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狱是指: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狱事。
在中国古代,有许多朝代都有文字狱的记录,连朝鲜、日本等国,也有类似事件。自西汉杨恽因《报孙会宗书》中的文字,触怒汉宣帝而遭腰斩之后,文字狱便在历朝时有发生。以清朝最为严重,其中,以乾隆年间尤烈。这种文化专制政策,造成社会恐怖,文化凋敝,从而,禁锢了思想,摧残了人才。
中国史学家顾颉刚甚至认为:“清朝三百年,文献不存,文字狱祸尚有可以考见者乎?曰:有之,然其严酷莫甚于清初。”嘉庆帝亲政后,改变了乾隆朝的文字狱政策着手平反,此后,文字狱基本结束。
众所周知,《鹿鼎记》是金庸先生所创造的一部武侠小说,而小说的开篇,便是“庄廷鑨明史案”,由庄廷鑨编写《明史》而引发的清初最大的文字狱案。说起这桩明史案,它是康熙初年的一场文字狱,而开端仅仅是因为一部史书。但是,它却在中国的历史中影响深远,被牵扯进来的人数极多。
明史案的主角名字叫庄廷鑨,他生于一个条件优渥的家庭之中,自身非常热衷于学习,很有才华。但是,身处于明清交界的年代,他却厌恶清朝到了极点,所以,他很想为明朝做些什么。可是,由于疾病,致使他眼睛失明。于是,他便想效仿同为盲人的左丘明,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写就一部明史书。
但是,由于他在历史方面的所学、所知远远不够,所以,急需一位前辈的指点。而朱国祯是明末天启年间的首辅大臣,因受权宦魏忠贤倾轧,故称病辞官。但是,此时的朱家,却已经败落,使得庄廷鑨不惜千金,买来朱国祯的遗稿,并且,聘请名士编辑修订其稿,增补了崇祯朝的历史。
过了不久,此书刊行问世,书名叫做《明书辑略》。但是,此书却在满清入关之后,不加掩饰地尊奉南明年号。而且,还提到明末建州女真之事,这其中,还有诸多扬明抑清的文字。不久,归安罢官的知县吴之荣观得此书,发现了上述问题,遂将其告于湖州知府处,而庄家以重金贿赂相关官员,才算了事。
但是,吴之荣并不罢休继续上告,终于惊动了权臣鳌拜,遂兴起了一场文字大狱。当时,可不是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年代,明史案相当于扰乱社会统治秩序的毒药,因此,统治者下令:每一位参与者,都要接受惩罚。若是真正参与的人被抓也都无可厚非,但毫不知情的查继佐也被抓入狱中,这让人匪夷所思。
原来,庄廷鑨本人极为尊重并推崇查继佐,于是,便擅自将他的名字编在书中。当査继佐得知后,简直吓得心胆俱裂。之后,值得人们疑惑的是,被扣上了这么狠的一个罪名,査继佐竟然成为了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之一。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金庸先生在《鹿鼎记》中解释说:“是与庄廷鑨关系甚密的吴六奇,动用了自己身边人际关系,为其周旋的缘故。”但是,据史实记载,査继佐亲口否认了此事,可见,这一说法并不属实。实际上,査继佐之所以能够幸免于难,是因为他先发制人,率先检举,并抢先了吴之荣一步。
然而,两人的意图却截然不同,吴之荣的目的是为了邀功升官,为的是让自己青云直上。而査继佐则主要是为了尽快与这本是撇清关系,以求自保自救,所以,检举只是表明他的态度和立场,他没必要对检举结果死追不放。话说,为求自保,他先向学道揭发,但是,学道却并未在乎此事。
之后,归安知县吴之荣再次揭发,此书终惹起了清廷的愤怒,遂大兴笔墨之狱。当时康熙年幼尚未亲政,鳌拜责令刑部满官罗多等到湖州彻查,并严厉处置涉案的相关人士。康熙二年,凡作序者、校阅者及刻书、卖书、藏书者均被处死,刻字工汤达甫、印刷工李祥甫,书店老板王云蛟、陆德儒惨遭屠戮。
到康熙二年五月,庄廷鑨的明史案结案,一共七十多人被处死,其中,十四人被凌迟,而受本案牵连者则有千余人,当然,《明史辑略》也被彻底销毁了。
值得注意的是,查继佐有一本史学著作《罪惟录》流传后世,此书一直藏在墙壁内,直到辛亥革命与大清王朝覆灭之后,才被世人所发现。而《罪惟录》,据说是参考了《明史辑略》,在《罪惟录》中,查继佐坚持自己反清的立场,反复且深刻地表示:自己是明朝人,而不是大清子民。
而且,这本书中用的都是明朝年号,比如:康熙三年写成永历十八年等等。这本书在一字一句之间,都证明了査继佐应该是心向明朝的。可是,要说明史案的罪魁祸首,不能单纯的只抓住卑鄙无耻的吴之荣。当时的清朝,统治阶级还不稳固,对于这种动摇统治根基的人与事,他们是绝不会心慈手软的。
当时,只是鳌拜掌权,康熙皇帝还未亲政,试想,若是交由康熙皇帝来彻查此事,必定也是同样的一番腥风血雨。文字狱的发生是必然的,只不过,主角不同罢了,在这桩明史案中,吴之荣顶多算是一个帮凶。而庄廷鑨明史案,也只不过是清代无数血淋淋的文字狱之一。
满清统治者对所谓“异端”思想的残酷镇压令人发指,他们根本不明白这种方式治标不治本,最终,只能导致一个恶性循环,为自己埋下又深又恶的隐患。之后,无耻丑类的吴之荣被重新起用,利用满汉之间的民族矛盾,分得了一杯血羹,但是,他也被永远的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参考资料:
【《五石脂》、《庄挺鑨明史案》、《费恭庵日记》、《查继佐与明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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