆移交等。同时,四大系统内部也要对民族档案文献遗产实行分级集中管理,也就是按其珍稀程度、价值高低、现存数量、版本情况等划分等级,采取移交、代存等方式,保留复印件,将原件集中到保管条件较好的省级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或民委古籍办珍藏。其集中方式可在本系统集中,也可视实际情况实行跨系统集中。3.档案馆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保护的合作与交流。对具有图书、文物等多重属性的档案管理按《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对于既是文物、图书资料又是档案的,各级各类档案馆可以与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编辑出版有关史料或者进行史料研究。
”档案馆作为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主要管理机构在其保护工作中要发挥积极的合作与交流作用。首先,编制联合检索目录。西部各民族地区可先建立省级联合检索目录,项目包括四大系统所存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分类题名、数量、内容简介、征集地、民族和档案状况等,以此为基础,建立西部和全国联合检索目录。同时,积极参与如少数民族古籍目录等的其他系统联合目录的建设工作,以详细掌握西部和全国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总体情况。其次,建立文献材料交换机制。在四大系统保存的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中,既有重复件也有相关文献的缺失。为此,四大系统既可互通有无,通过托管的方式将民族档案文献遗产分类保存,也可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以弥补各单位所藏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缺失与不足。第三,资源共建与开发。在信息化背景下,四大系统都形成了丰富的数字化民族档案文献遗产,将其进行数字化资源集中建设,不仅技术可行,更易形成资源优势。在资源发掘方面,既可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研究或编辑出版有关史料,也可以进行网上查询利用,或出版电子编研文献,发行民族传统歌舞、工艺制作、说唱艺术等光盘,为社会提供利用这一珍贵的民族历史文化遗产。4.西部民间散存非物质民族档案文献遗产联合保护。
在文化遗产保护框架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抢救受到政府和社会的重视与关注,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对民间非物质民族文化遗产进行征集保护。在此背景下,西部档案馆、图书馆、民委古籍办、博物馆和民族研究所等都征集到丰富的非物质民族档案文献遗产。为做好抢救工作,西部各省区在文化厅的领导协调下,四大系统首先要摸清家底,通报非物质民族档案文献遗产采集信息,以确定工作计划,避免重复征集问题。其次,合理规划,分工合作,或按地区、或按民族、或按文献遗产的类型,有针对性地对当地非物质民族档案文献遗产进行征集抢救。再次、分清重点,着重抢救濒危非物质民族档案文献遗产。西部现存非物质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生存状况各不相同,就整个西部地区而言,亟待抢救的是民族口述历史文化,以及部分濒危民族医药、传统工艺等,这些民族档案文献遗产的传承人大多年岁已高,后续乏人,生存环境恶劣。为此,四大系统应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重点抢救这些濒危非物质民族档案文献遗产。
本文作者:华林姬兴江王晋谭文君工作单位: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情报与档案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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