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国史编撰,两千年传承
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自汉代司马迁编撰《史记》以来,接下来每个朝代,都有一个惯例,那就是编撰前朝国史。例如,东汉史学家班固编撰《汉书》,南北朝史学家范晔编撰《后汉书》,唐朝编撰《隋书》等等。明朝建立之后,洪武二年,朱元璋安排宋濂等人编撰《元史》。清朝顺治二年,设立明史馆,开始编撰《明史》。历朝历代,都把编撰前朝国史作为文化传承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对比,同为文明古国的印度,因为没有修史的惯例,导致很多历史断层。
为何要编修前朝史书:
第一,以史为鉴,编史书,知兴衰,后人只有总结前人的经验和教训,才能在历史潮流中避免重蹈覆辙。
第二,虽然每朝都修了自己的“实录”,但大多都是称颂本朝的功德,避重就轻。由后朝来编修前朝的史书,相对客观。
第三,编修史书,能够彰显一个朝代的繁盛。这和朱棣编修《永乐大典》,以及乾隆编修《四库全书》的初衷有诸多类似。
在2000多年的传承中,后朝修的“国史”和本朝修的“实录”结合,成了中国历史中最重要的史料。由《史记》到清朝编撰的《明史》,二十四史见证了中华民族历史的厚重,它们已经成了民族的瑰宝。除了二十四史,还有许多“非官方”的史书,对历史的贡献也非常之大。然而,史书的编撰,并非一帆风顺,由此引发的流血事件更是数不胜数。例如,清朝康熙年间,发生了著名的“明史案”,这也被人称为康熙朝的第一大案。
公与私:相互补充,非一家之言
虽然上文说道,后朝编撰前朝的国史,但也有区别,例如,司马迁、班固等人所处的时期,史学家修史属于私修,并不是以朝廷的名义。而到了隋唐时期,朝廷开始介入修史书,从此,修史书由私变公,性质变了,形式并没有变。
但这就引发了另一个问题:朝廷编修的史书,肯定多在维护自身的利益,所以难免对诸如改朝换代的事情上做一些“美化”,因此有一些民间历史学者认为不妥,所以打算再私编一部。或者民间历史学者本身有强烈的编修史书的愿望,得不到朝廷的支持,便多方收集资料,以个人名义编撰。
举个例子:清朝时期,为了编修《明史》,动用了大量的人手,前后经历九十多年才完成。而明末清初的历史学家谷应泰,自己编撰了一部《明史纪事本末》,这本史书有三个特点,第一,它不是纪传体史书;第二,他成书时间比《明史》要早;第三,他属于私修史书。但这本书在史学界评价很高,一直是研究明史的必备工具。
因为《明史纪事本末》是站在清朝统治者的角度来编撰的,所以被顺治帝认可。但有另一本关于明朝的史书,就没有这么幸运的,这本书名叫《明书辑略》(又称《明史辑略》),因为这本书引发的“明史案”,前后有一千多人丧命。
书成:朱氏遗稿,庄廷鑨续著
明朝天启年间,大学士、内阁首辅朱国祯被魏忠贤所弹劾,称病告老还乡。在家中,朱国祯潜心著作,编修了《明史概》等本朝史书,这本书当时基本已经完成,因为朱国祯死于崇祯六年,所以这本书并没有编撰明朝最后一位皇帝崇祯的事迹。因此,这份“朱氏遗稿”算是不完整的“明史”。
清朝初年,浙江南浔(湖州)一位叫庄廷鑨的富家子弟,勤学苦读,曾入国子监。但后来双目失明。他身残志坚,想效仿春秋时期的先贤左丘明,也想写一部属于自己的“左传”,而且,他手中正好有朱国祯的《明史概》遗稿。原来,明朝灭亡后,朱国祯的后人生活窘迫,把这份遗稿抵押给了庄廷鑨,而且多年来,朱氏后人并没有赎回。庄廷鑨想靠编书实现自己的价值,同时,也想让自己名留青史。因此,庄廷鑨便招揽当地的才子们,以“朱氏遗稿”为基础,稍作修改和增补,完成了一本鸿篇巨著——《明书记略》。
被庄廷鑨招揽的才子包括吴炎、潘柽章等十六人。不仅对“朱氏遗稿”做了许多修改,而且增补了崇祯一朝的史事。这本书使用明朝的年号,而且还沿用了遗稿中的词语,例如,称呼清太祖努尔哈赤为“奴酋”,称呼满洲士兵为“建夷”,这些字眼,从延续旧书风格上来说,似乎合情合理。但在清朝统治者眼中,似乎犯了“天条”。
这位査继佐曾是明朝末年著名的文人,后来任敬修堂的先生,在绍兴一代威望很高。同时,査继佐也是著名武侠作家金庸先生的祖先。査继佐本来答应名列其中,但此书刊发之后,査继佐一看书籍内容,反清情绪太明显,吓得魂飞魄散,立即向学政举报此事。好在庄廷鑨用金银极力打点学政,这件事很快过去,并没有引起什么波澜。
此事之后,庄廷鑨吸取教训,立即回收已经刊发的书籍,并且修改书中的敏感字眼,第二次刊发。至此,《明书辑略》在江南广为流传。
案发:下岗县令,重掀起旧波澜
以上所发生的事迹,皆在顺治年间。顺治驾崩后,8岁的康熙继位,有一位叫吴之荣的官员,任职归安(属湖州)知县,但因为贪污受贿,被革职罢官。这位吴知县很不安分,为了东山再起,他一直在寻找能够让自己立功的机会。吴之荣偶然得知,多年前査继佐曾向学政举报过一本史书,经过收集资料,吴之荣花重金买到了一本《明书辑略》最初的版本,也就是没有修改敏感字眼的版本。吴之荣把这本书交给了一位叫松魁的将军,并且由松魁移交给了浙江巡抚朱昌祚,朱昌祚又将此案转给了督学胡尚衡。
眼看案件就要闹大,庄廷鑨此时已死,他的后人赶紧贿赂胡尚衡等人,胡尚衡本想平息此时,但吴之荣一心想借此事上位,他直接将此案告到了北京。山雨欲来,辅政大臣鳌拜听闻此事,怒气冲天,立即让刑部严查。鳌拜以及康熙初期的满洲官员们虽然有内部斗争,但对于彻查此案的态度却出奇的一致。因为此案关乎两个“原则性”的问题:
第一,这本书侮辱努尔哈赤和女真人的祖先,打了满洲人的脸。
第二,这本书代表了明朝朱姓人的利益,弄不好要动摇清朝统治者的江山。
案结:毁文销书,血流已成河
案件很快查实,庄廷鑨虽然已死,但并没有被放过,他被掘墓开棺、屠戮尸骸。庄廷鑨的弟弟庄廷钺首先被杀,然后,庄氏族人全部处死,家中奴仆悉数发往宁古塔。
《明书辑略》成书之时,庄廷鑨曾请李令皙为此书作序,因此李令皙被定为主犯之一,李令皙和他的四个儿子全部被杀。令人感怀的是,李令皙的小儿子刚满16岁,抄家的官员有恻隐之心,对刑部官员说他才15岁,希望能够由死刑改为流放。但他却说:“予见父兄死,不忍独生。”最后,主动求死,李家一门也因此灭族。
庄廷鑨当初请了16位文人为自己编书,并且把他们的姓名都写在编者一栏中,这16人及其家眷都未能幸免。而第一次告发此案,并且未能告发成功的査继佐,也就是金庸的先祖,因为首告有功,无罪释放,査氏一族,后来成为海宁望族。不仅参与编书之人被大量诛杀,之前收受贿赂、试图掩盖此案的学政官员,也纷纷遭到清算,又是血流成河。
更为无耻的是,吴之荣和一位叫朱佑明的人有过节,欲致朱佑明于死地,所以谎称“朱氏遗稿”中的“朱”是指朱佑明本人,而且朱佑明的名字中含有“佑明”两字,和明朝有说不清的巧合,很快被定罪问斩。所以说,明史案,不仅有大量涉案人员被杀,还有许多无辜之人。
另外,如刻板印刷的工匠、书店卖书的老板、收藏这本书的文人,悉数遭到诛杀或流放。此案的结局是:主犯70余人悉数被处决,从犯以及涉案家眷约1000余人被杀,流放者数千人。而处心积虑,利用“明史案”翻身的吴之荣,成功官复原职,并且得到了庄廷鑨、朱佑明等人抄没的部分家产。后来,吴之荣一路高升,升任为清廷的右佥都(御史)。
影响:文字精神,不灭的丰碑
明史案发生后,《明史辑略》被毁。从明史案中幸存的査继佐,当时复制了一本《明史辑略》,在此后的29年,査继佐躲在家中默默耕耘,前后修改10多次稿件,最终完成另一个版本的“明史辑略”,取名《罪惟录》,藏在了自家墙壁的夹层之中,得以传世。清朝灭亡后,査家人才敢将此书拿出,这本书终于问世,引起轰动。因此,明史案发生时,査继佐可能被人诟骂,但正是因为他的幸存和苦心编撰,这本书才得以传世。
明史案被誉为康熙朝第一大案,当时康熙尚未亲政,由鳌拜一手操办,开启了清朝文字狱的开端。此案前后历时两年,因为涉案人员众多,影响深远,大大打击了对江南文人著书的积极性。尽管如此,文人们并未因此而收笔,仍有许多“星星之火”,再次燎原。著书人的意志,并非能用磨灭文字的方式来毁灭。文天祥曰:
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在正义的文字面前,一切不公正的打压都是胆怯的。在史学家的心中,文字精神,是不灭的丰碑。
《清实录顺治朝实录》《清史稿》《明史》《明史纪事本末》《清圣祖实录》《五石脂》,韩逢华:《查继佐与明史案》等。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